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詩詞歌賦 > 文言文 > 文言文東海孝婦及翻譯

文言文東海孝婦及翻譯

推薦人: 來源: 閱讀: 2.68W 次

東海孝婦是古老的民間傳說故事。本名周青,出自《列女傳》與《漢書·於定國傳》。下面和小編一起來看文言文東海孝婦及翻譯,希望有所幫助!

文言文東海孝婦及翻譯

  東海孝婦

  【原文】

漢時,東海孝婦養姑①甚謹,姑曰:“婦養我勤苦,我已老,何惜餘年,久累年少。”遂自縊死。其女告官雲:“婦殺我母。”官收,系之。拷掠毒治,孝婦不堪苦楚,自誣服②之。時於公③爲獄吏,曰:“此婦養姑十餘年,以孝聞徹,必不殺也。”太守不聽。於公爭不得理,抱其獄詞哭於府而去。自後郡中枯旱,三年不雨。後太守至,於公曰:“孝婦不當死,前太守枉殺之,咎當在此。”太守身④祭孝婦冢,因表⑤其墓,天立雨,歲大熟。長老傳雲:“孝婦名周青,青將死,車載十丈竹竿,以懸五幡,立誓於衆曰:‘青若有罪,願殺,血當順下;青若枉死,血當逆流。’既行刑已,其血青黃,緣幡竹而上,極標,又緣幡而下雲。”

(幹寶《搜神記》)

  【註釋】

①姑:婆婆。

②誣服:無辜而服罪。

③於公:漢丞相西平侯於定國之父。

④身:親自。

⑤表:樹立木、石作爲標誌以示表彰。

  【翻譯】

漢代,東海郡有一孝婦,贍養婆婆非常用心。婆婆說:“媳婦贍養我太辛苦了。我已經老了,爲什麼要珍惜剩下的日子,長時間地拖累年輕人。”就自己上吊死了。她的女兒上告到官府說:“是媳婦殺死了我母親。”官府將孝婦收押,綁起來。拷打懲罰,這個孝婦不能忍受,只好無辜而服罪。當時於公還是一名獄吏,說:“這個媳婦侍奉婆婆十餘年,孝敬的好名聲聞名遐邇,一定不會殺死她的`婆婆。”太守不信。於公爭論沒有結果,抱着案卷在官府痛哭之後離開了。從此以後,當地大旱,三年沒有下雨。下一個太守到來,於公說:“孝婦不應該被殺,前太守枉殺了她,問題應該就在這裏。”太守親自到孝婦的墳墓祭祀,在墳墓邊樹立起了牌坊,天空立刻下起了雨,當年大豐收。當地的老年人傳言:“孝婦名字叫周青。在周青將要被殺時,車上樹起十丈高的竹竿,用來掛起五幡,孝婦對衆人立誓說:‘我周青如果有罪,情願被殺,血就順着往下流;我周青如果是冤枉而死,血就逆着上流。’行刑完畢,那青黃色的血順着幡竿上流,到達最高處,又順着幡竿流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