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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傳》僖公(元年~三十三年)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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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僖公元年

《左傳》僖公(元年~三十三年)

經 元年春王正月。齊師、宋師、曹伯次於聶北,救邢。夏六月,邢遷於夷儀。齊師、宋師、曹師城邢。秋七月戊辰,夫人姜氏薨於夷,齊人以歸。楚人伐鄭。八月,公會齊侯、宋公、鄭伯、曹伯、邾人於檉。九月,公敗邾師於偃。冬十月壬午,公子友帥師敗莒於酈。獲莒拏。十有二月丁巳,夫人氏之喪至自齊。

傳 元年春,不稱即位,公出故也。公出復入,不書,諱之也。諱國惡,禮也。

諸侯救邢。邢人潰,出奔師。師遂逐狄人,具邢器用而遷之,師無私焉。

夏,邢遷夷儀,諸侯城之,救患也。凡侯伯救患分災討罪,禮也。

秋,楚人伐鄭,鄭即齊故也。盟於犖,謀救鄭也。

九月,公敗邾師於偃,虛丘之戍將歸者也。

冬,莒人來求賂。公子友敗諸酈,獲莒子之弟拏。非卿也,嘉獲之也。公賜季友汶陽之田及費。

夫人氏之喪至自齊。君子以齊人殺哀姜也爲已甚矣,女子,従人者也。

  僖公二年

經 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夏五月辛巳,葬我小君哀姜。虞師、晉師滅下陽。秋九月,齊侯、宋公、江人、黃人盟於貫。冬十月,不雨。楚人侵鄭。

傳 二年春,諸侯城楚丘而封衛焉。不書所會,後也。

晉荀息請以屈產之乘與垂棘之璧,假道於虞以伐虢。公曰:“是吾寶也。”對曰:“若得道於虞,猶外府也。”公曰:“宮之奇存焉。”對曰:“宮之奇之爲人也,懦而不能強諫,且少長於君,君暱之,雖諫,將不聽。”乃使荀息假道於虞,曰:“冀爲不道,入自顛軨,伐鄍三門。冀之既病。則亦唯君故。今虢爲不道,保於逆旅,以侵敝邑之南鄙。敢請假道以請罪於虢。”虞公許之,且請先伐虢。宮之奇諫,不聽,遂起師。夏,晉裏克、荀息帥師會虞師伐虢,滅下陽。先書虞,賄故也。

秋,盟於貫,服江、黃也。

齊寺人貂始漏師於多魚。

虢公敗戎於桑田。晉卜偃曰:“虢必亡矣。亡下陽不懼,而又有功,是天奪之鑑,而益其疾也。必易晉而不撫其民矣,不可以五稔。”

冬,楚人伐鄭,鬥章囚鄭聃伯。

  僖公三年

經 三年春王正月,不雨。夏四月不雨。徐人取舒。六月雨。秋,齊侯、宋公、江人、黃人會於陽谷。冬,公子友如齊涖盟。楚人伐鄭。

傳 三年春,不雨。夏六月,雨。自十月不雨至於五月,不曰旱,不爲災也。

秋,會於陽谷,謀伐楚也。

齊侯爲陽谷之會,來尋盟。冬,公子友如齊涖盟。

楚人伐鄭,鄭伯欲成。孔叔不可,曰:“齊方勤我,棄德不祥。”

齊侯與蔡姬乘舟於囿,蕩公。公懼,變色。禁之,不可。公怒,歸之,未絕之也。蔡人嫁之。

  僖公四年

經 四年春王正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侵蔡。蔡潰,遂伐楚,次於陘。夏,許男新臣卒。楚屈完來盟於師,盟於召陵。齊人執陳轅濤塗。秋,及江人、黃人伐陳。八月,公至自伐楚。葬許穆公。冬十有二月,公孫茲帥師會齊人、宋人、衛人、鄭人、許人、曹人侵陳。

傳 四年春,齊侯以諸侯之師侵蔡。蔡潰。遂伐楚。楚子使與師言曰:“君處北海,寡人處南海,唯是風馬牛不相及也。不虞君之涉吾地也,何故?”管仲對曰:“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大公曰:‘五侯九伯,女實徵之,以夾輔周室。’賜我先君履,東至於海,西至於河,南至於穆陵,北至於無棣。爾貢包茅不入,王祭不共,無以縮酒,寡人是徵。昭王南征而不復,寡人是問。”對曰:“貢之不入,寡君之罪也,敢不共給。昭王之不復,君其問諸水濱。”師進,次於陘。

夏,楚子使屈完如師。師退,次於召陵。

齊侯陳諸侯之師,與屈完乘而觀之。齊侯曰:“豈不穀是爲?先君之好是繼。與不穀同好,如何?”對曰:“君惠徼福於敝邑之社稷,辱收寡君,寡君之願也。”齊侯曰:“以此衆戰,誰能御之?以此攻城,何城不克?”對曰:“君若以德綏諸侯,誰敢不服?君若以力,楚國方城以爲城,漢水以爲池,雖衆,無所用之。”

屈完及諸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