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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普的手抄報內容:普通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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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話,即標準漢語。普通話是漢族間以及不同民族間進行溝通交流的通用語言,以北京語音爲基礎音,以北方方言爲基礎方言,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爲語法規範。主要通行於中國大陸,以及部分海外華人地區,其中,中國香港、中國澳門通行廣東話,中國臺灣地區在官方場合也使用普通話,但是口音與大陸的普通話略有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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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話英文“Mandarin”來自葡萄牙語。現今普通話是新中國成立後中國的官方用語,也是聯合國六種官方工作語言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19條規定:“國家推廣使用普通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確立了普通話是“國家通用語言”的法定地位。

普通話在中國不同的地區有不同的稱謂:大陸官方(包括港澳):普通話;臺灣官方:國語 ;海外華人:華語 ;學術界:現代通用漢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