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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卷七·昭帝紀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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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昭皇帝,武帝少子也。母曰趙婕妤,本以有奇異得幸,及生帝,亦奇異。語在《外戚傳》。

《漢書》卷七·昭帝紀第七

武帝末,戾太子敗,燕王旦、廣陵王胥行驕嫚,後元二年二月上疾病,遂立昭帝爲太子,年八歲。以侍中奉車都尉霍光爲大司馬大將軍,受遺詔輔少主。

明日,武帝崩。戊辰,太子即皇帝位,謁高廟。帝姊鄂邑公主益湯沐邑,爲長公主,共養省中。

大將軍光秉政,領尚書事,車騎將軍金日磾、左將軍上官桀副焉。夏六月,赦天下。秋七月,有星孛於東方。濟北王寬有罪,自殺。

賜長公主及宗室昆弟各有差。追遵趙婕妤爲皇太后,起雲陵。冬,匈奴入朔方,殺略吏民。發軍屯西河,左將軍桀行北邊。

始元元年春二月,黃鵠下建章宮太液池中。公卿上壽。賜諸侯王、列侯、宗室金錢各有差。己亥,上耕於鉤盾弄田。益封燕王、廣陵王及鄂邑長公主各萬三千戶。

夏,爲太后起園廟雲陵。

益州廉頭、姑繒、牂柯談指、同並二十四邑皆反。遣水衡都尉呂破胡募吏民及發犍爲、蜀郡奔命擊益州,大破之。有司請河內屬冀州,河東屬幷州。

秋七月,赦天下,賜民百戶牛、酒。大雨,渭橋絕。

八月,齊孝王孫劉澤謀反,欲殺青州刺史雋不疑,發覺,皆伏誅。遷不疑爲京兆尹,賜錢百萬。九月丙子,車騎將軍日磾薨。

閏月,遣故廷尉王平等五人持節行郡國,舉賢良,問民所疾苦、冤、失職者。冬,無冰。

二年春正月,大將軍光、左將軍桀皆以前捕斬反虜重合侯馬通功封,光爲博陸侯,桀爲安陽侯。

以宗室毋在位者,舉茂才劉闢強、劉長樂皆爲光祿大夫,闢強守長樂衛尉。三月,遣使者振貸貧民毋種、食者。

秋八月,詔曰“往年災害多,今年蠶、麥傷,所振貸種、食勿收責,毋令民出令年田租”冬,發習戰射士詣朔方,調故吏將屯田張掖郡。三年春二月,有星孛於西北。

秋,募民徙雲陵,賜錢、田、宅。冬十月,鳳皇集東海,遣使者祠其處。十一月壬辰朔,日有蝕之。

四年春三月甲寅,立皇后上官氏。赦天下。辭訟在後二年前,皆勿聽治。

夏六月,皇后見高廟。賜長公主、丞相、將軍、列侯、中二千石以下及郎吏、宗室錢、帛各有差。徙三輔富人云陵,賜錢,戶十萬。

秋七月,詔曰“比歲不登,民匱於食,流庸未盡還,往時令民共出馬,其止勿出。諸給中都官者,且減之”冬,遣大鴻臚田廣明擊益州。

廷尉李種坐故縱死罪棄市。五年春正月,追尊皇太后父爲順成侯。夏陽男子張延年詣北闕,自稱衛太子,誣罔,要斬。夏,罷天下亭母馬及馬弩關。

六月,封皇后父驃騎將軍上官安爲桑樂侯。

詔曰“朕以眇身獲保宗廟,戰戰慄慄,夙興夜寐,修古帝王之事,誦《保傅傳》、《孝經》、《論語》、《尚書》,未雲有明。其令三輔、太常舉賢良各二人,郡國文學高第各一人。賜中二千石以下至吏、民爵,各有差”

罷儋耳、真番郡。

秋,大鴻臚廣明、軍正王平擊益州,斬首捕虜三萬餘人,獲畜產五萬餘頭。六年春正月,上耕於上林。

二月,詔有司問郡國所舉賢良、文學民所疾苦。議罷鹽、鐵、榷酤。

栘中監蘇武前使匈奴,留單于庭十九歲乃還,奉使全節,以武爲典屬國,賜錢百萬。夏,旱,大雩,不得舉火。

秋七月,罷榷酤官,令民得以律佔租,賣酒升四錢。以邊塞闊遠,取天水、隴西、張掖郡各二縣置金城郡。

詔曰“鉤町侯毋波率其君長、人民擊反者,斬首捕虜有功。其立毋波爲鉤町王。大鴻臚廣明將率有功,賜爵關內侯,食邑”元鳳元年春,長公主共養勞苦,復以藍田益長公主湯沐邑。

泗水戴王前薨,以毋嗣,國除。後宮有遺腹子煖,相、內史不奏言,上聞而憐之,立煖爲泗水王。相、內史皆下獄。

三月,賜郡國所選有行義者涿郡韓福等五人帛,人五十匹,遣歸。詔曰“朕閔勞以官職之事,其務修孝、弟以孝鄉里。令郡、縣常以正月賜羊、酒。有不幸者賜衣被一襲,祠以中牢”

武都氐人反,遣執金吾馬適建、龍額侯韓增、大鴻臚廣明將三輔、太常徒,皆免刑擊之。夏六月,赦天下。秋七月乙亥晦,日有蝕之,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