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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民政局雙隨機一公開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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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監管不是隨意監管,更不是任性監管,而是更加嚴格、更加規範、更加程序化的監管。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歡迎大家閱讀!

2016年民政局雙隨機一公開實施方案

  【2016年民政局雙隨機一公開實施方案1】

根據福建省民政廳《關於印發推廣隨機抽查機制規範事中事後監管實施方案的通知》(閩民法〔2016〕72號)、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福州市推廣隨機抽查機制規範事中事後監管實施方案的通知》(榕政辦〔2016〕7號)要求,爲規範民政執法行爲,創新管理方式,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要求

通過隨機抽查的科學方法和信息化手段,轉變民政監管方式,提升監管效能,切實解決部分領域中檢查任性和執法擾民、執法不公、執法不嚴等羣衆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減少和杜絕民政部門不作爲、亂作爲現象,營造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推動社會治理創新發展。

二、主要原則

(一)堅持合法合理監管。嚴格執行有關民政法律法規規章,落實監管責任,確保事中事後監管有序進行,推進隨機抽查制度化、規範化。

(二)堅持公正高效。嚴格按照執法程序,依法保障監管主體的合法權利,切實做到嚴格規範文明執法,提升監管效能,減輕市場主體負擔,優化社會治理環境。

(三)堅持公開透明。實施隨機抽查事項公開、隨機抽查制度公開、隨機抽查過程公開、隨機抽查結果公開,保障市場主體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

三、主要任務

(一)合理確定隨機抽查事項

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全面梳理本部門的監管事項,制定隨機監管事項清單。凡是法律法規規章賦予監管職能的,均應當列入清單;凡法律法規規章並未賦予監管職能的,不得列入清單開展檢查。清單發佈後,各相關處室不得在公佈的清單事項外實施抽查。法律法規規章有調整的,各相關業務處室要及時通報局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序對隨機抽查事項清單進行調整。

(二)依法確定隨機抽查主體

1.確定隨機抽查的市場主體。根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確定抽查的市場主體,建立市場主體名錄庫。凡列入清單內監管事項所對應的市場主體(包括法人、其他組織)均應列入市場名錄庫。市場名錄庫應當包括市場主體名稱、法定代表人、經常居住地、聯絡人、聯繫方式、監管責任處室等。市場名錄庫首批名單由局相關業務處室提供,局辦公室彙總並上報。市場名錄庫實行定期更新制度。每年6月、12月,根據市場主體的變動,定期對市場名錄庫進行修訂。

2.確定隨機抽查的執法主體。根據執法人員名單建立執法人員名錄庫。執法人員名錄庫應當包括執法人員姓名,執法證號,執法領域等內容。執法人員名錄庫實行實時更新,局辦將根據執法人員變動情況實時更新執法人員名錄庫。

(三)抓好隨機抽查工作實施

1.合理安排隨機抽查的比例和頻次。既保證必要的抽查覆蓋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檢查過多和執法擾民。對投訴較多的或有嚴重違法違規跡象的市場主體要加大抽查力度。

2.合法、合理開展抽查。開展抽查工作,必須持有執法證的執法人員2人以上一同進行。抽查時,執法人員應當出示執法證並記錄在案。抽查中,如需要提取相應市場主體的證據時,原則上應當提取證據原件,原件確實難以提取的,可以提取複印件,但應邀請市場主體相關工作人員見證並簽字記錄。開展抽查,應當製作相應的抽查筆錄,並聽取相關市場主體的申辯。

3.加強隨機抽查結果應用。建立“一抽查一通報”制度,對抽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爲,要及時予以通報,依法進行處罰,並納入本系統市場主體程序檔案,做到“懲處一例警示一片”。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各級領導要充分認識開展“雙隨機”抽查工作的重要性,確實加強組織領導。要將“雙隨機”抽查工作列入業務年度工作安排,作爲重點工作予以推進落實。

(二)強化責任。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履行法定職責。若未落實“雙隨機”抽查制度,造成不良後果的,要對相關處室和責任人進行效能問責和責任追究。

(三)加大培訓力度。要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完善執法人員法律複訓制度,對長期未進行執法的執法人員要定期組織培訓。

  【2016年民政局雙隨機一公開實施方案2】

爲貫徹落實《尤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推廣隨機抽查機制規範事中事後監管實施方案的通知》(尤政辦〔2016〕18號)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特建立“雙隨機”(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抽取執法檢查人員)抽查機制,規範衛生計生執法行爲,營造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

一、總體要求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爲指導,通過建立對我局行政審批事項等工作內容的隨機抽查制度,進一步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強化責任意識,形成公平、有效、透明、規範的事中事後監管體制,全面提升行政服務水平,保障轄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本方案適用於法律法規賦予我局行政權力清單包含的內容及日常行政工作等。

二、主要任務及時限

(一)制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2016年5月31日前)

按照衛生計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我局行政權力清單包含的內容,制定《尤溪縣衛生計生監管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明確衛生計生監管隨機抽查的項目、依據、主體、內容及方式等,及時向社會公佈,並根據法律法規規章修訂情況和簡政放權工作實際進行動態調整。我局隨機抽查的領域目前包括對母嬰保健工作的監督檢查、醫師執業監督檢查、護士執業監督檢查等共12項監管事項(具體隨機抽查事項清單見附件)。制定的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報縣委編辦及市級業務主管部門備案。

(二)建立抽查對象主體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2016年6月30日前)

1.建立抽查對象主體名錄庫。按照本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明確的抽查項目,建立分類的《隨機抽查主體名錄庫》。每個類別庫,應涵蓋轄區符合項抽查條件的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設立以來已審批的全部管理服務對象,名錄庫內容根據縣衛生計生行政許可實施情況每年進行動態更新。

責任部門:衛生監督所、各相關股室

2.建立執法人員名錄庫。根據檢查要求,建立執法人員名錄庫。名錄庫內容根據部門人員變動情況進行動態更新。執法檢查人員應當具有行政執法資格,未取得執法資格的不得列入名錄庫。

責任部門:衛生監督所、公共衛生與綜合監督股、計劃生育家庭發展與政策法規股

(三)建立健全“雙隨機”工作機制(2016年6月30日前)

1.合理確定隨機抽查的比例與頻次。抽查頻率原則上每年不少於2次,衛生監督所監管項目抽查比例不低於總名錄的5%,各股室涉及監管項目抽查比例不低於各類別的5%。法律法規有其他規定的,從其規定。

2.建立健全隨機抽查運行制度(長期)。由辦公室、公共衛生與綜合監督股共同牽頭組織具體抽查活動,以搖號等隨機抽查的方式抽取檢查對象、執法人員(不少於2名)。爲確保抽查程序公平、公正、公開,邀請局監察室代表到場監督抽查,並可派員參加實地檢查。若抽到人員因客觀原因未能參加檢查,應採取“遞補抽取”的方式仍從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中隨機抽取產生。執法檢查人員與抽查對象有利害關係的,應依法迴避。

(四)充分運用抽查結果

1.實行“一抽查一通報”制度。在每次檢查完成後,對檢查中發現的抽查對象主體及各股室有關工作人員違法違規行爲進行通報、處理。抽查工作結束後,及時向社會公佈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責任部門:辦公室、公共衛生與綜合監督股

2.加強整改落實。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局監察室應責令有關單位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結束後,檢查人員應對整改情況進行回訪,確保整改要求的落實。在實施隨機抽查機制過程中,、發現的行政違規、違法行爲,應依法處理,及時公開行政處罰信息;屬於其他部門管轄的,及時移送相關部門查處;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機關移送。相關職能股室要加強評估總結,舉一反三,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制度,堵塞漏洞。

責任部門:衛生監督所、監察室、各相關股室

3.推進抽查與社會信用體系相銜接。要建立健全本系統主體誠信檔案、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和整改回訪制度。在隨機抽查工作中,要根據市場主體的信用情況,採取針對性強的監督檢查方式,將隨機抽查結果及時推送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納入市場主體的社會信用記錄,讓失信者一處違規、處處受限。

責任部門:衛生監督所、監察室、各相關股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推廣隨機抽查是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要高度重視,嚴密計劃,加強保障,積極探索,狠抓落實,強化過程管控,確保隨機抽查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嚴格責任落實。要加強隨機抽查工作的管理,確保各相關業務股室要嚴格責任落實,大力推廣建立隨機抽查機制,公平、有效、透明地進行事中事後監管,切實履行法定監管職責。

(三)強化培訓指導。加強對監督檢查人員的法律及業務知識培訓,加強對隨機抽查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轉變執法理念,探索完善隨機抽查監管辦法,不斷提高監管能力。加大宣傳力度,積極爭取社會各界對隨機抽查工作的瞭解和支持。

四、實施時間

本方案從2016年5月3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