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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難忘的事六年級記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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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許多人都寫過作文吧,特別是記敘文,記敘文要寫清人物、時間、地點、事件的起因、經過和結果等”六要素“。我們應該怎麼寫這類型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一件難忘的事六年級記敘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件難忘的事六年級記敘文

一件難忘的事六年級記敘文1

記得我小時候,特愛吃棒棒糖。可媽媽不給我吃太多糖,說吃太多糖會蛀牙。但我央求媽媽一星期買一次,媽媽才勉強答應。

就在媽媽給我買了棒棒糖時,突然有事,就讓我先回家。在我回家的路上,有個小男孩時不時的向我這邊看,理由很簡單。嘴饞唄。

可是讓我沒想到的是,他竟然朝我這邊走來,眼睛直勾勾的望着我手中的糖。我當時在想,給不給呢,一星期纔有一次啊,於是我決定不給,但是不給,心裏又過意不去。不知道爲什麼,我的手會自己申進我的口袋,拿出了我一個星期的`棒棒糖申手就要給他,那個小男孩二話不說,就接下了我手中的棒棒糖……當時我不忍心將我一個星期的棒棒糖都給他,於是我從他手中抽出兩根出來。頓時小男孩的眼中消失了剛纔的喜悅,看到他這樣,我又將剛剛拿出來的那兩根給了他。他眼裏的那種喜悅又出現了。我霎時心裏洋溢出了一種從未有過的快樂。

這件事讓我知道了一個道理。靜坐常思己過,閒談莫論人非,能受苦乃爲志士,肯吃虧不是癡人,敬君子方顯有德,怕小人不算無能,退一步天高地闊,讓三分心平氣和,欲進步需思退步,若着手先慮放手,如得意不宜重往,凡做事應有餘步。持黃金爲珍貴,知安樂方值千金,事臨頭三思爲妙,怒上心忍讓最高。切勿貪意外之財,知足者人心常樂。若能以此去處事,一生安樂任逍遙。

一件難忘的事六年級記敘文2

在記憶的長河中,有令人委屈的事,有令人感動的事,還有令人開心的事。在我的記憶中,有一件事令我至今都記憶猶新,本是許久以前的事,媽媽也許早已經忘記,可對我來說,彷彿剛發生過。

那是一個晴朗的下午,我和媽媽坐上公交車準備去逛街。

過了一會兒,上來了一位年輕的阿姨,緊跟着上來了一位將帽子壓得低低的年輕小夥子。

我的眼睛看向了窗外,一個急剎車讓車上的乘客的身體都向前傾去。就在這時,我的眼神從窗外回到車內,卻看到那個小夥子正緩緩將手伸進年輕阿姨的包裏,拿出了一個手機。

我一下子呆住了,心裏想:這麼年輕一個小夥子,做什麼事不好,非要來當小偷

我準備告訴阿姨有人偷手機,正要說。那小夥子似乎早已發現了我,瞪了我一眼,這話又被我給嚥下去了。

我猶豫起來:要不要告訴阿姨呢?如果告訴了阿姨,那個年輕小夥子會不會來報復我?如果我沒有告訴阿姨,讓小偷偷走了手機,阿姨不就得着急了嗎?

又過了一站,那個小夥子要下車了。我又想:要是讓他偷走了手機,我不就成幫兇了嗎?我連忙扯住小夥子的衣角,拍拍阿姨,對她說:“阿姨,這個人剛纔趁剎車偷了您的手機。”阿姨摸摸包,手機果然不見了,向我投來了感謝的目光,那小偷估計也不好意思,還了手機後,又把帽子壓低了,慌忙下了車。

媽媽也表揚了我,在逛街時還給我買了許多好吃的呢!

雖然這件事已經過去了很久,但它依然在我腦海中揮之不去,難以忘懷,每每想起它,我都會爲我的勇敢在心中豎起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