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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校園欺凌專項治理行動自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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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並配合立案查處。小編是小編整理的,歡迎大家閱讀!

朔州市校園欺凌專項治理行動自查報告

  【朔州市校園欺凌專項治理行動自查報告1】

近年來,媒體報道的校園欺凌事件時有發生,而且有蔓延的趨勢。爲了建立校園預防欺凌事件發生的長效管理機制,提高快速反應和處置能力,將防患和處置工作納入法制化、科學化和規範化的軌道,最大限度地降低敏感事件發生的機率以及造成的傷害,維護和確保學校的穩定和發展,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和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行,與根據《國務院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整治的通知》(國教督辦函[2016]22號)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對欺凌事件進行自查。

一、成立“校園欺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情況

根據市、區教育局要求,相應成立預防和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揮、協調和組織我校校園重大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對重大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作出決策,協調解決預防和處置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必要時向市、區教育局、公安部門及時彙報,檢查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落實情況。

(一)應急領導小組

成立以一把手校長爲組長、其他校領導和處室、部門負責人爲組員的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校園欺凌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加強部門、人員之間的溝通和協調,決定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決策和措施,確保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序、高效。校園欺凌舉報電話:80****

組長:薛振利

副組長:張忠坡 吳巍

組員:蘇傳明 房孝永 葛德學 高山 孟憲徵 李海彬 張春雷 趙智慶 李仲剛 趙愛蓮

各年級部主任和年級德育主任及班主任

(二)現場防暴組

發生暴力欺凌事件時,組長馬上帶領本組人員趕赴現場,對施暴者進行強行阻止,必要時可實行正當防衛行爲。

組長:趙智慶

組員:學校保衛人員及德育處工作人員

(三)疏散引導組

發生欺凌事件時,組長馬上按總指揮的要求組織人員到現場疏散未被施暴的學生,並機智地疏散到安全地帶。

組長:葛德學

組員:各年級主任和班主任等

(四)通訊聯絡組

發生欺凌事件時,組長迅速組織本組人員趕赴現場,瞭解情況,同時向“110”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保持通訊聯絡暢通,及時傳達情況。

組長:蘇傳明

組員:辦公室人員等

(五)現場救護組

發生欺凌事件後,組長迅速組織本組人員趕赴現場,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並立即與“120”聯繫。

組長:李仲剛

組員:醫務室人員和班主任等

二、開展“校園欺凌事件”的摸底排查情況

1.加強預防。加強摸底排查,要全面開展涉校涉生矛盾糾紛隱患排查,積極化解矛盾糾紛,對各種苗頭性問題要及時處置,對個別品行不端行爲的學生,要採用教育與矯正相結合的方法開展幫扶工作,轉化他們的行爲方式,必要時聯繫其監護人共同開展教育。加強心理干預,要充分發揮學校羣體組織、心理諮詢室和心理輔導教師的作用,特別要針對個別學生心理波動大、易發生心理疾病等特點,針對性開展心理干預。加強校園防控。要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設,建立完善關於校園欺凌的各項制度,完善校園視頻監控設施。

2.排查建檔。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流動人口子女、困難家庭子女和殘疾兒童、女童等的關愛和保護,摸清底細,建檔造冊;要對與學校、教師和學生家長存在糾紛和積怨的人員、精神異常人員、有暴力傾向或過激行爲人員、仇視社會或撰文滋事報復人員等重點對象和人員,進行排查,屬於校內人員的學校要切實做好工作並逐一建檔,落實專人加強管控,如涉及校外的應立即向公安等部門報告。對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園安全的物品進行清查。

三、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爲主題的專題教育情況

1.廣泛宣傳。充分利用學校教育陣地,如電子屏、櫥窗、宣傳語、校園廣播站等,向師生、家長廣泛開展校園反欺凌教育宣傳。宣傳有關法制知識和典型案例,宣傳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關於友善的要求和處理人際關係的基本準則,宣傳校園欺凌行爲的危害和惡劣影響,形成反校園欺凌的震懾力。邀請專家和公安人員來校進行專項講座,進行宣傳教育,讓學生了解校園欺凌的危害及後果,積極宣傳校園中團結友愛、和諧共進的優秀事例,做好正面的引導,建設優良校風、班風。

2.開展教育。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爲主題的國旗下講話,開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紀校規教育、遵紀守法教育、行爲規範和安全防範知識教育;召開教職工會議,組織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絕不允許教師成爲校園欺凌的製造者;開展主題班會,通過班會,幫助學生樹立紀律觀念、法制觀念,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學會與人交往、溝通、交流能力。

3.完善制度。及時制定《校園欺凌事件突發預案》,指導預防校園欺凌的宣傳教育和校園欺凌應急處理,明確相關部門、相關人員職責,強化責任意識,做到“誰當班誰負責”、“誰首見誰負責”,杜絕相互推諉現象,做好應急處置和彙報。如情況緊急,可直接向校長彙報,在校長指導下進行應急處置或報警;如情況失控,緊急聯繫校園保安人員,第一時間進行隔離、疏散,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和惡化;如發生人員傷害,視情況可先報120並組織緊急救護,後彙報。

四、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情況

建立欺凌事件的處理機制:

1、一般欺凌,未造成顯著傷害的事件,由年級主任負責調查處理,班主任進行協助,主要對受害人進行寬慰,疏導,告知家長等,對實施欺凌行爲人進行排查,教育,告知家長,報學校進行紀律處分,結合其他欺凌事件,對學生進行主題教育,預防再次發生。

2、校外欺凌及校內嚴重欺凌,造成傷害的事件,由德育處負責調查處置,年級處進行協助,首要是對受傷人進行醫治,告知家長,由心理老師進行心理疏導,對實施欺凌行爲人,告知家長,嚴厲處分,直至開除學籍,涉及違法的事件要報公安機關處理。

3、如欺凌事件正在發生或剛剛發生,造成嚴重傷害的事件,按照下列程序執行:

㈠.通訊聯絡組立即撥打報警電話110和急救中心電話120,並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先口頭、後書面。同時,根據情況通知相關學生家長,並做好接待解釋工作,穩定家長和家屬情緒。(負責人:辦公室、德育處、團委)。

㈡.防暴組立即採取有效措施,制止和控制欺凌者其進一步施暴,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有必要時協助公安民警制服施暴者(負責:德育處、團委、學校保衛人員)。

㈢.救護組採取相應措施進行緊急救治(負責人:醫務室、班主任)。

㈣.疏散組馬上把學生疏散到安全地點,清點人員,穩定學生情緒,並把情況報聯絡組和校長(負責人:德育處、團委、當日值班教師和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