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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念狼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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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著名作家先生的一部獲獎長篇小說好像也是這個題目——《懷念狼》。我想,這大概不算剽竊吧。

懷念狼散文

是的,我的確懷念狼。

在有狼的日子裏,我幾乎忘記了我自己,想到的只有狼。於是,狼便成了我的朋友,一位催我不停地奔跑的“錚友”。

在很久以前,狼就是人類的朋友。

在漢民族的詞彙和語言中,有許多是關於狼的,歷數下來有:狼子野心、狼心狗肺、狼狽爲奸、狼吞虎嚥、狼奔豕突、前怕狼後怕虎……等等。就連人們在盛宴之後,也要用杯盤狼藉來形容那一塌糊塗的餐桌或筵席,好像這一切都是狼造成的。

狼,在人們的心目中,總是同一切醜陋的、負面的、甚至是反動的概念連在一起,永遠都是充當“反派”角色。在舊時的小說中,少數民族的.酋長或是異邦的元首,被稱之爲“狼主”;連邊塞上燃起的報警或告急的烽火,則也被稱之爲“狼煙”。

不過,狼也有“客串”爲正面典型的時候,但這樣的日子不會太多,在此也略舉一二爲證——

蒲松齡筆下的狼很機智,它們居然能聯合起來同一位晚歸的屠夫鬥智鬥勇。儘管它們最終還是輸了,但那種機智卻是令人提心吊膽的。

有一篇“狼外婆”的童話故事,也透視了狼另外的一面。不然的話,它怎麼可以同慈祥的“外婆”連在一起呢?

蘇聯一位名聲不怎麼大的作家,卻寫了一篇讓我過目不忘的小說——《狼》。那位作家在他的小說中說,“狼在一年當中,有三分之二的日子是在談情說愛之中度過的……”由此可見,狼原來還是個情種。

前些年,有一首很流行的歌曲,由一位頗有影響的歌手吼遍了大江南北——好像是說,我是一條來自北方的狼,也足見其魅力之一斑……

林林總總,不難看出,狼,也曾有過輝煌的日子。

時至今日,人們對狼的態度也在與時俱進了。以前人們常說“與魔鬼打交道”,現在說的人少了,都在說“與狼共舞”。我認爲,後一種說法要比前一種說法進步。魔鬼是虛幻的,沒有人見過;而狼是實在的,公園裏和電視屏幕上經常可以看到。後一種說法,還是一種自我個性和勇氣的張揚,很是令人佩服。哪怕是一種危險的遊戲,也能讓人有一種成就感。至少讓人活得灑脫。如果你是與小姐共舞,有時未免還難以啓齒;而與狼共舞,你就可以理直氣壯了。

我也曾有過一段與狼共舞的日子。在那樣的日子裏,你會很誘惑,很刺激,也很來勁,是真的既“爽”且“酷”。當然,那樣的日子是需要勇氣和自信的。那種日子很讓人懷念。人們在懷念那種日子的同時,也懷念狼——是狼,讓自己活出了自己。

我想,人類生活中,不可能沒有狼。北方的牧民和獵人,都知道把狼引到羊羣中來,或者是把牧羊犬放到狼羣中去,來培養它們奔跑的能力,鍛鍊它們謀生的鬥志,去掉它們身上的惰性和惡習,以此來更新物種,遏止退化。這時,狼羣就是最好的“西點軍校”,狼就是它們最好軍事教官——願意被狼吃掉是另一種說法。

在今天,“狼來了!”已經是一句美麗的謊言。所以電視裏天天都在告訴人們說,“狼來了並不可怕”。我想這話不假。

沒有狼的日子纔是可怕的。

狼,我懷念你,還有許多許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