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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公司審計整改報告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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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

2015公司審計整改報告範文

  (一)會計覈算和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2009年,三峽集團補提已出售固定資產在以前年度少計提的折舊4588.86萬元,導致多計2009年成本4588.86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三峽集團已調整相關會計報表。

2. 2009年,三峽集團合併會計報表少抵銷內部往來24988.42萬元,導致多計資產、負債各24988.42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三峽集團已調整相關會計報表。

3.2009年,三峽集團購建於20世紀90年代、目前作爲週轉使用的175套住房,在編制三峽工程竣工財務決算時未單獨確認固定資產。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三峽集團對上述職工週轉房資產進行了會計處理,單獨按淨值確認資產並調整相關會計賬目。

4.所屬長江三峽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未按公允價值確認長期股權投資成本,導致2009年少計長期股權投資718.79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該公司已調整相關會計賬目。

5.2007年,三峽集團爲職工購買經濟適用房墊款22540.33萬元,因部分房屋未售出,截至2009年底尚有7001.33萬元墊款未收回。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三峽集團已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清理,儘快收回墊支款項。

6.2007年至2009年,三峽集團爲職工支付住宅物業管理費用86.28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三峽集團已收回爲職工支付的住宅物業管理費用。

  (二)對外投資、招投標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1.2006年至2009年,三峽集團在可行性研究不充分的情況下,投入10.68億元建設兩座抽水蓄能電站。兩項目當前處於停滯狀態,面臨損失風險。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三峽集團採取與地方政府加強溝通協調、控制工程造價等措施降低投資風險,並計劃對其中一個電站項目以整體移交方式收回前期投入成本。

2.2008年至2009年,三峽集團參股投資建設的陝西蒲城二甲醚項目和雲南先鋒煤化工項目,均未經發展改革委覈准。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三峽集團正在積極敦促相關項目控股單位補辦覈准手續。

3.2007年至2009年,三峽集團超出國家規定的標準,多支付招標代理費1670.92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三峽集團制定了《招標代理取費標準》,要求自2011年起招標代理費用統一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

4.2007年至2009年,三峽集團合同金額爲3.58億元的7項機電設備採購招標活動不規範,未進行公開招標;部分項目存在評標過程不夠規範、通過內部關聯交易直接委託給子公司、部分附屬項目被違規轉包或分包等問題。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三峽集團進一步加強了招投標管理,制定了《三峽樞紐建設運行管理直接委託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對關聯交易直接委託項目等實施嚴格監管。

  (三)內部管理存在的問題。

1.2009年,三峽集團在整體上市過程中,資金安排不當,導致部分貸款資金投向低收益理財產品,增加了集團整體財務費用1.21億元,並存在直接指定中介機構、中介費用支付依據不足、重複聘請財務顧問公司等問題。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三峽集團已採取建立“資金日報管理系統”等措施,並修訂完善了中介機構選聘管理辦法。

2.2004年至2009年,所屬三峽財務公司違規向不符合貸款條件的企業累計發放貸款11.17億元,截至2009年底貸款餘額爲6.48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三峽財務公司已收回貸款15550萬元,並計劃嚴格按期或提前收回其餘貸款。

3.三峽集團領導人職務消費管理制度不夠完善,標準不具體。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三峽集團已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領導人年度職務消費情況,正在制定集團公司領導人職務消費範圍及標準,實行年度預算管理。

4.至2009年底,三峽集團及其所屬24個單位在22家銀行的94個分支機構開設銀行賬戶231個,資金存放比較分散。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三峽集團組織對銀行賬戶進行了清理,已撤銷銀行賬戶69個,其餘賬戶正在清理之中。

5.三峽集團管理層次較多,2009年管理層級達到5級。3級以下子公司24家,佔33.33%,不利於實施有效控制。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三峽集團對所屬企業進行了清理整頓,已清理3級以下企業12戶。

6.三峽集團在對外股權投資方面存在管理體制不夠完善、非主業投資擴張較快、部分對外股權投資效益不佳等問題。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三峽集團制定了《投資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制度,建立投資項目風險預警機制,加大對投資項目的風險監控力度,進一步完善對外投資管控體系。

此外,審計還發現三峽集團及所屬單位以前年度存在的問題:2007年,所屬金沙江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籌建處建設的成都三峽大廈項目,在未向國資委報告、未及時辦理用地性質變更手續的情況下,增加投資3.58億元建設了高標準酒店。2008年,三峽集團多支付宜昌青雲公司土建項目工程款431.55萬元;所屬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未經批准按成本價向職工出售北京地區的4套商品房;所屬長江三峽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在合併重組過程中對資產評估結果審覈不嚴,導致虛增評估淨資產425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三峽集團正在向國資委報告,並補辦有關手續;已收回多支付的工程款,履行相應報批手續,並採取措施加強對資產評估結果的審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

  篇二

  (一)會計覈算和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 2007年至2009年,所屬大唐吉林發電有限公司等6家企業未按規定及時結轉固定資產、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等,造成多計資產3.62億元、多計利潤1.14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上述企業已調整了相關會計賬目和報表。

2. 2000年至2010年,所屬龍灘水電開發有限公司在庫區徵地及移民補償費中,列支發展改革委批覆項目概算之外的費用2.73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大唐集團已責成龍灘水電開發有限公司編制調整預算,並按規定程序報批。

  (二)經濟決策事項管理存在的問題。

2008年至2009年,大唐集團未經發展改革委覈准, 開工建設福建大唐寧德發電廠等11個項目,涉及金額304.39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11個項目目前已全部報經發展改革委覈准。

  (三)內部管理存在的問題。

1.大唐集團同時設有資金結算中心和財務公司,資金管理機構設置和職能劃分不合理,資金歸集率比五大發電集團平均值低13.75個百分點,影響資金使用效率。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大唐集團將資金結算中心併入了財務公司,實行資金的統一結算與調度。

2.2008年至2009年,大唐集團82個重點項目的946份合同中,有345份未按規定進行公開招投標,涉及合同總金額103.27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大唐集團修訂了《工程招標管理辦法》,並對工程建設領域存在問題進行了全面清理規範。

  (四)企業經營存在的問題。

2004年至2009年,大唐集團的資產負債率均在70%以上,2009年達到了87.79%,部分火電企業現金支付能力持續減弱,面臨經營風險。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大唐集團制定了《債務風險分類管理辦法》,積極改善財務狀況,對資不抵債企業重點監控,採取了扭虧增盈、債務重組、注入資本金、盤活資產及關停並轉等多種措施,防範和化解經營風險。

此外,審計還發現大唐集團以前年度存在的問題:2007年,大唐集團所屬企業違反與德國魯奇公司的合同約定,自行採購設備金額6462.79萬元,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171.55萬元;在克旗電廠項目未獲得發展改革委覈准的情況下,違規向哈爾濱汽輪機廠有限公司訂購設備並支付預付款2.18億元;2008年,未完成資產評估即收購青海真興電力有限公司股權,涉及金額6.2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大唐集團已與上述設備生產廠家終止項目合作,對有關責任人進行了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要求今後嚴格執行《中國大唐集團公司資本運營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