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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學會財務管理制度 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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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學會財務管理制度 規章制度

  1、爲加強理學會公共財務及經費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會長、副會長不得兼任財務負責人。
  3、理學會的經費主要由會費撥給,經費管理由財務組專人負責。
  4、理學會的公共財產(即固定資產)。包括宣傳室的桌、椅、佈置品、宣傳板等各種器材、日常辦公用品、題庫和會刊等財產均由財務處統一登記管理。理學會的固定資產僅限於理學會工作和各項活動中使用,且不得損壞、丟失,否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情況嚴重者須按價賠償。會長換屆改選期間應做好交接工作。
  5、理學會日常用品包括宣傳用品、辦公用品等的購買,須由各部門向會長或副會長申請,經會長或副會長簽字後方可購買,須經財務組組長覈對、驗收、簽字後方可報銷。各部門若有特殊情況需購買物品,要爭的會長口頭同意。領取和借用物品必須履行相關手續,借用物品必須按時歸還,不得損壞。
  6、各項活動要申請費用的,須做好活動經費預算,報理事會審批,活動經費由專人負責,活動結束後必須向會長、財務部上報經費使用情況,已備覈查,超出預算100%者,多餘部分應寫報銷申請書,說明超支原因,方可報銷。
  7、各部門舉行活動須向同學收費或拉贊助的,必須報財務組批准,指定專人負責財務,並向財務組上報具體情況,財務組有權對其進行覈查。
  8、小型開支經費低於十元的個人先墊,之後向財務組負責人申請報銷,報銷須及時,不要積壓,報銷要用正式發票(須蓋章),並寫明使用去向,經手人,否則不予報銷。
  9、各組使用財務和經費時,必須實事求是,必須本着節約的原則,做到少花錢多辦事,辦實事。
  10、理學會成員若出現財務問題,經舉報覈實無誤,將被開除理學會,且報送校社聯財務部門,交與校團委處理。
  11、祕書組每個月須主動監督、詢問財務副組長社團財務的開銷狀況及餘額。財務組組長在每次開銷後,在qq羣內公開;財務組副組長聯繫祕書組,給全體會員每一個月做一次短信開銷財務報告通知。每月底定我社的“財務透明日”。
  12、關於財務的其他管理內容,必須遵守社聯的《財務管理辦法》。(詳見附件)
  13、本制度從公佈之日起施行,解釋權歸理學會財務組。
  附件一:財務管理中的幾點注意點
  附件二:淮海工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會財務管理辦法
  理學會
  附件一:財務管理中的幾點注意點(在活動中仍需繼續總結經驗)
  1.每次活動有經費開銷時,比如說:長期活動,對於斷斷續續的小型開支經費,財務組須確定一個人作爲經手人,然後由其做好開支記錄,等活動結束後統一到財務組開銷,以確保活動能高效、流暢地舉行。原則上,報銷時間不得積壓超過五天。
  2.對於超過5元的經費開銷,經手人須向店主索要發票;少於5元的可以只收收據。但無論是發票或是收據必須有店家的親自蓋章。
  3.每次活動後,財務組須及時保存關於活動開支的word文檔和手寫稿各一份,以便會長、社聯、會員檢查。
  附件二:淮海工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會財務管理辦法
  
  第一條淮海工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實行資金統一監管、調撥的財務制度。學生社團聯合會全部資金(包括團委撥款、活動收入、贊助資金等),由主席團統一管理,所有支出款項由主席團統一調撥。
【1】【2】
  第二條設立學生社團聯合會備用金總帳。所有帳目、現金及報銷憑證由主席團委派專人登記、保存。
  第三條各部門所需日常辦公經費由祕書長統一劃撥,從備用金列支。
  第四條各部門申請專項活動經費應提前五天向主席團提交書面預算報告,經主席團批准後從備用金列支。
  第五條備用金列支滿1000元,辦公室憑有效報銷憑證(發票)交祕書長統一報銷。發票背面或正面應註明詳細用途、經手人、開支日期。日常工作中不報銷出租車費、通訊費及工作餐費。
  第六條各部門通過舉辦活動的勞務收入交辦公室統一管理,勞務收入可用於舉辦社團聯合會機關內部活動。勞務收入設專門賬戶,資金使用需經主席團會議批准。
  第七條公關部對外籌集的社會團體捐助資金和企業贊助資金只能用於舉辦社團活動。提供捐助和贊助的社會團體、企業應填寫《捐助、贊助資金登記表》。
  第八條院團委劃撥的辦公傢俱、設備等資產由辦公室統一造冊登記、統一管理和使用。未經主席團批准,不得擅自轉借、挪用。幹部換屆改選期間應做好交接工作。
  第九條各會員社團辦公經費和活動經費原則上自籌。各會員社團經費來源主要有:團委撥款、掛靠部門撥款、社團成員勞務收入、會費收入、社會團體捐助和企業贊助。
  第十條各會員社團經費獨立覈算,社團聯合會定期審計、統一監管。
  (一)各會員社團應設立資金總帳。所有帳目、現金及報銷憑證由專人登記、保存。
  (二)各會員社團負責人不得兼任財務負責人。
  (三)各會員社團可以對外籌集社會團體捐助資金和企業贊助資金,提供捐助和贊助的社會團體、企業應填寫《捐助、贊助資金登記表》。捐助、贊助資金只能用於舉辦社團活動,列支辦公經費。
  (四)各會員社團每學期只能收取會費一次,會費收取標準經社團聯合會財務部覈准後方可收取,會費總額的80%須用於舉辦社團內部活動,辦公經費支出不得超過會費總額的20%。
  (五)團委或掛靠部門的撥款資金憑有效報銷憑證(發票)報銷。發票背面或正面應註明詳細用途、經手人、開支日期。不報銷出租車費、通訊費及工作餐費。
  (六)各會員社團自管資金(會費、勞務收入、捐助和贊助資金)憑有效報銷憑證(發票或收據)記入自管資金賬目。發票(收據)背面或正面應註明詳細用途、經手人、開支日期。
  (七)各會員社團自管資金(會費、勞務收入、捐助和贊助資金)收支賬目每學期期末向全體成員公佈,接受監督。
  (八)社團聯合會財務部不定期審計各會員社團財務收支情況,並向社團成員公佈審計結果。
  (九)院團委或掛靠單位劃撥的辦公傢俱、設備等資產由各會員社團統一造冊登記、統一管理和使用。不得擅自轉借、挪用。負責人換屆改選期間應做好交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