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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範》家範卷五 子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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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陷父母於不義

《家範》家範卷五 子下

【原文】《書》稱舜“烝烝乂,不格奸”,何謂也?曰:言能以至孝,和頑嚚昏傲,使進進以善自治,不至於大惡也。

【譯述】《尚書》稱舜“烝烝乂,不格奸”,這是什麼意思呢?這是說:舜非常孝順,能與心術不正的父親、不忠誠的母親、傲慢的弟弟和睦相處,他以孝行美德感化他們,又加強自身的修養,所以沒有流於邪惡。

【原文】曾子耘瓜,誤斬其根。皙怒,建大杖以擊其臂。曾子仆地而不知人。

久之乃蘇,欣然而起,進於曾皙曰:“響也!參得罪於大人,用力教參,得無疾乎?”退而就房,援琴而歌,欲令曾皙聞之,知其體康也。孔子聞之而怒,告門弟子曰:“參來,勿內。”曾參自以爲無罪,使人請於孔子。孔子曰:“汝不聞乎,昔舜之事瞽瞍,欲使之,未嘗不在於側;索而殺之,未嘗可得。小捶則待過,大杖則逃走,故瞽瞍不犯不父之罪,而舜不失烝烝之孝。今參事父,委身以待暴怒,殪而不避,身既死而陷父於不義,其不孝孰大焉?汝非天子之民乎?殺天子之民,其罪奚若?”曾參聞之,曰:“參,罪大矣!”遂造孔子而謝過,此之謂也。

【譯述】曾子鋤瓜,不小心斬斷了瓜的根。父親曾皙非常生氣,舉起一根大棍就向曾子的臂膀打過來。曾子摔倒在地,不省人事。過了很久才甦醒過來,曾子高興地站起來,走近曾皙問候道:“剛纔我得罪了父親大人,您爲教導我而用力打我,您有沒有受傷?”退下去回到房裏,曾子邊彈琴邊唱歌,想讓父親聽見,知道他的身體早已恢復了健康。孔子聽說了這些情況就發怒,告訴弟子們說:“如果曾參來了,不要讓他進門。”

曾參自認爲無罪,託人向孔子請教。孔子對來人說:“你沒聽說過嗎?

昔日舜侍奉父親,父親使喚他,他總在父親身邊;父親要殺他,卻找不到他。父親輕輕地打他,他就站在那裏忍受,父親用大棍打他,他就逃跑,因此他的父親沒有背上不義之父的罪名,而他自己也沒有失去爲人之子的孝心。如今曾參侍奉父親,把身體交給暴怒的父親,父親要打死他,他也不迴避。他如果真的死了就會陷父於不義,相比之下,哪個更爲不孝?另外,你不是天子的臣民嗎?殺了天子的臣民,又會犯多大的罪?”曾參聽後,說:“我的罪過很大呀!”於是造訪孔子而向他謝罪。這件事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父母有錯,耐心規勸

【原文】或曰:孔子稱色難。色難者,觀父母之志趣,不待發言而後順之者也。然則《經》何以貴於諫爭乎?曰:諫者,爲救過也。親之命可從而不從,是悖戾也;不可從機時從之,則陷親於大惡。然而不諫是路人,故當不義則不可不爭也。或曰:然則爭之能無咈親之意乎?曰:所謂爭者,順而止之,志在必於從也。孔子曰:“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禮》:父母有過,下氣怡色,柔聲以諫。諫若不入,起敬起孝。說則復諫。不說,則與其得罪於鄉黨州閭,寧熟諫。

父母怒,不說而撻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又曰:事親有隱而無犯。又曰:父母有過,諫而不逆。又曰:三諫而不聽則號泣而隨之,言窮無所之也。或曰:諫則彰親之過,奈何?曰:諫諸內,隱諸外者也,諫諸內則親過不遠,隱諸外故人莫得而聞也。且孝子善則稱親,過則歸己。《凱風》曰:“母氏聖善,我無令人。”其心如是,夫又何過之彰乎?

【譯述】有人說:孔子認爲察言觀色最難。察言觀色之所以難,指的是子女善觀父母的興趣愛好,不等他們發話就滿足他們的需要。既然這樣,《孝經》又爲何以諫諍爲貴呢?回答說:諫爭,爲的是挽救父母的過失。父母的命令正確而可以遵從,子女卻不遵從,這樣子女就犯了錯誤。父母的命令有誤,子女不能服從卻去服從,這就會導致父母犯罪。如果子女不勸諫父母那就如同陌路之人,所以當父母言行不義之時,子女必須犯顏直諫。有人說:勸諫父母豈不違背父母的意願嗎?回答說:所謂諫爭,是在順乎父母的意願的前提下去阻止他們的一些不對的做法。而且一定要做到讓他們聽從自己的意見。孔子說:“侍奉父母,他們有什麼過失,只能委婉地規勸;如果意見沒有被採納,仍然要恭敬而不能有牴觸情緒,爲父母操勞而無怨恨。”《禮記》說:父母有錯,子女要和顏悅色,柔聲下氣地勸諫。若是父母聽不進勸諫,子女就要更加恭敬,以孝心來感化他們,父母高興,子女就要再次進諫;父母不高興,那麼與其讓父母得罪於鄉里朋友,不如頑強地多次進行勸諫。父母假如生氣了,不高興,把子女打得流血,子女也不能怨恨,仍然要孝敬父母。又說:子女侍奉父母親,可以爲他們遮掩過錯,卻不違忤他們。又說:父母有錯,勸諫他們卻不違忤他們。又說:子女多次勸諫,父母還不接受,子女就要大聲哭泣,跟在他們的左右,這指的是已經到了毫無辦法的時候了。有人說:勸諫父母就會彰顯他們的過錯,怎麼辦?回答說:在家勸諫,當着外人就要替父母隱瞞。在家勸諫,父母的過錯就能被制止;在外隱瞞,別人就不會知道父母的過錯。而且孝子總是把善行歸功於父母,而把過錯歸咎於自己。《凱風》說:“母親聖善賢良,我自己是個品德不好的人。”子女的孝心如果能這樣,又怎會彰顯父母的過錯呢?

子孝而父母不愛,孝名更彰

【原文】或曰:子孝矣而父母不愛,如之何?曰:責己而已。昔舜父頑、母嚚、象傲,日以殺舜爲事。舜往于田,日號泣於旻天。於父母負罪引慝,只載見瞽瞍,夔夔齋慄,瞽瞍亦允。若誠之至也,如瞽瞍者猶信而順之,況不至是者乎?

【譯述】有人說:子女很孝順父母,但父母不慈愛,怎麼辦?回答是:從自己那裏找原因。從前舜的父親兇狠而心術不正,母親不忠誠,弟弟象非常傲慢,他們每天都想把舜殺死。舜初耕於歷山之時,爲父母所嫉恨、困擾,每天號泣於旻天。但他對待父母,仍然克己自責,負罪引惡,非常恭敬地侍奉父母。他每次見父親的時候,都是恭敬而畏懼的樣子,最後父親終於能和他和睦相處。如果子女出於至誠的孝心,像舜的兇悍的父親都能夠相信他,與他和睦相處,而況那些本來就不錯的父母呢?

【原文】曾子曰:“父母愛之,喜而不忘;父母惡之,懼而弗怨。”

漢侍中薛包,好學篤行。喪母,以至孝聞。及父娶後妻而憎包,分出之。包日夜號泣,不能去。至被毆杖,不得已,廬於舍外,旦入而灑埽。父怒,又逐之。乃廬於里門,晨昏不廢。積歲餘,父母慚而還之。

【譯述】曾子說:“父母喜愛子女,子女高興而不忘記;父母討厭子女,子女畏懼卻不怨恨。”

漢代的侍中薛包,勤奮好學,品德高尚。母親去世的時候,他就以孝順而遠近聞名。後來,父親娶了一個後妻,就開始有些厭惡薛包,於是將他分出去居住。薛包日夜號哭,不離去。父母用木棍打他,不得已,他就在父母住的房舍外邊結廬而居。他每天早晨都早早起來給父母灑掃庭院。父親很憤怒,又往外趕他。他於是又結廬於里門,晨省昏定從來不廢。過了一年多,父母終於感到有些慚愧,將他叫回了家。

【原文】晉太保王祥至孝,早喪親,繼母朱氏不慈,數譖之,由是失愛於父,每使掃除牛下,祥愈恭敬。父母有疾,衣不解帶,湯藥必親嘗。有丹柰結實,母命守之,每風雨,祥輒抱樹而泣。其篤孝純至如此。母終,居喪毀悴,杖而後起。

【譯述】晉代太保王祥非常孝順,他自幼喪母,繼母朱氏不慈祥,幾次在父親面前誣陷他,因此父親也不再疼愛他,父母經常讓他打掃牛棚,可他對父母越來越恭謹。父母有病,他就不脫衣服,小心侍候。給父母喂湯喂藥,他必親口嘗。他家有棵柰樹結了果實,繼母叫他看守,每次颳風下雨,王祥就抱着柰樹哭泣。他誠實、孝順、純厚如此。繼母死後,他在家守喪,因過度哀傷而損毀身體,要拄着柺杖才能站起來。

【原文】西河人王延,九歲喪母,泣血三年,幾至滅性。每至忌月,則悲泣三旬。繼母卜氏,遇之無道,恆以蒲穰及敗麻頭與延貯衣。其姑聞而問之,延知而不言,事母彌謹。卜氏嘗盛冬思生魚,敕延求而不獲,杖之流血。延尋汾淩而哭,忽有一魚長五尺,踊出冰上,延取以進母。卜氏心悟,撫延如己生。

【譯述】西河人王延,九歲時母親去世,他整整哀哭三年,幾乎要死去。此後,每一年的忌月,他還要天天悲哭。他的繼母卜氏,待他不好,經常用亂草和破麻給王延做綿衣。王延的姑姑聽說後,就去問王延,王延不把這些事告訴姑姑,侍奉母親卻更加謹慎。後母卜氏有一次大冬天想吃活魚,讓王延去弄魚,王延沒有弄來,後母就用木棒打他,以致流血。

王延沿着汾河邊走邊哭,忽然有一條魚五尺多長,跳到冰面上來,王延趕快拿去進獻給母親。卜氏心裏有所悔悟,從此之後,撫養王延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樣。

【原文】齊始安王諮議劉渢父紹仕宋,位中書郎。渢母早亡,紹被敕納路太后兄女爲繼室。渢年數歲,路氏不以爲子,奴婢輩捶打之無期度。渢母亡日,輒悲啼不食,彌爲婢輩所苦。路氏生溓,渢憐愛之,不忍舍,常在牀帳側。輒被驅捶,終不肯去。路氏病,經年,渢晝夜不離左右。每有增加,輒流涕不食。路氏病瘥,感其意,慈愛遂隆。路氏富盛,一旦爲渢立齋宇,筵席不減侯王。

【譯述】齊始安王諮議劉渢的父親劉紹在宋做官,位至中書郎。他的母親早亡,劉紹被皇上敕令納路太后哥哥的女兒爲繼室。這時劉渢僅幾歲,後母路氏不把他看作自己的孩子,連那些奴婢們都時不時沒深沒淺地打他。劉渢每到生身母親的忌日,就悲哀哭泣而不進食,這時就更加爲那些奴婢們所欺侮。後來,路氏生下一個孩子叫,劉渢非常地憐愛他,不能割捨,經常守在牀帳的旁邊,常常被驅趕捶打,還是不肯離開。再後來,路氏患了病,大概有一年的時間,劉渢認真侍候,晝夜不離左右。路氏的病情每一加重,他就痛哭流涕,不吃飯。路氏病好之後,被他的一片孝心所感動,於是對他變得非常慈愛。路氏很有錢,到了給劉渢成家的時候,爲他設宴席招待賓朋,其規模可以比得上王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