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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下經(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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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革(卦四十九)

《周易》下經(革)

(離下兌上)

《革》:已日乃孚。元亨。利貞,悔亡。

《彖》曰: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已日乃孚”,革而信之。文明以說,大亨以正。革而當,其悔乃亡。天地革而四時成,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革之時大矣哉!

《象》曰:澤中有火,革。君子以治歷明時。

初九,鞏用黃牛之革。

《象》曰:“鞏用黃牛”,不可以有爲也。

六二,巳日乃革之,徵吉,無咎。

《象》曰:“巳日革之”,行有嘉也。

九三,徵兇。貞厲。革言三就,有孚。

《象》曰:“革言三就”,又何之矣。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

《象》曰:“改命之吉”,信志也。

九五,大人虎變,未佔有孚。

《象》曰:“大人虎變”,其文炳也。

上六,君子豹變,小人革面,徵兇,居貞吉。

《象》曰:“君子豹變”,其文蔚也。“小人革面”,順以従君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