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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禹錫的生平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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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平介紹:

劉禹錫的生平介紹

劉禹錫,曾任太子賓客,世稱劉賓客。與柳宗元並稱“劉柳”。與白居易合稱“劉白”。貞元九年,擢進士第,登博學宏詞科,從事淮南幕府,入爲監察御史。王叔文用事,引入禁中,與之圖議,言無不從。轉屯田員外郎,判度支鹽鐵案。叔文敗,坐貶朗州刺史,在貶官期間,在揚州碰到白居易,白居易寫了《醉贈劉二十八使君》,劉禹錫作《酬樂天揚州初逢席上見贈》答謝白居易,再道貶朗州司馬。落魄不自聊,吐詞多諷託幽遠。蠻俗好巫,嘗依騷人之旨。倚其聲作《竹枝詞》十餘篇,武陵溪洞間悉歌之。居十年,召還。將置之郎署,以作玄都觀看花詩涉譏忿,執政不悅,復出刺播州。裴度以母老爲言,改連州,徙夔、和二州。久之,徵入爲主客郎中。又以作重遊玄都觀詩,出分司東都。度仍薦爲禮部郎中,集賢直學士。度罷,出刺蘇州,徙汝、同二州,遷太子賓客分司。禹錫素善詩,晚節尤精。不幸坐廢,偃蹇寡所合,乃以文章自適。與白居易酬復頗多,居易嘗敘其詩曰:彭城劉夢得,詩豪者也。其鋒森然,少敢當者。又言其詩在處應有神物護持,其爲名流推重如此。會昌時,加檢校禮部尚書。卒年七十二,贈戶部尚書。詩集十八卷,今編爲十二卷。

湖南常德歷史學者、收藏家周新國先生《武陵藏珍》記載:劉禹錫被貶爲朗州司馬其間寫了著名的《漢壽城春望》。湖南常德市委市政府爲了紀念朗州司馬劉禹錫,現專在柳葉湖邊建有“司馬樓”。

關於劉禹錫的祖籍,多有爭議,有說是洛陽人,有說是彭城(今徐州)人,有說是定州人以及中山無極人。據查有關史料,劉禹錫爲匈奴後裔,其七世祖劉亮仕於北魏,隨魏孝文帝遷都洛陽,始改漢姓。父劉緒因避安史之亂,東遷嘉興,劉禹錫出生於此地,因此劉禹錫“家本滎上,籍佔洛陽”。關於說其“彭城人”,經查此說,出自白居易、權德輿等人之口。那不過是隨順當時“姓卯金者鹹彭城”(《史通·邑里》)的習俗罷了。因此“劉禹錫彭城人”說法是不確切的。

說劉禹錫是定州人、中山人以及中山無極人,還得從他七世祖劉亮說起。周漢時期,定州、無極是冀州的屬地,無極同時也是定州的屬地。劉亮曾任冀州刺史、散騎常侍等職,後北魏遷都洛陽,劉亮全家也隨之遷至洛陽。據《四庫全書總目提要》集部別集類:“書禹錫本傳,稱爲彭城人,蓋舉郡望,實則中山無極人,是編亦名中山集,蓋以是也。”此外清《畿輔通志》及《中國歷史人物辭典》和《中國歷史名人辭典》等也都有刊載。經過反覆查證和諮詢有關專家,劉禹錫祖籍確認爲無極,是有據可依的。

  人物評價:

《新唐書》:禹錫恃才而廢,褊心不能無怨望,年益晏,偃蹇寡所合,乃以文章自適。素善詩,晚節尤精,與白居易酬復頗多。居易以詩自名者,嘗推爲“詩豪”,又言:“其詩在處,應有神物護持。叔文實工言治道,能以口辯移人,既得用,所施爲人不以爲當。太上久疾,宰臣及用事者不得對,宮掖事祕,建桓立順,功歸貴臣,由是及貶。”[20]

《歲寒堂詩話》:李義山、劉夢得、杜牧之三人,筆力不能相上下,大抵工律詩而不工古詩,七言尤工,五言微弱,雖有佳句,然不能如韋、柳、王、孟之高致也,義山多奇趣,夢得有高韻,牧之專事華藻,此其優劣耳。[21]

《滄浪詩話》:大曆後,劉夢得之絕句,張籍、王建之樂府,我所深取耳。[21]

《杜工部草堂詩話》:上自齊樑諸公,下至劉夢得、溫飛卿輩,往往以綺麗風花累其正氣,其過在於理不勝而詞有餘也。[22]

《唐音癸籤》:禹錫有詩豪之目。其詩氣該今古,詞總平實,運用似無甚過人,卻都愜人意,語語可歌,其才情之最豪者。司空圖嘗言:禹錫及楊巨源詩各有勝會,兩人格律精切欲同;然劉得之易,楊卻得之難,入處迥異爾。[21]

《三唐詩品》:五言體雜不一。有如“深春風日淨”、“昔聽東武吟”等篇,宛轉徘徊,取塗樂府;“秋江早望”、“謫居悼往”,則結休允暉。若“水禽殘月”,模休文之韻思;“楚望蒼然”,結韓卿之茂體。餘或放言理,失於音調,未求刻意,累在纔多也。《女兒》作楚挽之哀詞,《泰娘》譜新聲之悽奏,七言此其選矣。《聚蚊》、《百舌》託意深微,亦得樂府遺意。律體獨多,瑩瑕間採。[21]

  哲學成就

劉禹錫的哲學思想具有鮮明的唯物主義傾向。主要著作是《天論》三篇。在宇宙論方面,他的唯物主義思想比柳宗元更進步。關於自然與人的關係,劉禹錫提出了天與人“交相勝,還相用”的觀點,具有積極的進取精神。他認爲,人之所以產生唯心主義思想,是與社會現實有密切關係的。“法大行”的時候,社會上“是爲公是,非爲公非”,人們就不會產生禍福來自天命的思想;“法大弛”的時候,社會上是非顛倒,人不能勝天,天命論就在人間得到了宣揚的條件;“法小弛”的時候,社會上是非不清,人們就會對天命將信將疑。劉禹錫用社會實踐解釋天命論產生的根源,是在認識論方面的一個重大貢獻。這也是劉禹錫對有神論社會根源的看法。他認爲,在法大行的社會裏,是爲公是,非爲公非,蹈道必賞,違善必罰,人們就會說,禍福決定於人的行爲,與天沒有關係。在法大弛的社會裏,是非顛倒過來,賞恆在佞,罰恆在直,人們對不合理的現象找不到解釋,就不得不把一切歸之於天。他又認爲,當“理明”時,人們就不會講“天命”;當“理昧”時,就不會不講天命。劉禹錫從法弛和理昧來解釋有神論產生的根源,可謂見解獨到,他指出神是人在一定條件下創造出來的,是具有積極意義的。他在所寫的《天論》三篇中,力求把柳宗元與韓愈的論戰深入下去,進一步探索天人關係問題。他認爲,“大凡入形器者,皆有能有不能。天(自然),有形之大者也;人,動物之尤者也。天之能,人固不能也;人之能,天亦有所不能也”。天與人各有其自身的自然特點,“交相勝”,“還相用”。人雖不能干預自然界的職能和規律,但卻可以利用和改造自然。

  尊重自然規律

劉禹錫以自然科學爲根據,補充了柳宗元的自然觀。在對自然界的認識方面,劉禹錫認爲整個自然界充滿了有形的物質實體,天地之內不存在無形的東西。他批駁了魏晉玄學和佛教、道教關於“空”、“無”是宇宙本原的理論,認爲“空”是一種特殊的物質形態,“空”不能超越物質形體而獨立存在。這是對中國古代唯物主義自然觀的重大發展。在關於宇宙萬物的'生成和發展方面,他認爲萬物的生長、發展是一種自然過程,動植物和人類是天地陰陽之氣交互作用產生的。他還認爲客觀世界的發展變化有一定規律,宇宙萬物是在互相矛盾和互相依存中無窮地運動發展着的。他據此建立了天人關係學說,指出天地萬物各有其不同的職能和作用。自然界的職能在於生長繁殖萬物,萬物在生殺、壯健、衰老的自然發展過程中,遵循強勝弱敗的競爭規律;人的職能在於利用自然規律和自然界所提供的物質資料,進行各種生產活動,向自然界謀取人們生活的需用品。劉禹錫提出:“天之所能者,生萬物也;人之所能者,治萬物也。”(《天論》上)他認爲天不能干預人類社會的“治”或“亂”,人也不能改變自然界的運動規律。他還以科學知識爲根據,宣傳無神論,批判有神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