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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碗愛的散文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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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學時,她愛吃學校門口的面.

一碗愛的散文範文

是一對山西的夫妻開的店,很寬的面,裏面有一兩塊牛肉,面上撒上香菜和蔥花,總是吃得她意猶未盡.

很便宜的面,三塊錢一碗,她總是吃得大汗淋漓.

有時幾個同學吃夜宵,就到門口吃一碗三塊錢的牛肉麪.

張浩和李民是她同時認識的兩個男孩兒,他們同時追求她,都是工薪階層的孩子,家裏給的錢都差不多,所以,更多的時候他們只能來吃麪.

與李民吃麪的時候,李民會低下頭吃,自顧自,放了辣椒再放醋,有時還抱怨裏面的牛肉塊小,吃那塊牛肉時李民偶爾對她說,這肉真不錯.然後仰起頭,把肉穩穩地送到自己嘴裏.

與張浩吃麪時,張浩總是支開她,讓她去外面把自行車鎖上,她總笑他,那輛破自行車誰偷啊.回來後卻發現,自己碗裏面多了東西,在面的最底下是兩塊牛肉,被她翻出來時張浩就笑着說,我不愛吃牛肉.

然後再問她,要不要加點醋?要不要放點辣椒?非常體貼,讓她的心一點點暖起來.

那碗麪,後來就吃成了初戀.

李民後來問她,爲什麼沒有選擇我?

她答,因爲你沒有往那一碗麪裏放愛情.

後來她和張浩回他的老家.正是春節,張浩的老家殺雞宰羊正熱鬧,張浩的父親到車站接他們,然後說,都盼着你們早點回來呢,你娘還給你留着你最愛吃的牛肉呢.

她的眼淚差點落下來.

偷偷地握了張浩的手,手心裏暖暖的,她知道,這個男人的手,她要牽一輩子了.

有一種愛情叫梁羽生和林萃如

他,出生於廣西的一個書香世家,自幼好學,成績優異。25歲時,他到香港謀職,做了《新晚報》的副刊編輯。

她,小他6歲,是名門大戶的千金小姐,在香港政府部門工作,拿着高他兩倍的優厚工資。

他32歲時還是孑然一身,一心忙於創作。報社的副主編賞識他的才華,決定把太太的侄女介紹給他。他推託不過,於是就有了他和她的第一次相見。

見面時,他剛好患了鼻竇炎,不停地吸着鼻涕,頗有些邋遢。他只是個窮酸書生,對方卻是名門小姐,身份的懸殊加上此刻自己的狼狽不堪,他只想早點告辭。她卻對他滿意,微笑着遞過手帕讓他擦拭鼻涕,讓他的心中多了幾絲暖意。

緣於那份暖意,他和她開始了交往,大方善良、熱情活潑的她讓他動了心。幾個月後,他做了切除鼻息肉的手術,她一直在醫院守護他,照顧他的起居飲食,細心地爲他擦拭傷口。出院後,他單膝跪地,深情而誠懇地說:“雖然我很窮,但我會努力地寫稿賺錢,嫁給我吧!”她扶起他,紅着臉點了頭。

於是,在相識不到9個月時,他們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婚後,她發現丈夫除了有滿腹才華外,其實是個“生活白癡”。

他有着文人的迂腐勁兒,對人情世故難得在意。她通透練達,處處彌補他的過失;他不修邊幅,上街時穿着一黑一白的襪子,見重要人物時穿着舊西服、破皮鞋,她需要不時提點他的衣着;他丟三落四,兩個人一起旅行,他的護照、錢包,甚至行李總會不翼而飛,她要分心照顧他,遊玩都不能盡興;他記性差,請人吃飯不帶錢,連自家的門牌號都記不住,怕他迷路找不到家,她會在他下班時跑到陽臺上張望,看到他的身影便叫住他;他嗜肉如命,她擔心他的健康,不肯讓他多吃,他在家裏乖乖地不吃了,卻常常在外面“偷嘴”,她像監工一般去查他的崗,讓他成了同事眼中的“妻管嚴”,但被人提到畏妻一事,他的眉梢眼角都是幸福的笑意……他完全像個不能照顧自己的孩童,處處讓她不能省心。她只好辭了令人羨慕的公務員工作,專心來照顧他。

在多年相伴的歲月裏,她成了他的祕書、保姆、護士、管家……她爲他生下3個孩子,並悉心教導、培育成才。他則潛心創作,寫了35部小說,成爲名滿香江的大才子。

63歲時,他的名聲和事業如日中天,卻突然宣佈“封筆”移民澳大利亞。在這之前,他的身體已有些不適了,她不想讓他積勞成疾,而澳大利亞有對他有益的醫療技術。

後來的20多年裏,他相繼患上了糖尿病、心臟病、癌症。他本將生死看得透徹,但始終舍不下她,所以在心裏祈禱:努力活着,要走在她的後頭,不能讓她孤獨在世。

偶爾,她會靠在他的肩上,他也會握着她的手。在與病痛抗爭的日子裏,他們共同回憶着往昔歲月,新婚宴爾般甜蜜,又如純真的孩童,嬉嬉鬧鬧。

在他85歲那一年,他終究還是先她而去了。他因病去世的消息從悉尼傳到了國內,令無數人痛惜。

他叫陳文統,她叫林萃如。他還有一個更爲響亮的名字——梁羽生,新派武俠小說的開山鼻祖。他的《七劍下天山》《萍蹤俠影錄》《白髮魔女傳》至今還不斷被搬上銀幕。他筆下的美人不計其數,而她是相貌平平的普通女子。但他曾說過,小說中女性人物的優點都來自她。他小說裏的愛情,纏綿悱惻、悲喜交加,而他現實生活裏的愛情,卻是簡單的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他閉上眼的那一天,3個孩子哭得痛徹心扉,她平靜地說:“噓,不要哭,你們的父親走得很安詳。”

她握着他的手,像他在世時一樣。在她眼裏,他何曾遠去,他像一個孩童,只是玩累了,睡着了而已。他一定做了一個長長的美夢:那是初見時,他一臉邋遢,而她微笑着遞過一方手帕;那是無論風雨天晴,只要她在陽臺上喊他一聲,他便能找到歸家的路……在定格的畫面裏,一定有他執着她的手,她靠着他的肩,在落日的餘暉裏,她盈盈立在他的身旁。

一百元的愛情故事

他在公交車站臺上張望着。

站臺上的人不多,幾個婦人,一個踩着半截幾乎快要磨平鞋跟的高跟鞋女人,再過去點,就是他。他的存在在這羣人裏,格外顯眼,穿着一身簡單的T恤長褲,衣服邊和褲腿上還有星星點點的油彩印記。剛剛入夏,可是他額頭上滿是亮晶晶的汗,就連帽子下,都可以看見一縷溼漉漉的鬢角。

車來車往。他一次次往路邊伸出半截身體張望,一次次又縮回來。誰都能看見他手裏攥着一張折成對摺的粉紅色鈔票,露出一點角來。他把拳頭攥得死緊,手心都握出了汗,也渾然不覺的樣子。

又一輛車慢悠悠地靠了站,他伸出去的半截身體,像一個數字7往外努力伸展着,然後,加上一個腳尖,數字7變成一個感嘆號,驚喜着迎了上去,他等待許久的人,終於來了。

他走在女孩的前面,大步流星,一下也沒回頭看女孩一眼。但是,他每走十幾步,就會稍微地停一停,聽着女孩緊跟着的步伐,叩叩叩,像盛夏裏來的一場雨,敲得越來越急。

這是他們的第一次約會,說好了,從這個不大的城市兩端會合,來遊樂場。

他是學美術的窮小子,她呢,卻出身優渥。女孩第一次見到男孩,是在城市廣場上的畫攤邊。一長溜的畫攤中,只有他,沒擺那些素描的明星頭像,誰也不知道他到底畫得好壞,所以,也沒什麼客人,他就那樣沉默地坐在邊角上。

於是她坐了下來。沒幾筆,他就勾出她的側影,她坐在那裏,問東問西,他也不大回應,只埋頭沙沙地畫着。看到畫的時候,她有點詫異,因爲畫裏面的女孩,看上去有點傷感,還有着特別倔強的下巴,那是她從來不對人展現的一面。一瞬間,她想,這個只有一面之緣的男孩是懂得自己的。

男孩看着滑過半個天空的摩天輪。他說上去看看嗎,我同學說能看見半個城市呢。女孩低着頭,視線正好落在他腳上那雙洗得泛白的球鞋上,她說,不,我恐高。

於是男孩陪着女孩,一臉羨慕地坐在花壇邊上,看着那些飛在空中的人們,他們的尖叫,他們的笑聲,讓他倆,也跟着大笑起來。

你想喝點什麼呢?男孩取下了帽子,頭髮上因此有一圈圓圓的痕跡,像一個被挖空的西瓜,倒扣在頭上。女孩回頭看着他,又笑得前仰後合。

要瓶七喜吧。他嗯了一聲,跑到飲料亭,從褲兜裏抓出一把零錢,正好有兩個硬幣,他伸出去的手掌心裏,也和衣服上一樣,殘留着些許粉紅色的油彩痕跡。

女孩看着他舉在手裏的一瓶七喜,有點吃驚。但是他已經把手裏的飲料瓶遞了過來,一邊還撓撓頭,說,我不愛喝甜的。

太陽曬得女孩的臉都紅了,於是她又要了一根和路雪。這次,男孩還是撓撓頭遞給她,說,我不愛吃甜的。

回去的車上,男孩面對着售票員,又從褲兜裏掏出一把鈔票,毛票,硬幣,當中,還夾雜着一張被折成對摺的紅色的百元大鈔。

他回頭,擡眼看了看女孩。

男孩和女孩,剛剛在校園裏的湖邊接完吻。那是他

們彼此的初吻,有點濡溼,兩個人都感覺到一陣電流從舌尖穿過彼此的身體。他們看着對方的眼睛,覺得,這就是愛了。

男孩想給女孩買一份禮物,雖然她推辭着不肯要。他拽着讓她隨便挑點啥,哪怕是一個卡哇伊的小本子呢,也是一份帶着愛意的禮物。

女孩一眼看中的帽子,是外單貨,標價99元。她站在鏡子前,鏡子裏,站着一個渾身洋溢着愛情的少女。這愛情讓她閃閃發光。

男孩又一次掏出了口袋

裏的鈔票。這一次,依舊是一堆零鈔中,夾雜着那張對摺得整整齊齊的一百元。

他回頭看了看女孩,她正對着鏡子裏的自己微笑。男孩的目光,停在那張鈔票上。他的一舉一動,從這一刻起,變成了慢動作。

女孩從鏡子對着他微笑,然後轉身說,算了吧,我不喜歡。

回去的路上,男孩有點訕訕。他還是走得飛快,一邊走,一邊想,她到底喜不喜歡那頂帽子呢?

他們還是成了一對戀人。起初,有很多人聞訊跑來阻止。他很窮,最糟糕的還是學美術的,除了傲氣,簡直別無所長,要等到什麼時候才能出人頭地。女孩笑了笑,沒說什麼。

男孩聽說了,死死咬住下脣,也沒說什麼。

好幾年過去了。他們認識的戀人早分得七七八八,只有他們還在一起。

週末的時候去遊樂場看人們在空中尖叫,沒事的時候去試各種帽子,女孩依舊在他掏出錢的那一刻說,哎,不要了,我不喜歡。

哪怕他掏出來的錢,變成躺在黑色皮夾裏的一沓紅色鈔票。他終於向她求婚了,在他的畫展即將開始的前夜。

時光早已把他裁剪成一個線條分明的男人,他掏出了一張紅色的鈔票,雖然邊角都已經被磨得有點毛糙,但依舊像過去一樣對摺得整整齊齊。

他問,你還記得它嗎?

女人笑着,她當然也從少女變成了女人。我當然記得,當初你每次見我,都帶着它。它上面有個痕跡,在那個邊角上,有團紅色的墨跡。我當時就想,這大概是你所有的家當了。是不是?

男人點點頭,說,送給你。

女人接過了鈔票。

然後,他們兩個人,同時都溼了眼眶。

女人終於明白當年他藏在驕傲背後的那些拘謹和侷促不安,面對她時,他謹小慎微地表達着大方,表達着對她的愛,他用那張一百元鈔票來與深潛的自卑對抗,以壯大他愛情的雄心。

因爲,女人第一次發現,那居然是,用一張手繪出來的百元大鈔

愛情不貧窮

兩座山峯之間,是一條粗粗的鋼絲繩,鋼絲繩下是幾百米深的山澗,走在上面的人,除了手上那根保持平衡的長鋼條,再沒有任何保險設施。

接受這項挑戰的是一位年輕的.小夥子。在此之前,他曾數次表演過此類節目,每一次都獲得圓滿成功。可這一天,上場之前,他的表情特別凝重。因爲鋼絲繩的另一端,有他心愛的女子。

這是他第一次帶她到自己的工作現場來。

他和她,一見鍾情,閃電般墜入愛河又閃電似的結婚。那時候,她只知道他是衆人眼中的英雄,是一名出色的雜技演員,她被他身上的英雄氣概強烈地吸引住了,卻從來不知道,他的工作竟是如此的危險。

一根鋼絲繩,橫拉在兩座山峯之間,山風過處,她甚至能看到那條鋼絲繩在輕輕地飄來蕩去。一身火紅衣褲的他,手持長長的平衡鋼條,小心翼翼地踏上那一段漫長的征途……

山裏常有霧,可這天的霧,來得讓人有點措手不及。出發時還晴朗朗的天,一陣涼風過後,濃白的霧忽然就從山澗裏慢慢飄起來,最初絲絲縷縷,煙一樣籠罩在男子的身邊,後來就抱成了大團,棉花垛一樣把男子火紅的身影吞沒了。觀衆的肉眼看不到,記者的鏡頭也拍不到。除了陣陣嗚咽的山風,現場陷入了一片可怕的死寂中。

從他走上鋼絲繩的第一步開始,她就一直保持着一個動作——雙手緊緊地抓着搖擺不定的鋼絲繩,眼睛徒勞地望着那團辨不清前路的濃霧……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沒有任何聲音。衆人的心,越發揪得緊了。霧已是預料之外,一陣突如其來的雨,讓現場的氣氛越發沉悶不堪。誰也沒有料到,今天會突然下起淅淅瀝瀝的雨來。雨中高空走鋼絲,又是那樣長的一段距離,以前從未有過先例。結果會如何,誰都不敢想象。沒有人說話,除了下得越來越急的雨發出的聲音。雨水打下來,順着鋼絲繩一路凝聚,又滴滴答答掉進幾百米深的山澗。她的手,抓得越來越緊,她的臉也越來越近地貼到鋼絲繩上去……

1380米的路,一段世間最難走的路,漫長得似乎沒有盡頭。

他怎麼樣了?能否平安回來?誰也無法預料,只等那團火紅的身影再次出現在衆人的視線裏。當他走完最後一步,一腳踏在大地上,又被早已守候在那裏的親友們歡呼着擡起來拋向空中時,那個一直拉着鋼絲繩的女子已軟軟地癱在地上。她連上前與他擁抱的力氣都沒有了。

他撥開人羣,上前扶起她,才發現她的雙手滿是一道道深深的煞白紫紅的鋼絲繩痕。她的雙手已疼痛麻木得沒了知覺。

“傻瓜,你這麼用力地拉繩子做什麼?”捧着她的手,英雄的男子哽咽了。“我看不到你,我只想用力拉住繩子讓它搖擺得輕一點,我拉着它把耳朵貼上去,可以聽到你的腳步聲,剛纔人羣裏有孩子在小聲說你是不是已經……我知道,你在,你正在向我走來……”

女人趴在男人的懷裏,無聲地哭了。男人的眼睛也慢慢潮溼了。

說實話,我向來不太喜歡看各類挑戰人類生理、心理極限的運動。在那天的電視節目中,我關注的不是男子高空表演的精彩與驚險,而是那位自始至終緊握鋼絲繩的女子,只是,那時候,我無法猜出女子那樣做的動機。等她面對凱旋的丈夫,說出那一番話時,我的眼睛也驀然溼潤了。

我看不到你,但我知道你正在向我走來,我無法與強大的自然之力抗衡,我只能傾盡我的心力將它凝聚在我的手心,哪怕只能爲你降低萬分之一的危險。這,就是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