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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安全教育制度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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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安全教育制度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揚州路第一小學安全教育制度
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安全教育意見,結合本校實際,
特制訂安全教育措施和制度如下:
(一)安 全 教 育 措 施
一、遵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以校長任組長,
各部門負責人等同志爲組員的安全教育組織網絡,負責學校師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1、學校堅持三檢查制度(開學、期中、期末統一檢查)。
2、各部門堅持平時常查、常抓,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彙報。
二、建立安全意識,組織安全講座,落實安全措施。
1、各校每學期要制訂好安全教育工作計劃,用“請進來”的
辦法定期組織師生進行安全知識講座。
2、定期召開家長座談會,建立學校、社會、家庭“三結合”
安全教育網絡。
3、建立放學排隊護送制度(由班主任或任課老師負責排隊護
送過十字路口)。成立以自然村爲單位的路隊小組,學習交通安全常識,開展安
全知識競賽。
4、學校規定凡十二歲以下的兒童一律不得騎自行車上學,十
二歲以上學生須家長打報告學校同意後方可騎自行車上學。
(二)安 全 教 育 責 任 制
爲確保安全教育落到實處,明確安全職責,增強安全防範意
識,特制定崗位責任。
一、校長職責:
1、對學校安全工作負總責,制訂一整套切實可行的安全教育
制度;
2、加強對各職能部門的督促檢查,落實安全制度;

3、定期召開會議,專題研究有關安全工作新情況、新問題,
保障學校安全,做到警鐘長鳴;
4、切實解決學校工作中的不安全隱患,建立嚴格的外出活動
報批制度(班主任、輔導員向校長報批)。
二、總務處職責:
1、及時進行校舍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2、加強對小店、食堂等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禁止無證
經營,嚴把食品衛生質量關;
3、經常對教育設施進行安全檢查,確保設施安全可靠,無安
全隱患,同時建立必要的規章制度,加強財產和經費的安全管理,嚴防失竊;
4、加強學校用電安全,定期組織對用電設備進行必要的檢查

5、加強對學生外出用車的管理,保證學生用車的安全。
三、教導處職責:
1、認真組織開展有計劃的安全教育活動,做到內容落實,如
“安全教育周”、平時的安全防範意識等;
2、貫徹落實學校安全教育規章制度,並進行督促檢查;
3、有計劃地組織開展各項教育教學活動,並使安全工作落到
實處,做到誰組織誰負責;
4、建立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做到及時、準確。
四、班主任職責:
1、班主任是班級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要加強對學生進行
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做到常
抓不懈,警鐘長鳴;
2、加強對班級學生及活動場所(包括校舍、設施、用電、飲
食衛生等)的安全檢查,注意活動安全,不組織存在安全隱患的活動;
3、加強班級管理,重視課間管理,杜絕打架鬥毆事件的發生

4、做好排隊放學的組織工作,嚴格執行學校的安全規定;
5、加強與家長的聯繫,及時反饋學生在校信息。
五、教職工職責:
1、嚴格組織課堂教學,活動課周密考慮安全因素,注意設施
安全;
2、嚴密注意學生動向,切實履行安全教育責任,杜絕自己管
理範圍內的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
3、嚴格遵守值周值日的注意事項,注意師生、校園的安全;
4、文明執教,嚴禁體罰與變相體罰,保障學生身心健康,對
由此造成學生死、傷、殘、走等後果的追究當事人責任。
(三)常 規 制 度
一、校內安全:
1、不帶與學習無關的物品進校,進校後即進教室學習。
2、坐姿端正,學習用品和教室用品擺放整齊,自覺維護安全
的校園環境,愛護公物,不拿公物玩耍。
3、文明行走,不奔跑,不跳躍,上下樓梯靠右行,不扒護攔
和其他不安全處所。
4、課間文明活動,不大吵大鬧,不追逐奔走,不做不安全的
活動。
5、在校時間不得離開校園(午膳生包括午後休息時間),有
特殊情況要離校的必須向班主任老師請假,同意後方可離開。
6、同學之間團結友愛,不罵人、不打架,有問題及時向老師
報告。
7、學校食堂、小賣部工作人員均須持“健康證”上崗,師生
食用品應保持清潔、衛生,杜絕“三無”食品和不潔食品出售。
二、校外安全:
1、不玩火、不玩電、不玩水、不玩遊戲機,外出游泳與夥伴
同行。
2、謹慎用火,野外不用火,嚴禁參加火災撲救。
3、注意飲食衛生,不暴飲暴食,不吃過期、黴變食品,不喝
生水,飯前便後勤洗手。
4、在家聽從父母長輩教導,不做不安全的事,離家外出要告
知家長。
三、交通安全:
1、上學、放學各班實行排隊放學,由老師帶出校門。路上自
然排成縱隊,靠右行走,不閒蕩,不奔跑,不爭擠,不抄近路。按時到校,及時
回家,不在途中做不安全遊戲。
2、學生自行車剎車、響鈴、車鎖完好,經常檢查,騎車不帶
人和其他有礙安全的物品,不騎快車,不顯本事,不併行,不追逐,安全行駛,
12歲以下學生不得騎車。
3、紅燈停、綠燈行,行人過馬路走人行橫道,自覺遵守交通
規則。
4、過鐵路“一停、二看、三通過”,自覺聽從道口管理人員
指揮。
四、師生集體外出活動安全:
1、建立學校師生集體外出活動報告制度,外出活動均須提前
向上一級行政單位報告審批同意。提倡徒步遠足,嚴格按規定使用證照齊全的車
輛,保證活動絕對安全。
2、學校在活動前須對活動的地點,設施,交通等安全措施周
密部署,精心組織,確保安全。
五、校舍、設施安全:
1、學校定期對校舍、設施進行檢查和維修,各班主任及指導
老師要時刻注意教室及周圍環境的安全,一旦發現隱患,立即採取措施。
2、建立校長具體負責制,各班特別是各班主任,應時刻對教
室保持高度警惕,一經發現險情,果斷處置,及時報告。
3、建立假期值班制度。
六、幼兒接送安全:
必須加強對幼兒的安全常識教育和組織紀律性教育,要求上
學、放學均須家長安全接送,老師安全護送;不接送的家長鬚簽訂安全責任書。
七.建立事故報告制度:
各班對偶發事件和事故均須對事故的原因、經過、結果等情
況及時向校長報告,切忌不聞不問,更不允許隱瞞掩蓋,逃避責任。

以上制度望各班、各教師貫徹執行,凡制度不全或執行不嚴
而造成安全事故的,不但對當年的評優、晉級一票否決,而且要追究當事人和相
關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