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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紀》光武皇帝紀卷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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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己丑、二九)

《後漢紀》光武皇帝紀卷第五

春二月丙午,大赦天下。

周建兄子誦以垂惠降,劉紆、周建、蘇茂走下邳,建道死。

封孔子後孔安爲殷紹嘉公。

初,彭寵徵書至潞縣,有火災城中飛出城外,燔千餘家,殺人甚多。寵堂上聞蝦蟆聲在爐火下〔一〕,鑿地求之,無所得。數有變怪,卜筮及望氣者皆言當從中起。寵以其從弟子後、蘭卿本上府所使來,故不相親也,令將屯於外。

〔一〕 範書彭寵傳注引東觀記,“ 爐火”作“火爐”,袁紀恐誤倒置。

寵奴子密等三人謀共劫寵。寵齋於便室〔一〕,晝臥。三奴共縛着牀,告外吏:“大王解齋〔二〕,吏皆休,旦乃白事。”乃從。次呼諸奴婢,以寵教責問,便收縛,各置空室中。以寵聲呼其妻,妻入室,見寵縛,驚曰:“奴反邪!”奴格妻頭,擊頰。寵曰:“趣爲諸將軍辦裝!”〔三〕兩奴將妻入取物,一奴守寵。寵謂守奴曰:“若小兒,我素所愛也,爲子密逼劫耳。解我縛,出閣則活矣。用女珠妻汝,家中財物皆以與汝。 ”奴意解之,視戶外,見子密聽其語,遂不解。子密將妻入,取寵男女悉閉室中,收金珠衣物,至寵所裝之,被馬六匹〔四〕,使妻縫縑囊。昏夜後,解寵手,令作記告城門將軍:“令遣子密等至子後蘭卿所,開城門出,勿稽留。”書成,斷寵及妻頭,置縑囊中,馳詣闕。封子密爲無義侯。

〔一〕 便室,李賢注曰:“便坐之室,非正室也。”

〔二〕 東觀記亦作“解齋”,唯範書作“齋禁”。

〔三〕 趣,趨也。朱駿聲謂假借爲趨。又李賢曰:“呼奴爲將軍,欲其赦己也。”

〔四〕 胡三省曰:“加馬以鞍勒曰被馬。”

寵尚書韓立、高宣等共立寵子午爲燕王,子後、蘭卿爲將軍。數日,寵國師韓利斬午首詣祭遵。遵將兵誅寵支黨,漁陽遂平。

上嘉耿況之功,以其父勞於邊,使光祿大夫樊密持節徵況還京師〔一〕,賜以大第,甚見尊重。況年老多病,天子親數臨問,徵弇視疾。弇、舒並封列侯,國爲射聲校尉,復除二子廣、舉爲郎〔二〕。諸子侍疾,並垂青紫,當世以爲榮。及薨,贈賜甚厚,諡曰烈侯〔三〕。子國以當嗣,辭曰:“先侯愛少子霸。”上疏讓,天子許焉。國有籌策,數言邊事,天子器之,官至大司農。

〔一〕 範書耿弇傳注引袁山鬆書曰:“使光祿大夫樊宏詔況曰:‘

惟況功大,不宜監察從事。邊郡寒苦,不足久居。其詣行在所。’”又範書樊宏傳亦作光祿大夫樊宏。他書均有樊宏,無樊密。袁紀作“

密”,誤。又通鑑考異曰:“宏,袁紀皆作密。”則宋本如此。而明本中黃本多作“密” ,然紀文卷一已作‘宏’。南監本則均改作“宏”,蔣本從南監本,改卷七之“密”皆作“宏”,而本卷之“ 密”,偶失改耳。今亦留此“密”字,以存宋本之舊。

〔二〕 範書耿弇傳作“併爲中郎將 ”。

〔三〕 袁紀“烈”原誤作“列”,逕改之。

三月,徙廣陽王良爲趙王。

山陽人龐萌爲更始冀州牧,與世祖、謝躬俱平邯鄲。萌謂躬曰:“劉公不可信也。”躬以告世祖,世祖喻而安之。及上誅謝躬,而萌率衆降。上奪其衆,謂萌曰:“前在邯鄲,知之何速邪?”萌曰:“

知之久矣。”萌爲人婉順,上親愛之,以爲侍中。嘗對諸將曰:“可以託六尺之孤,寄百里之命〔一〕,龐萌是矣。”使萌爲平狄將軍,與蓋延俱定樑、楚地。萌與延爭權,懼延譖己,遂勒兵反。

〔一〕 李賢曰:“六尺,謂年十五以下。”胡三省曰:“論語孔子之言。呂與叔曰:‘託六尺之孤,謂輔幼主;寄百里之命,謂爲諸侯。’”今按此語出論語泰伯篇,非孔子之語,乃曾參之言也。孔安國曰:“六尺之孤,幼少之君。”所謂“寄百里之命 ”,孔解作“攝君之政令”。此二語實言可委託以幼君,當國攝政如周公、霍光者也,呂作“諸侯”解, 非也。

夏四月,平狄將軍龐萌反,襲蓋延,破楚相孫萌〔一〕,自號東平王,引兵與董憲、蘇茂合。上嗟嘆曰:“人不可知乃如是!”下詔曰:“吾嘗於衆人中言萌可爲社稷臣,將軍等得無笑吾言?老賊當族,其〔各〕勵兵馬〔二〕,會睢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