當前位置

首頁 > 教育範文 > 工作報告 > 2016年單位小金庫自查自糾報告

2016年單位小金庫自查自糾報告

推薦人: 來源: 閱讀: 1.83W 次

“小金庫”,是指違反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應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規定的單位賬簿的各項資金(含有價證券)及其形成的資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6年單位小金庫自查自糾報告3,歡迎大家參考借鑑!

2016年單位小金庫自查自糾報告

  【2016年單位小金庫自查自糾報告1】

根據《懷遠縣財政局、中共懷遠縣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懷遠縣委組織部、懷遠縣審計局關於印發<懷遠縣深入開展“小金庫”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財監〔2016〕110號)文件要求,我院及時開展“小金庫”自查自糾工作,現將自查自糾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一、自查自糾情況

按照“小金庫”治理範圍要求,重點圍繞“治理內容”開展工作,我院對所有收入及各類賬戶、賬據進行了認真細緻的核查。經歷年覈查,醫院的所有收入全部納入財務部門法定賬目統一覈算,未侵佔、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沒有單獨帳戶,未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沒有發現違規違紀問題

  二、整改落實情況

雖然我院目前尚未發現違規違紀現象,但通過自查“小金庫”活動,我院將進一步對照文件精神,加強教育、完善制度、加大日常檢查力度、嚴肅財經紀律、強化財務管理,確保各項收入應收盡收,資金合理使用。

  【2016年單位小金庫自查自糾報告2】

按照中共龍陵縣委辦公室、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深入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的緊急通知》(龍辦電〔2016〕27號)要求,我局認真開展了治理“小金庫”自查自糾工作,現將相關情況作如下報告:

  一、自查自糾階段整體工作情況

根據中央、省、市行動實施方案要求,本次納入整治範圍的是全區816個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其中:黨政機關259 個,事業單位474個,社會團體及公募基金會83個)。我區於8月22日順利完成第一階段的自查自糾統計和檢查工作,未發現我區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存在“小金庫”及違反財經紀律問題。

  二、加強嚴肅財經紀律和深入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行動工作的對策

(一)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財政資金使用單位對“小金庫”的認識

2013年以來,我區各部門採取有效措施,認真開展整治“小金庫”和違規使用專項資金等專項行動。從自查自糾情況看來,一些單位個別人員法制觀念比較薄弱,缺乏自律,對“小金庫”的嚴重性和危害性認識不足,存在“只要錢不落入個人‘腰包’就沒事了”的觀念。通過本次專項行動,使全區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更好地抓好“三公”經費、會議費等預算管理,進一步治理“小金庫”,切實嚴肅財經紀律,真正從源頭上斬斷不良作風的“資金鍊”。

(二)齊抓共管,杜絕“小金庫”滋生的土壤

財政監督應貫穿財政管理工作的各個環節,財政預算、管理、監督各職能科室應結合各自的職責,在預算源頭上控制,在資金管理上把關,在財政監督上查處,改變重預算,輕管理的理財方式,逐步樹立績效財政的理財觀。

(三)進一步發揮財政集中核算的監管作用

目前我區已形成區街兩級財政集中核算的財務管理模式,區街兩級覈算部門應進一步加強對財政用款單位的資金監管,切實把好財務管理關,並加強對財務人員的培訓教育,進一步提高財務管理工作的整體水平。

通過開展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治理自查自糾階段工作,我區進一步提高了對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整治的思想認識,提高了財政財務管理科學化、精細化水平。接下來,我局將認真總結本階段工作經驗,進一步抓好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小金庫”防治長效機制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