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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級下《狄仁傑公正護法》說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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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年級下《狄仁傑公正護法》說課稿】

一、 說教材

六年級下《狄仁傑公正護法》說課稿

(一) 教材分析 《狄仁傑公正護法》是語文出版社S版小學語文六年級下冊第二單元的一篇課文,本單元的主題是規則與公平,其中既有中國古代的名人軼事,又有當代作者的經歷見聞。學生閱讀這些作品,能深切的體會到規則對我們生活的重要性。《狄仁傑公正護法》講述了狄仁傑剛正不阿、執法嚴明的三個故事,故事簡單易懂,比較適合小學生閱讀的品味,容易激發起他們濃厚的學習興趣。

(二) 教學目標

1.知識與技能 (1)認識本課的生字新詞,理解詞義,積累詞語。 (2)讀懂課文內容,瞭解狄仁傑是怎樣公正護法的。 (3)正確、流利、有感情地朗讀課文,編演課本劇。

2.過程與方法: (1)聯繫上下文,並藉助工具書自學文中生字新詞。 (2)自主閱讀,整體感知,把握文章主要內容。 (3)抓住事例,讀讀議議,體會狄仁傑護法、執法之公正。 (4)角色體驗、小組合作,編劇本表演文中相關內容。

3.情感、態度與價值觀: (1)體會狄仁傑護法之公正,感受其剛正廉明、執法不阿的政治家形象。 (2)教育學生要自覺守法、護法。

(三) 教學重難點 理解課文內容,瞭解狄仁傑上怎樣公正護法的。 讀懂文中所講述的三個事件,抓住狄仁傑的言行,體會其剛正廉明、執法不阿的美好品質。 關鍵:自主閱讀,合作交流;抓住關鍵,深入品析。

 二、 說教法、學法

  三、 說教學過程

(一) 導入新課

1、商鞅南門立木,想方設法要取得老百姓的信任,目的就是爲了在全國建立起一種誠信守法的良好社會風尚,從根本上保證變法的成功。一個國家要穩定要強大,人僅要老百姓自覺守法,還要執法者公正的執法、護法。今天我們就要學習狄仁傑公正護法的故事。

2、板書課題。

3、理解課題,初步識認人物。 狄仁傑(630-700年)生於唐貞觀四年(630年),卒於武則天久視元年(700年),唐代幷州太原(今山西太原)人,字懷英。武則天時期宰相,傑出的`封建政治家。應試明經科(唐代科舉制度中科目之一),從而步入仕途。從政後,經歷了唐高宗與武則天兩個時代。初任幷州都督府法曹,轉大理丞,改任侍御史,歷任寧州、豫州刺史、地官侍郎等職。狄仁傑爲官,如老子所言"聖人無常心,以百姓心爲心",爲了拯救無辜,敢於拂逆君主之意,始終保持體恤百姓、不畏權勢的本色,始終是居廟堂之上,以民爲憂,後人稱之爲"唐室砥柱"。他任掌管刑法的大理丞,到任一年,便處理了前任遺留下來的17000多件案子,其中沒有一人再上訴伸冤,其處事公正可見一斑,後人據此編出了許多精彩的傳奇故事。

(二) 學習新知

1、教師出示導學提綱,引導自讀課文。 (1)自由讀課文,讀準字音,讀通句子。 (2)找出文中的生字新詞,讀讀認認,加以理解。 (3)思考:文中講述了狄仁傑公正護法的幾個故事,練習用小標題概括。

2、學生獨立自學課文,再進行小組合作交流。

3、自學反饋,全班互動。

(三) 拓展延伸 討論:狄仁傑如此不顧個人安危,犯言直諫是爲了什麼?

4、體會其中感情,指導學生讀出狄仁傑據法力爭時的話。

(四) 總結昇華 教師小結:課文就是這樣,通過寫唐代名相狄仁傑公正護法的故事,謳歌了他剛正廉明、執法不阿的崇高精神。身爲一名大法官,他明察善斷、剛正廉明、執法不阿,在他公正護法的行爲背後,我們體會到了他對朝廷的忠誠,對人民的關愛,體會到了他那正直而偉大的心靈。難怪他會成爲朝野推崇備至的斷案如神的大法官;難怪人們會集資立碑頌揚他的功德;難怪他能成爲一代名相,深得武則天的倚重;難怪他病故後,武則天會悲聲嘆息,廢朝三日以示哀悼。他是我們中華民族的驕傲。

  四、 說板書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