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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經的讀後感範文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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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指子女對父母應盡的義務,包括尊敬、撫養、送終等等,是傳統社會的基本道德。從動物學上說,實質上是一種"反哺"的行爲。

孝經的讀後感範文

在我國,孝的觀念源遠流長,甲骨文中就出現了"孝"字,這也就是說,在公元前11世紀以前,華夏先民就已經有了孝的觀念。至春秋時期,儒家學派創始人孔子是一位全面地系統地論述孝道的人,論語孝經等書記載了孔子在這方面的'大量言論。

孝經中,子曰:"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人之行,莫大於孝";"教民親愛,莫善於孝";"夫孝,德之本也".孔子認爲爲人子女,孝順父母,是天經地義的法則,是人們應該身體力行的。可見孔子對孝道的看重與推崇。

誠然,儒家孝道也有時代侷限性的陳舊觀念,夾雜封建性的糟粕——比如西漢經學大師董仲舒提出的"父爲子綱"(指父親對子女有絕對權威),於今已絕對不適合我們這個人人平等的民主社會;又如"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我們在信息便捷的今天,已可以不必理會這句話,這是因爲當時聯絡多有不便,也是社會生產力限制下的說法;再如"不孝有三,無後爲大",也已不足取,我們是提倡男女平等的;還有關於"三年之喪"這個問題,四科中十哲之一的宰我就此事曾與孔子討論過,這位因爲白天睡覺而被夫子斥爲"朽木不可雕也,糞土之牆不可杇也"的學生認爲,爲父母服喪三年時間過長了,一年就可以了。無論三年,還是一年,這顯然是一種弊端較多的行孝方式,我們就無須效仿了。諸如以上孝說,到了今天,無疑均已過時,我們應毫不吝惜地拋棄或予以批判。

孝做爲華夏民族固有的道德觀念,又經孔孟儒學的發揮,以及歷代帝王的提倡,孝道在古代確實是深入民心,難以動搖。佛教傳入中國,最後也不得不把"無夫無君"的教義改變爲"忠孝"的說教;基督教傳入中國之初,也不得不改變"不能崇拜偶像"的誡條,允許信徒"祭祖"……

儒家講的孝道,已不僅僅是一種通過行爲表現出的人倫道德,而且還是一種社會性行爲,行孝者對社會公德負責,肩負着社會責任,孔孟儒學提倡這種孝道,毫無疑問是完全可以以肯定的。對於今天來說,也適合我們現代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