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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愛彌兒》的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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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好教師就應具有哪些品質,人們對這個問題是討論了很多的。下面小編整理收集了教師《愛彌兒》的讀後感,歡迎閱讀!

教師《愛彌兒》的讀後感

  教師《愛彌兒》的讀後感1

盧梭在《愛彌爾》中主張兒童的教育應順應自然,以兒童爲本位。他在《愛彌爾》中開宗明義地說,“一切出於自然的創造者皆好,一經人手卻變壞了。”盧梭認爲教育遵循自然,順應孩子的天性,不要對孩子橫加干涉,把成人的思維強加在孩子身上,應該讓孩子自由自在地成長。而社會對孩子任何的干涉,都會使孩子覺得不自由,不平等,甚至產生罪惡;任何違背自然的教育方式,都會導致孩子的畸形發展,產生嚴重的後果。因此,盧梭極力主張:在兒童的理解力尚未發達之前,要讓兒童遠離社會,迴歸自然,到自然環境中去看、去聽,不接受世俗的影響。

這些兒童教育觀,儘管歷經三個世紀的惡的歲月交替,時代變更,而在知識日趨進步,思想不斷更新的當今依然具有巨大的現實意義和威力。經得起時代檢驗的纔是真理,可見盧梭的自然主義教育觀有着驚人的超前意識和恆久內涵。他的教育思想與其的行爲、性格,尤其與他的政治主張和哲學觀點有着密切的關係。他生性愛好自然,行爲不拘,一生只受過兩年正規教育,但他善於學習,與一些社會名流交往,深受影響,形成了自己的政治主張。他主張人本主義,要減輕人類的不平等,只有迴歸自然,服從自然的法則,脫離社會的約束。他教育遵循自然的著名思想,就是其社會政治和哲學觀點的具體體現。

孩子是有思想的,這點我們要時刻切記。教育孩子的時候應該儘可能地尊重孩子的意願,讓他們自由地奔跑在原野上,盡情地哭笑打鬧。迴歸自然,讓孩子採天地之靈氣,集日月之精華,這樣培養出來的纔是有靈性有個性的孩子。

盧梭認爲,兒童並不是可以任意塑造和填充的容器,不是白板,而是有其固定法則的“自然的存在”。因此他主張教育應遵循兒童的自然本性,按照兒童自然發展的程序分階段進行。而在他之前的英國大哲學家洛克曾主張,兒童就像一塊白板,教育者可以任憑自己的意願採用任何方式去塑造兒童。在這種兒童觀下,教育就是重複訓練,兒童被當作一個容器,由成人隨意填充。這種兒童教育觀對教育的影響十分巨大。在當今學前教育實際中,我們仍然可以看到這種影響。其實上述兒童教育誤區的例子也是洛克教育觀的流毒。作爲一名幼兒教師,我應該清醒地認識到自然教育觀的重要性,充分挖掘孩子的天賦,讓孩子的心貼近自然,讓孩子在自由的空氣中成長。

  教師《愛彌兒》的讀後感2

《愛彌兒》是法國思想啓蒙運動時期著名啓蒙思想家盧梭的作品,針對當時法國的封建專制制度以及其法國種種腐敗的社會狀況,盧梭絲毫不畏懼地進行了無情的抨擊與揭露。《愛彌兒》是世界上第一本小說體教育名著,這本著作正是盧梭討伐法國封建教育思想的代表,它闡發了資產階級的新的教育思想自然主義教育觀。《愛彌兒》全書根據兒童的不同的年齡階段應有的教育方法進行了劃分,一共分爲5卷,其中,他所闡釋的自然主義教育目的觀對後世的影響是巨大的,同時,這也正反映了法國新興資產階級的利益和要求。

《愛彌兒》的第一卷主要論述的是人出生到兩歲,即嬰兒時期的自然教育。這一卷的第一句就深深吸引了我,出自造物主之手的東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裏,就全變壞了。我覺得這句話極其富有哲理,也恰恰體現了盧梭主張的天賦人權、自由平等、人性本善緊接着,他指出了我們或受之於自然、或受之於人、或受之於事物的三種不同的教育對人在嬰兒時期的重要影響,是教育給予了我們生來軟弱卻可以擁有的力量,給予了我們生來一無所有卻可以得到的幫助,生來愚昧卻可以具備的判斷是非的能力。他倡導人性本善,強調教育的價值,尊重人的自然本性,關注個人的價值和地位,他指出,教育的目的是爲了培養自然人,通過自然教育,保持人的自然本性,用善念阻止各種惡念的生成,這樣便可以促成幸福的生活。他認爲,身心能健康成長的嬰兒應該是在四肢均無拘無束的狀態下撫養起來的,而不是給予嬰兒生長姿勢的各種束縛。他極力要求擺脫封建教育對兒童身心發展所帶來的摧殘和束縛,要求教育務必要遵循兒童身心發展的規律,這正反映了資產階級對教育的合理性要求。心理健康與身體健康關聯非常密切,也只有具備了健全的身軀,才能夠具備健全的精神,才能抵抗他必然要遭受的災難。因而,在嬰兒教育時期,要通過側重關注嬰兒身心健康的鍛鍊,適應兒童發展的天性。

《愛彌兒》的第二卷主要論述的是人2至12歲,即童年時期的自然教育。這一卷開始便指出從嬰幼兒時期過渡到童年時期,是人生一大重要進步所在,在這一階段,盧梭得出一個基本原理,即真正自由的人,只想他能夠得到的東西,只做他喜歡做的事情。在文中,他也呼籲將這一原理應用於兒童的自然教育之中,以便源源不斷地得出各種教育的方法。在對兒童時期的教育觀念上,盧梭重視的並不是兒童使用的措辭,而是兒童給這些措辭的含意,他極不贊成家長教兒童說些虛僞的客氣話,因爲這些客氣話從孩子的口中說出來幾乎就會變味了,極有可能會把請求的語氣說成了命令。在日常教育兒童的方式上,盧梭既反對過分嚴格的教育方式,也反對過分放任的教育方式,他所提倡的是洛克的一個重要原理,即用理性去教育孩子。盧梭堅信人性本善,我們應該要去尊重兒童,而不是急於對兒童所做出的行爲做出或好或壞的評判,他堅持自然教育,倡導兒童應當讓大自然先教導一段時間,然後我們再去接替,這樣就可以避免我們的教育方法與自然在教法上相沖突。在童年時期,兒童並不能達到理智的程度,他們的智力仍然處在感性階段,他們不能接受觀念,只能接受形象,他們不具備判斷的能力,即無法擁有真正意義上的記憶。因而,在童年時期,要通過側重關注孩子感官的鍛鍊,適應兒童發展的天性。

《愛彌兒》的第三卷主要論述的是人12至15歲,即少年時期的自然教育。在這一階段中,孩子從起初只有感覺到現在已開始有了觀念,從起初只能用感官去感觸到現在已開始能夠進行了判斷,個人的體力在迅速發展。由於智力的發展,孩子已經逐漸認識到時間的價值,他們懂得要把時間花費在有用的事物上,他們會自行提出一些問題,在遇到這種情況時,盧梭指出,我們要做的是,看怎樣能引起孩子的好奇心,就怎樣去回答,而不要一味考慮怎樣才能滿足孩子的好奇心。在探索自然法則時,始終要從最普遍、最顯著的現象開始探索。不能讓孩子總是一味地按照別人說的話去做,因爲除了他自己覺得對確實是有意義的事物以外,其他一切事物對他而言都是無益的。盧梭非常反對嚴格的紀律以及僅靠死記硬背的教學方法,他認爲教育是一種從內在本性向外展開的活動,教育應該適應兒童的性格、能力,發展人的天賦與本性,使每個人的各種內在潛能得到最大限度的發展。因而,在少年教育時期,要通過側重關注孩子智育的鍛鍊,適應兒童發展的天性。

《愛彌兒》的第四卷主要論述的是人15至20歲,即青年時期的自然教育。在這一階段,人們處於一段艱難的叛逆期,人們的思想正在慢慢地走向成熟,人們要學會的是用自己的情感去約束想象力,用自己的理智去戰勝偏見。盧梭堅信人的自然本性,認爲人的一切慾念都是源自於人的感性,想象力決定的是他們發展的傾向,只要把自愛之心擴大到去愛別人,我們也就可以使自愛變爲美德。人們的思維也終於開始進入了道德的境界,在進行德育的時候,道德教育的內容不應該是純理論的東西,空洞的道德說教完全是紙上談兵,但是我們可以去結合一些寓言故事或者哲學知識,當然,最重要的還是在於實踐,要立足於實際生活中,這樣纔有利於良好道德情操的培育。在這一卷的最後一部分,盧梭還特別提到了對宗教的看法。他主張自然神教,上帝的概念是很模糊的,他指出,特別是在宗教問題上,人的偏見是壓倒一切的。對於要培養孩子信什麼宗教的問題上,盧梭批判了宗教的矇昧主義,他堅持應該讓孩子自己正確地運用他的理智去選擇。因而,在青年教育時期,要通過側重關注孩子德育的鍛鍊,適應兒童發展的天性。

《愛彌兒》的第五卷主要論述的是愛彌兒的未婚妻,即蘇菲的教育,其中,特別強調了女子教育思想,即通過自然教育培養賢妻良母。蘇菲在平凡的內心中擁有一種良好的天性,而她勝過其他女子的地方就在於她受到過良好的教育。她天性善良,但內心卻常常很敏感,也正是這顆極其敏感的心,有時候會使她產生難以平靜的想象。但是,對於別人的過失,她能夠耐心地忍受,對於自己的過失,她更是能夠樂於改正。除了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利之外,蘇菲對其它一切權利都是極端重視的。她不僅知道自己有權利,也知道要運用這個權利去評判男子的品行。在女子教育的過程中,懶惰和桀驁不馴是女子最危險的兩個缺點,爲了防止這樣的情形的發生,如果僅僅採取一般的教育方法的話,反而很容易使他們厭棄工作,而只知道玩樂。因此,女子的行爲總是要受到輿論的約束,也正是由於她們養成了受約束的習慣,便使得女子必然形成了一種她終生都必須具備的品質,即溫順。女子常用豔麗的服飾和化妝品來裝飾自己,卻忽視了只要有美德,她就可以行使她的權利;只要有熱心和才能,便可以養成一種審美的能力,進而欣賞美以及與之相聯繫的道德觀念。

縱觀全書,盧梭的自然主義教育觀在《愛彌兒》的字裏行間體現的淋漓盡致,極其富有內在意蘊,具有巨大的歷史價值和現實價值,作爲一名教育者,我的任務不僅僅是教授知識,這樣只會泯滅孩子的好奇心,我要做的應該是竭力創造一個能夠促進兒童自由、健康成長的適當的環境條件,通過對孩子的行爲的細緻的觀察,然後對其不恰當的行爲進行適當的誘導,而不是一味地強迫兒童去接受他人所特有的處世方法。此外,我們還要積極鼓勵兒童置身於大自然中,去體現大自然的自然美,藉此鍛鍊他們的獨立,培養他們克服困難的毅力,幫助他們健康成長。

  教師《愛彌兒》的讀後感3

“有人說,自然不過就是習慣罷了。這是什麼意思呢?不是有一些強制養成的習慣永遠也不能消滅天性的嗎?舉例來說,有一些被我們阻礙着不讓垂直生長的植物,它們就具有這樣的習性。自然生長的植物,雖然保持着人們強制它傾斜生長的方向,但是它們的液汁並不因此就改變原來的方向,而且,如果這種植物繼續發育的話,他就能保持由習慣產生的習性,雖然這些習性對我們來說是最不自然的;但是,只要情況一改變,習慣就消失了,天性又回覆過來。教育確實只不過是一種習慣而已。不是有一些人忘掉了他們所受的教育,另外一些人則保持了他們所受的教育嗎?這種差別從什麼地方產生的呢?如果是必須把自然這個名詞只限用於適合天性的習慣,那麼,我們就可以省的說這一番多餘的話了。”——摘自《愛彌兒》

在我眼中,自然是自然,習慣是習慣,是兩種不同的概念。自然是與生俱來的,從某種角度來說是不可改變的,就想《愛彌兒》中所舉得例子,當植物拒絕所有束縛之後,它還是會回到原本的生長習慣,並不會因爲某一階段的改變而永久改變,亦或者說一個孩子就算是被遺棄了,但是他的血管裏流的永遠都是生父生母的血而不會因爲環境或者其他的改變就遺失這一份血緣關係。而習慣是什麼呢?習慣是積久養成的生活方式,僅僅是因爲時間久了而自然而然形成的一種生活方式,從某種程度來說它是在包含在自然之中的,因爲時間讓習慣變成了自然,但是習慣不是自然,習慣是可以改變的,自然是不可以的。我們生下來並不是就是知曉一切的,我們是通過教育來認知我們周圍的世界,所以教育對於我們來說不是自然,不是流淌在我們身體中的血而是一種後天養成的習慣。如果非要把自然等同於習慣,那麼要在習慣前面加上一個限定詞,那就是適合天性的,自然就是順其自然符合人生長規律的,人生來具有沒有後天習得的,那麼適合天性的習慣自然而然就成了自然。

《愛彌兒》中說我們的一生要受三種教育,一種是受之與自然,一種是受之於人或是受之與事物。確實是這樣,我們的才能和器官的內在發展,是自然的教育,如何利用這種發展,是人的教育,我們所獲得的經驗,是事物的教育。每個人都是有着三種教育培養出來的。顯然,這三種教育對我們來說都起着舉足輕重的作用,假如這三種教育很好的配合指導我們前進,那麼我們算是收到了良好的教育,但倘若三種教育不一致,相互衝突那麼他所受的教育將永遠都不符合他本人的心意。三種教育中,只有人的教育是我們能夠完完全全把握住的,但是時時有矛盾,事事有矛盾,有什麼人能夠對一個孩子周圍所有的人的言語和行爲通通都管得到呢?所以盧梭時時都在強調順其自然,這突然讓我感覺這種想法與中國道家的無爲而治有一些相似之處。例如孩子遭受失敗了,我們總是憂心地去安慰,甚至用禮品來安撫……許許多多的例證,從中雖然我們總是獲得了一時的溫馨,但是,縱觀宏觀與長遠,遭受教訓的總是自作聰明的人們自己。所以,所有的父母和老師,需要放下形式的呵護與關愛,當孩子們在自己自然的生活狀態中遇到痛苦和煩惱時,不要以爲貼心關懷就是愛,有時“作壁上觀”,甚至“冷眼旁觀”纔是真正的愛,因爲只有這樣,纔會讓孩子懂得自然的道理,纔會學會遵循自然的意志,纔會成爲一位遵循自然規律行事的人。

《愛彌兒》是我目前在大學所有讀的書中最讓我佩服的一本書,但是我個人感覺我對《愛彌兒》的理解還停留在字裏行間的表面,還沒有深入到其深處,這是一本值得珍藏細細研究的書,特別是對於即將成爲教師的我們。作爲教師的我們不能顧及到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的方方面面,只希望我們能把作爲教師的本分學校教育做好,才能對得起作爲教師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