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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邊的法律故事2篇(高二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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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我身邊的法律故事2篇(高二年級)

誠信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魯迅先生曾說過:“誠信爲人之本。”歷史上關於誠信故事也很多:蘇武牧羊、一千棵櫻桃樹……在我身邊也有一個誠信故事,這件事讓我更明白誠信對每個人的重要意義。

古時候的中國就有許多誠實守信的例子:曾子就是個非常誠實守信的人。有一次,曾子的妻子要去趕集,孩子哭鬧着也要去。妻子哄孩子說,你不要去了,我回來殺豬給你吃。她趕集回來後,看見曾子真要殺豬,妻子連忙上前阻止。曾子說,你欺騙了孩子,孩子就會不信任你。說着,就把豬殺了。曾子不欺騙孩子,也培養了孩子講信用的品德。

在清朝科舉考試中就存在着一個流行詞——作弊工具,科舉考試作弊原理一脈相承。那個時候所有應試人員,都想方設法的從這個所謂的工具中求得“前途”,

這些方法無非是請人替考、夾帶抄襲、送禮換卷、賄賂批卷官、出錢買題等等,科舉出朝廷的棟樑,科考關係社被的穩定和國運的興衰,因而對科場舞弊者的懲罰十分嚴厲。因而這些都是惘然的想象,由此可見誠實守信已是朝廷選拔人才的標準之一。

把眼光放近點,今天的考試你作弊了嗎?

回首現實學習生活,儼然也存在着同一個道德問題——不誠實守信。小到坐在課堂上學ABCD的小學生,大到每天受高等教育的大學生,在他們當中或許就存在不誠實守信的一面。進入考場之前,老師都會進行一次誠信考試的教育,可是又有多少人把它灌輸進去呢?

記得有一次考試,和我在同考場的一位女同學,因爲作弊被老師發現,導致被清除考場,在她離開考場之前留下了後悔的眼淚,這不僅僅對她是個教訓,也可以說是對在場的所有考生的警示。

考試結束後,從別人那裏得知了她的作弊原由,原來是女同學在考試期間,因爲考題不會就在監考官的眼皮下拿出了考試之前做的小抄,她的一舉一動被監考官看在了眼裏,爲了教育其本人警示他人,經過考官們的討論,做出了這樣的決定——清除考場。放寬心來說這或許只是個教訓,但嚴肅的說這或許影響了女同學的前途。她因爲自己的無知斷送了自己光明的未來,這對她本人來說是一種無法挽回的可惜。再或許在以後的成長道路中這會成爲她不可磨滅的陰影。

現今的社會,不論你是幹哪行的,誠實守信都是必須的,有一定的誠實守信的原則,我相信無論你走到哪裏,別人都會以尊重的眼光看待你,所以誠實守信將會成爲你我他的“通行證” 。

誠實守信做人,讓法律、道德與我們同行!!!

 篇二:

提起法律這個詞,或許大家會很自然的聯想到法庭、監獄和犯罪,大家會認爲法律離我們的生活很遙遠。其實則不然,法律就在我們的生活中,在你我身邊。法律有各種分類,比如:交通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但是我覺得,與我們聯繫最密切的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作爲一名消費者,我們必須要了解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只有這樣,在消費權益受到侵犯的時候,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從六歲那年,我就開始看關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介紹的節目,但是我從沒想到,自己能學以致用。那是三年前的一天,由於媽媽要早一點去單位,沒有給我做早飯,她讓我去賣些吃的。我走到社區超市,直奔買奶製品的貨架。由於着急上學,我忘記了看生產日期,拿起一袋牛奶,又走到賣餅乾的貨架,隨手拿起了一包餅乾,快步走到收銀臺結賬。在路上,我一邊走,一邊吃早飯。喝完牛奶,吃了餅乾後,我沒找到垃圾桶,就把包裝袋放在小塑料袋裏,塞進了褲兜。到了學校後,我得肚子有些疼,還想吐。剛開始,我還能忍受,但是過了一會兒,像有什麼東西在肚子裏絞,疼得直不起了腰。老師發現後,連忙帶我去了醫院。醫生問:“你有沒有吃過期的食物?”我說:“早上我只喝了牛奶,吃了餅乾,應該……”話還沒說完,我就急匆匆地把褲兜裏的食品袋掏了出來,發現牛奶已經過期2天了,餅乾過期了半年。醫生了解了情況,給我開了些藥。

之後,我又去了社區超市,和超市的主管理論:“你們怎麼能買過期食品呢?這樣會危害健康的!”“你一個小毛孩子懂什麼?趕快回家,別給我們搗亂!”我不依不饒:“前幾天,我在這裏買了牛奶和餅乾,導致我肚子疼,去了醫院。我不僅花了100多元醫藥費,還耽誤了課,你們得賠償!”“你胡說什麼呢,趕快走!”我惱羞成怒,大聲喊:“你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你若不在今天和我好好解決問題,我就要把你告上法庭!”“別拿法律嚇唬我,再說,你要告我,有什麼證據?”“我當然有證據了,銷售小票不是證據?況且食品的包裝袋我還留着呢!還有醫生的診斷證明!”我像機關槍掃射一樣,把幾年中積累的消法知識一股腦地倒了出來。這顯然出乎了主管的意料,他知道自己沒有道理,直說:“賠你不就完了嗎?”說着他就拿出了200元錢,甩在了桌子上,說:“快回家吧!別找我麻煩了。”我往貨架上掃了一眼,居然還有其他過期食品。我又生氣了,指着那些貨品說:“你們怎麼還不把這些過期的商品下架?還想讓更多的人生病嗎?”“行——”主管漫不經心地答着。我見他愛搭不理,就決心把所有過期的商品買下來,去消費者協會告他。他見我來真格的,害怕了,趕忙吩咐店員檢查商品,我幫他們一起把好幾件過期的商品挑了出來。主管對我刮目相看,連連稱讚:“沒想到這麼小的孩子也懂得法律了。”

法律並不深奧,它無處不在。我們要多學習法律知識,這樣不僅能遵守法律,還能運用法律來武裝自己,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