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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文《秋天》的問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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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版六年制第三冊《秋天》一文中“小魚遊過去,藏在底下,把它當做傘”,用的是“當做”;而第六冊《春蠶》一文中“母親帶着我和姐姐把隔壁的一間屋子打掃得於乾淨淨,當作養蠶室”,用的是“當作”。

課文《秋天》的問題探討

我查閱了《現代漢語詞典》2002年增補本,發現只有“當做”,是“認爲、作爲、看成”的意思。請教令怡老師:“當做”與“當作”哪是選用詞?

“做”與“作”古代不同音,現代有的方言(如吳語)仍不同音。但普通話同音,且意義上有較多相通之處,因此人們一動筆用到它們時,就頗費腦筋,甚至經過細心琢磨還是捉摸不定。

在《現代漢語詞典》上,“做”有八個義項,“作”有七個義項,其中在“從事某種活動”“作爲”等意義上相通。但在現實應用中已逐步分化:“做”側重於具體對象或產生實物的活動,動作性較強;“作”側重於抽象對象或不產生實物的活動,動作性較弱。據此,由中國版協校對研究委員會、中國語文報刊協會、國家語委異形詞研究課題組、《咬文嚼字》編委會於2003年8月15日聯合發佈的《264組異形詞整理表(草案)》(即第二批異形詞整理表)中,收了這樣幾條:“當作-當做”“看作-看做”“裝聾作啞-裝聾做啞”“裝作-裝做”“作美-做美”“作弊-做弊”“作弄-做弄”“作聲-做聲”“作秀-做秀”(前者爲推薦詞形,後者爲淘汰詞形)。

《現代漢語詞典》下次修訂時將會把“當做”改爲“當作”,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