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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關於小金庫自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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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

2015關於小金庫自查報告

爲了嚴肅財經紀律,確保中央八項規定落到實處,從嚴從快治理“小金庫”。根據永財發[2015]106號《關於印發深入開展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局在全系統紮實開展了“小金庫”自查自糾活動,取得了較好的成效,現將我局自查自糾情況彙報如下:

一、認真學習,提高認識

我局認真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把治理“小金庫”作爲當前領導班子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廉政作風建設的一項重點任務來抓,除了組織中層以上幹部集中學習上級文件精神外,對局屬各單位所有財務人員進行了集中宣傳教育,全面貫徹會議精神,領會精神實質,把握工作重點,增強治理工作的主動性,確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爲了保障治理工作順利進行,我局成立 “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局長李濤任組長,副局長仇公社任副組長,局財務股長及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爲成員,同時制定工作方案,落實責任制度,實行了主要領導爲第一責任人,主管同志爲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追究制度。並在單位顯要位置設立舉報箱和舉報電話,隨時接受羣衆反映和社會監督。

三、突出重點,嚴格清查

根據文件規定和要求,圍繞預算、資產、財務、政府採購、會計工作的關鍵節點和薄弱環節,結合我局實際情況,針對2013年以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財經紀律,以及設立“小金庫”的有關問題進行重點治理。

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規定要求,我局深入開展自查活動,對2013年1月1日以來的所有經濟業務收入、支出及各類帳戶、票據進行了認真細緻的自查,重點突出對“三公”經費的監督檢查,通過自查,局機關和局屬8個單位財務管理均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執行,收入、支出全部納入本單位財務部門法定帳目統一覈算,未侵佔、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沒有單獨帳戶,未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沒有發現一例違規違紀問題發生,自查結果已在全系統職工會上進行了通報,並將自查結果上報縣財政局。

四、嚴肅紀律,完善制度

雖然我局目前尚未發現違規違紀現象,但通過自查“小金庫”,進一步嚴肅了財經紀律,加強了法制教育,強化了財政、審計、財務管理,確保了各項收入應收盡收,確保了資金合理安全使用。今後,我們將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和制度約束,規範審批程序,促進財務管理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我局決定在前期自查自糾的基礎上,繼續完善相關財務制度,規範財務管理,力爭做到治理工作不留死角,從源頭上斬斷私設“小金庫”的“資金鍊”,確保中央八項規定真正落到實處。

  篇2:

按照區委、區政府召開的xx區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會議精神,風雨壇街道認真開展了清理“小金庫”工作,成立了由街道辦事處主任李增勝爲組長、財務科長李土保爲副組長的清理工作領導小組,認真紮實地開展了清理工作。

一、6月3日工作會議以後,我街道迅速召開了黨工委擴大會,傳達《瀋河區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辦事處主任李增勝同志的重要講話,指出辦事處全體黨員幹部要嚴格按照瀋河委辦發[2009]5號文件的要求,積極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對照“七種”表現形式認真自查自糾,做到不走過場、不留死角,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從而進一步規範我街的經濟秩序,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街道黨工委書記任立順隨後做了動員報告,號召全街黨員幹部和羣衆要認真對待專項治理工作,明確清理檢查“小金庫”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加強廉政建設,從源頭上遏制和防止腐敗,規範財務收支活動的重要舉措,是教育和保護幹部的需要。

二、按照《關於開展清理“小金庫”專項檢查的實施方案》的要求,通過深入自查,我街財務管理均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執行,收入、支出全部納入本單位財務部門法定帳目統一覈算,未侵佔、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沒有單獨帳戶,未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

三、按照清理範圍要求,重點圍繞“清理內容”中的八大項指標開展清查活動,對20XX年1月1日以來的經濟所有收入及各類帳戶、帳據進行了認真細緻的清查,通過清查,沒有發現上述違規違紀問題,清查結果在街全體幹部會上進行了通報,並在街公開欄予以公示。在認真清查的基礎上,按照規定,認真填報相關表格。

雖然我街道目前尚未發現違規違紀現象,但通過清理檢查“小金庫”,進一步嚴肅了財經紀律,加強了法制教育,強化了財政、財務管理,確保了各項收入應收盡收,確保了資金合理使用。我街道決定在前期自查自糾的基礎上,重點完善相關財務制度,加強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力度,力爭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敗工作能有更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