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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職工隊伍穩定情況調研報告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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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專業技術人員增長最快的是民營企業,大多數沒有建立研究開發機構,人才缺乏相應的創業平臺。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加強職工隊伍穩定情況調研報告,歡迎大家閱讀!

加強職工隊伍穩定情況調研報告

廣大職工支持改革、參與改革,在改革發展穩定中充分發揮了工人階級主力軍作用,廣大職工在改革發展中普遍得到了實惠,全區職工隊伍總體穩定。但也要看到,當前在職工隊伍穩定,職工權益保障方面還存在着不少問題,有的還比較突出。如果這些問題得不到妥善解決,有可能影響社會政治穩定,影響經濟發展的順利進行。

一、當前我區職工隊伍穩定情況分析

從我區的情況看,社會的進步和經濟的發展使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得到了較好地實現,勞動關係在總體上是健康協調的,但由於目前企業還存在着許多不確定因素,我區企業勞動關係出現了三大變化。

一是由原來長期、固定的勞動關係,逐漸向相對短期、流動的勞資關係轉變。調查中顯示,部分新工人不願意簽訂長期、固定的勞動合同。新工人認爲,雙方權責對等明確的勞資關係很重要。企業反映,高素質勞動者大多希望並儘量與企業簽訂短期勞動合同,以利於他們頻繁“跳槽”提升價值;企業與低素質低技能勞動者大多簽訂短期合同,這樣可以減少僱用長期人員的加薪成本。

二是勞動用工形式呈現多樣化趨勢,動態的勞動關係比重明顯上升。有的企業反映,他們近年的用工相當數量且不斷增多的是農民工、短期合同工、協議勞務工。從工會的角度看,企業方和勞動者只在提供勞務期限內存在簡單的權利義務關係,由於相關法規政策的不夠配套、完善,致使靈活多樣就業形式下的勞動關係呈現出非規範、動態和不穩定等特點。

三是分配方式多樣化,出現了低收入人員和農民工爲主的企業弱勢羣體。在走訪中瞭解到,企業職工隊伍中已經開始出現了經營者、管理者、勞動者等各種不同的利益羣體。再加之目前勞動力的相對過剩,一些年齡偏大、技能偏低的職工和大量進城的農民工在社會勞動力市場上和企業內部的`競爭中都處於明顯的弱勢地位,往往只能在技能和知識含量要求偏低,工作環境相對較差,勞動收入偏低的崗位就業,有時爲了在競爭中獲得崗位,甚至不得不放棄自己的一些合法權益。但是也有部分企業在金融風暴影響的特定環境下,積極引入和吸納高素質人才。

二、當前影響職工隊伍穩定的突出問題

從調研的情況看,我區職工隊伍不穩定因素主要反映在企業。我區國有集體企業改制比較早,改制企業的遺留問題已基本得到解決,職工權益保障狀況相對比較好,職工隊伍也比較穩定。但非公企業特別是規模以下企業,在普通職工權益保障方面還存在着不少問題,尤其是進城務工人員的權益保障問題比較突出。同時,在改制企業退休人員和部分困難企業困難職工中也存在着一些問題。具體來看,當前影響企業職工隊伍穩定和權益保障的突出問題,集中反映在職工經濟權益和勞動權益問題上,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部分企業勞動用工不規範,勞動爭議解決渠道不夠暢通。有的企業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尤其是一些小型非公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更低。部分改制企業職工勞動合同呈現短期化傾向,不少職工的合同期只有一年,有的甚至只訂半年,影響職工的職業安全感。相當一部分企業不按規定落實女職工“四期”保護政策、特別是產期生育保險待遇,個別企業還存在着違法使用童工和收取押金現象。2004年以來,職工向區勞動仲裁部門投訴勞動爭議案件達900餘件,其中立案受理勞動爭議案件達700件左右。仲裁部門因案多人少矛盾突出,難以及時有效處理量多難度大的勞動爭議,極易引發羣體性上訪事件。

(二)企業分配體系不夠透明,彼此收入差距過大。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沒有建立起來,有的企業多年沒有給職工增長工資,若扣除應繳保險款項,實際月收入較低,進城務工人員則更低。而職工醫療、教育和住房費用支出增長較快,低收入職工羣體特別是困難職工生活負擔加重。一些實行計件工資制的企業,隨意提高勞動定額,壓低職工工資水平,若扣除職工應得的加班工資,職工收入水平往往低於全市最低工資標準。企業經營者與勞動者之間收入差距拉大,不同領域、不同層次職工之間收入差距擴大,已成爲引起企業勞動關係矛盾的一個重要因素。拖欠、剋扣職工工資現象在一定範圍內還存在,特別是一些小型建築企業對進城務工人員,依然存在着工資前清後欠的現象。

(三)社會保障覆蓋面不夠寬,部分職工缺乏社會保障。社會保險參保率不高,一些非公企業職工、城鎮非正規就業人員,特別是進城務工人員缺乏社會保障。患大病職工個人醫療費用負擔仍然較重,有不少因此而導致生活困難。據統計,區總工會建檔的特困職工共3000餘名,其中有70% 左右是因病致困。近年來,因社會保障方面的合法權益得不到落實而上訪的職工呈增多趨勢。

(四)企業安全生產形勢不容樂觀,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有待進一步改善。一些生產經營單位特別是小型企業和建築工地,沒有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法律法規,安全生產投入不足,勞動衛生條件較差,職工上崗缺乏安全培訓,防範措施不夠到位,職工傷亡事故時有發生。手指傷、眼外傷等職業危害和事故依然較爲突出,重工企業職工身體健康也存在隱患。有的企業沒有落實職工工傷保險,也不按法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導致職工追索工傷補償的勞動爭議案件多發。

當前職工隊伍穩定和權益保障方面存在的問題有多方面的原因: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正處於轉型時期,特別是我市市場化改革起步較早,隨着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企業勞資矛盾日益突出;一些地方和企業沒有正確處理好發展速度、改革力度和職工可承受程度三者之間的關係,對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不夠重視;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不夠完備;協調勞動關係的制度、機制不夠健全;部分職工特別是進城務工人員沒有組織到工會中來,不少非公企業工會作用難以發揮。

三、進一步維護好職工隊伍穩定和保障職工合法權益的對策建議

維護職工隊伍穩定和保障職工合法權益,事關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也是貫徹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根本指導方針的必然要求和集中體現。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近期關於維護職工隊伍穩定、加強工會維權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切實把維護包括廣大職工在內的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爲當前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充分發揮廣大職工在深化改革、促進發展、維護穩定中的主力軍作用。爲此,提出如下對策建議:

(一)繼續抓好再就業扶持政策的落實,切實關心困難職工的生產生活。各有關部門要繼續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出臺的再就業扶持政策,在增加新的就業崗位、開展再就業培訓、完善再就業服務政策、保障改制企業職工就業相對穩定、支持失業職工自謀職業、幫助困難職工再就業等方面,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並健全完善促進就業的長效機制。要高度重視並妥善處理好改制企業職工遺留問題。特別是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推進事業單位改制過程中,要注重兼顧困難職工的經濟利益,對實施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措施,一定要認真執行“國有企事業單位改制方案必須提交企事業單位職工(代表)大會審議,職工安置方案必須經企事業單位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後方可實施”的規定,規範操作,切實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同時,要進一步關心困難職工、困難勞模的生產生活,繼續開展幫困送溫暖活動,擴大社會救助覆蓋面,儘量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

(二)大力推行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不斷完善社會保障體系。要引導企業合理調整勞資分配比例,按時足額支付職工工資,嚴格執行最低工資標準,切實解決拖欠、剋扣工資和加班加點不加工資問題。要督促企業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建立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着重解決企業增效職工不增資問題,逐步提高企業職工收入水平。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逐步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適當提高保障水平,讓更多的職工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同時要注意把普通職工和進城務工人員作爲重點對象進行一併考慮,使他們真正得到實惠。要大力支持工會做好職工醫療互助保障工作,多渠道減輕患病職工尤其是患大病職工的個人醫療費用負擔,使職工醫療互助保障更好地發揮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補充作用。

(三)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工作,切實保障職工羣衆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級工會和企業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全面落實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工作責任制,切實加強重點行業、重點企業以及薄弱環節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管理,加大對小型企業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的監督力度,依法處理職工傷亡事故。要督促各類企業特別是小型企業,必須保證必要的安全生產投入,加強職工安全培訓,及時淘汰危及職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落後工藝和設備,不斷改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搞好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

(四)建立健全勞動關係協調製度,加大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執法力度。要堅持和完善保障職工勞動經濟權益的政策法規,積極創造條件,推進職工權益保障的地方立法工作。健全和完善勞動關係三方協調機制,加強監察力量,督促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訂立和切實履行勞動合同,嚴肅查處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行爲,堅決防止和糾正各種損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做法。工會組織和相關部門,每年要組織開展一次以規範勞動用工和工資待遇、落實勞動安全措施爲重點,以推動建立和諧勞動關係爲目標的執法監察行動,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

(五)加強職工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職工整體素質。要加強對職工理想信念、形勢政策和法制紀律教育,引導職工羣衆正確處理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的關係。要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加大對工人階級和勞動模範的宣傳力度,通過勞動模範的引領示範作用,在全社會樹立勞動光榮、知識崇高、人才寶貴的意識,讓社會形成尊重勞模、關愛勞模、爭當勞模的良好氛圍,以達到穩定職工隊伍,促進企業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