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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遇三十八首(其四)》陳子昂唐詩鑑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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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遇三十八首(其四)

《感遇三十八首(其四)》陳子昂唐詩鑑賞

陳子昂

樂羊爲魏將,

食子殉軍功。

骨肉且相薄,

他人安得忠?

吾聞中山相,

乃屬放翁。

孤獸猶不忍,

況以奉君終。

  陳子昂詩鑑賞

這是《感遇詩》的第四首。詩人借兩則對比鮮明的歷史故事,夾敘夾議,借古諷今,抒發自己對時事的深沉感慨。全詩質樸剛健,寄寓遙深。詩中寫了兩個歷史人物:樂羊和秦西巴。樂羊是戰國時魏國的將軍,魏文侯命他率兵攻打中山國。樂羊的兒子在中山國,中山國君把其子殺死,煮成肉羹,派人送給樂羊。樂羊爲了表示自己忠於魏國,就吃了一杯兒子的肉羹。魏文侯重賞了他的軍功,但是覺得他心地殘忍,因而並不重用他。秦西巴是中山國君的侍衛。中山君孟孫到野外去打獵,獵到一隻小鹿,就交給秦西巴帶回去。老母鹿一路跟着,悲鳴不止。秦西巴心中不忍,就把小鹿放走了。中山君認爲秦西巴是個忠厚慈善的人,就任用他做太傅,教育王子。

一個爲了貪立軍功,忍心吃兒子的肉羹。骨肉之情疏到如此,這樣的人,對別人豈能有忠心呢?一個憐憫孤獸,私自將國君的獵物放生,卻意外地提拔做王子的太傅。這樣的`人,對一隻孤獸尚且有惻隱之心,他對國君肯定是能忠心到底的。

陳子昂作這兩首詩是有感而發的,當時武則天爲了奪取政權,殺了許多唐朝的宗室,甚至殺了太子李宏、李賢、皇孫李重潤。上行下效,滿朝文武大臣爲了效忠於武則天,作了許多自以爲“大義滅親”的殘忍事。大臣崔宣禮犯了罪,武后想赦免他,而崔宣禮的外甥霍獻可卻堅決要求判處崔宣禮以死刑,頭觸殿階流血,以表示他不私其親。陳子昂對這種殘忍奸僞的政治風氣十分厭惡。但是又不能正面譴責,因而寫了這首詩。這首詩從表面上看,似乎是一首詠史詩,實質上是一首鍼砭當時政治風氣的諷諭詩。清代陳沆《詩比興箋》說它“刺武后寵用酷吏淫刑以逞也”,是道出了詩人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