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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吃飯這件事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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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廣賢文》中有這樣的句子:“觀今宜鑑古,無古不成今。”今天是五?一國際勞動節,我只想說一件與勞動相關的事,那就是吃飯。

關於吃飯這件事散文

有人可能會詰問我:“吃飯就是吃飯,再正常不過的事,有什麼可拿出來在這裏理論的?”司馬遷在《史記?酈生陸賈列傳》中這樣描述:“王者以民人爲天,而民人以食爲天。”其實,在我看來,對普通的老百姓來說,吃飯是一件天大的事情。是不是通過正當的勞動都會有飯食可以充飢?這也不一定。明代中期嘉定的戲劇家沈採,在他的傳奇《千金記?起盜》中就說了:“飽暖思淫慾,飢寒起盜心。”在特定的年代裏,人是會爲吃飯的事情付出極爲慘痛的代價的。

我所在的生產隊有一戶八口之家,通過正常的勞動,那家父母卻難以正常養活六個子女,孩子們日日飢餓啼哭。在1959年那個青黃不接季節裏的一個夜晚,那位無奈的父親狠下心帶着長子爲解決一家人飢餓的問題,去偷盜鄰居老太太多餘的玉米時被老太太認出,他們怕老太太於事後去告發,偷盜事件瞬間升級爲搶劫了。那位父親用棉被捂住老太太的頭,那個兒子爬到牀上用穿了釘釘掌的草鞋猛踩老太太的肚子,直到這老太太死亡後他們才離開。一個月後,這父子二人被公安機關查出並將其收監判了死刑,在等待執行槍決的過程中,恰好國家出了“三年困難時期爲生活所迫而被迫殺人者,暫緩執行槍斃……”的政策。自古以來,“殺人償命,欠債還錢”。殺人者罪大,由於特殊的歷史原因,死罪雖免,活罪難逃,那位父親的死刑被改判服20年徒刑,那個兒子的死刑被改判服22年徒刑。這父子二人一共42年的刑期光陰,換來他們對老太太慘死的贖罪,並給予了其一家八口人的活命機會。這是吃飯所付出極爲慘痛代價的一個特殊例證。

1979年夏天,當此事件中的這位父親出獄時,這個家庭中獨自養育子女成人的母親已經離世有3年多了,其墳頭的茅草已經森森然,他在妻子的墳頭痛哭了一場,好在留在家裏的五個子女均已成家立業,且子孫衆多,這給了他些許的安慰。出獄後的他沒有土地可耕種,只能憑藉自己在獄中學得的木匠技藝,爲本生產隊的人們打製些農具、傢俱掙點錢換糧,混口飯吃,又艱難地活了15年。

1981年夏天,在這次因飢餓搶劫糧食而中的這個兒子出獄,他正趕上本村出嫁到縣城的一個婦女正爲五個子女的生存而發愁。他的妹妹爲他們牽線搭橋,他偷偷地與這位已婚有配偶的女人生活在了一起,並與她共同擔負起了養育這個五個子女的重擔。他沒有住房,便自己動手搭了草棚,生產隊沒有分給他土地,他就去山裏開荒,種上蕎麥,他也送這五個養子女上學。在青黃不接的日子裏,他就去偷生產隊倉庫裏的牲口飼料糧和地裏的青玉米苞來煮熟爲孩子們充飢。看到孩子們太缺乏油葷,他去打過糟蹋玉米的野豬。有一次,他偷鄰居家的豬肉被抓到,遭到了鄰居一家的一頓毒打。他是一位勤勞的人,因爲有一大家子人要吃飯,要生存,若非迫不得已,他不會去做偷竊的事。1990年以後,他的這五個養子女相繼成家立業,這五個養子女逢年過節都攜家帶眷地帶着禮物來孝敬他,感激他的養育大恩。去年夏天,這個苦命的人,走完了他80歲的艱難一生,他已經很好地完成了對吃飯這一問題的回答。

對吃飯這一問題,我的體會和記憶是極爲深刻的。現在,每當我看到有些孩子因爲飯食的味道不合自己的'胃口或者因爲自己的“眼睛大,肚皮小”的緣故而隨意拋棄飯食時,我就會心裏不舒服,胸口隱隱作痛;我會時不時地罵幾句這種孩子不知好歹的話。

1970年代中後期,我生活在一個八口之家中,因爲餓肚子而難受的滋味,我體會了長達3年之久,我長時間地吃過:苦得讓人難以下嚥的蕨基根粉饃、吃着覺得好吃卻讓人拉肚子拉到虛脫的野百合粉饃、吃了卻拉不出來而讓人痛苦不堪的穀糠做的饃、讓人快酸掉牙齒的酸姜頭做的饃、野生的最好吃的山藥。我十分佩服我的父母親,他們不准我們去幹偷盜的事,平常就是教我們認識野生的可吃的東西,有時是他們去挖,更多的時候讓我們自己去尋找;因爲我的父母把人在社會生活中的名節看得比生命還要重要。我爲了撿拾掉在高坎邊上的一小塊玉米饃而摔到高坎之下,被大路上那些尖銳的石灰石扎破左小腿肚子而不流血,如今,在我的左小腿肚子上還有一個疤痕,那是因爲吃飯問題而留給我的永久性紀念。

吃飯就是吃飯,改革開放四十年來,雖然,在絕大多數中國人的眼裏,吃飽飯已經不再是什麼困難的事了;但是,我認爲,勞動與吃飯都是人一生中的天大的事情。

馬克思說:“歷史承認那些爲共同目標勞動因而自己變得高尚的人是偉大人物;經驗讚美那些爲大多數人帶來幸福的人是最幸福人。”人,能勞動是幸福的,能吃飽飯也是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