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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穀樑傳》榖樑傳·莊公(元年~三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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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莊公元年

《穀樑傳》榖樑傳·莊公(元年~三十二年)

元年春,王正月。繼弒君不言即位,正也。繼弒不言即位之爲正何也?曰先君不以其道終,則子不忍即位也。

三月,夫人孫於齊。孫之爲言,猶孫也。諱奔也。接練時,錄母之變,始人之也。不言氏姓,貶之也。人之於天也,以道受命;於人也,以言受命。不若於道者,天絕之也。不若於言者,人絕之也。臣子大受命。

夏,單伯逆王姬。單伯者何?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也。命大夫,故不名也。其不言如何也?其義不可受於京師也。其義不可受於京師何也?曰:躬君弒於齊,使之婚姻,與齊爲禮,其義固不可受也。

秋,築王姬之館於外。築,禮也。於外,非禮也。築之爲禮何也?王姬者必自公門出。於廟則已尊,於寢則已卑,爲之築節矣。築之外,變之正也。築之外,變之爲正何也?仇讎之人,非所以接婚姻也;衰麻,非所以接弁冕也。其不言齊侯之來逆何也:不使齊侯得與吾爲禮也。

冬,十月乙亥,陳侯林卒。諸侯日卒,正也。王使榮叔來錫桓公命。禮有受命,無來錫命。錫命非正也。生服之,死行之,禮也。生不服,死追錫之,不正甚矣!王姬歸於齊。爲之中者歸之也。齊師遷紀、郱、鄑、郚。紀,國也;郱、鄑、郚,國也。或曰:遷紀於郱、鄑、郚。

  莊公二年

二年春,王二月,葬陳莊公。

夏,公子慶父帥師伐於餘丘。國而曰伐。於餘丘,邾之邑也,其曰伐,何也?公子貴矣,師重矣,而敵人之邑,公子病矣。病公子,所以譏乎公也。其一曰,君在而重之也。

秋,七月,齊王姬卒。爲之者卒之也。

冬,十有二月,夫人姜氏會齊侯於禚。婦人既嫁不逾竟,逾竟非正也。婦人不言會,言會非正也。饗,甚矣!乙酉,宋公馮卒。

  莊公三年

三年春,王正月,溺會齊師伐衛。溺者何也?公子溺也。其不稱公子何也?惡其會仇讎而伐同姓,故貶而名之也。

夏,四月,葬宋莊公。月葬,故也。

五月,葬桓王。《傳》曰:改葬也。改葬之禮緦,舉下緬也。或曰郤屍以求諸侯。天子志崩不志葬,必其時也,何必焉?舉天下而葬一人,其義不疑也。志葬,故也,危不得葬也。日近不失崩。不志崩,失天下也。獨陰不生,獨陽不生,獨天不生,三合然後生。故曰母之子也可,天之子也可。尊者取尊稱焉,卑者取卑稱焉。其曰王者,民之所歸往也。

秋,紀季以酅入於齊也。酅,紀之邑也。入於齊者,以酅事齊也。入者,內弗受也。

冬,公次於郎。次止也,有畏也。欲救紀而不能也。

  莊公四年

四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饗齊侯於祝丘。饗,甚矣!饗齊侯,所以病齊侯也。

三月,紀伯姬卒。外夫人不卒,此其言卒,何也?吾女也,適諸侯則尊同,以吾爲之變,卒之也。

夏,齊侯、陳侯、鄭伯遇於垂。紀侯大去其國。大去者,不遺一人之辭也。言民之從者,四年而後畢也。紀侯賢而齊侯滅之,不言滅而曰大去其國者,不使小人加乎君子。

六月乙丑,齊侯葬紀伯姬。外夫人不書葬,此其書葬何也?吾女也,失國,故隱而葬之。

秋,七月。

冬,公及齊人狩於郜。齊人者,齊侯也。其曰人何也?卑公之敵,所以卑公也。何爲卑公也?不復仇而怨不釋,刺釋怨也。

  莊公五年

五年春,王正月。

夏,夫人姜氏如齊師。師而曰如,衆也,婦人既嫁不逾竟,逾竟非禮也。

秋,郳黎來來朝。郳,國也。黎來,微國之君,未爵命者也。

冬,公會齊人、宋人、陳人、蔡人伐衛。是齊侯,宋公也,其曰人何也?人諸侯,所以人公也。其人公何也?逆天王之命也。

  莊公六年

六年春,王三月,王人子突救衛。王人,卑者也。稱名,貴之也。善救衛也。救者善,則伐者不正矣。

夏,六月,衛侯朔入於衛。其不言伐衛納朔何也?不逆天王之命也。入者,內弗受也。何用弗受也?爲以王命絕之也。朔之名,惡也。朔入逆則出順矣。朔出入名,以王命絕之也。

秋,公至自伐衛。惡事不致,此其致何也?不致,則無用見公之惡事之成也。螟。

冬,齊人來歸衛寶。以齊首之,分惡於齊也。使之如下齊而來我然,惡戰則殺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