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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易經》-噬嗑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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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噬嗑卦

《周易·易經》-噬嗑卦

(火雷噬嗑)離上震下

《噬嗑》:亨。利用獄。

初九,屨校滅趾,無咎。

六二,噬膚滅鼻,無咎。

六三,噬臘肉遇毒,小吝,無咎。

九四,「噬幹胏,得金矢。利艱貞,吉。

六五,噬乾肉得黃金。貞厲,無咎。

上九,何校滅耳,兇。

  註釋:

①噬嗑(shi he)是本卦的標題。噬嗑的意思就是吃喝,讀音和意義與 “吃喝”一樣。全卦內容是講與飲食有關的事。噬嗑是卦中多見詞,且與內容有關,所以用作標題。

②獄:刑罰。

③屨(ju):拖,拉。校:木製的刑具,這裏指加在足上的桎。滅:遮蓋。

④膚:肥美的'肉,這裏指鮮 魚嫩肉。

⑤幹胏(zi):帶骨頭的乾肉。

(6)金矢:銅製箭頭。

(7) 黃金:指銅箭頭。

(8)何:用作“荷”,意思是負戴。校:這裏指加在脖子上的刑具枷。

  譯文:

噬嗑卦:亨通。有利於施用刑罰。

初九:足上戴着刑具,遮住了腳趾,沒有災禍。

六二:大吃鮮魚嫩內,連鼻子也被遮住了,沒有災禍。

六三:吃幹臘肉中了毒,出了小問題,但沒有災難。

九四:啃帶骨頭的乾肉,發現肉中有銅箭頭。佔問旱災,吉利。

六五:吃乾肉,發現銅箭頭。佔得凶兆,但沒有災禍。

上九:脖上戴着刑具,遮住了耳朵,兇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