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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我身邊的法律故事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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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爲一個學生,在這個法制社會裏,一切都要按法辦事,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珍惜這個安定、和諧的環境。下面是小編收集的2016我身邊的法律故事徵文,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2016我身邊的法律故事徵文

  【2016我身邊的法律故事徵文1】

在大多數孩子的眼睛裏面,“法律”這個字眼總透着一股神祕和威嚴。其實,法律與道德、習慣、紀律一樣,都在規範着人們的行爲。正是由於這些規範的存在,這個社會才變得有序;正是由於法律的存在,我們未成年人的權利才能得到應有的保障。

從很小的時候起,我就開始關注法律,那時的我還是一個幼稚而天真的小孩。可是不知怎麼,一看到那些法制故事,我就情不自禁關注起了這個那時令我似懂非懂的名詞——“法律”。那時我們小孩子最喜歡的是少兒頻道的動畫片,而我是個例外,偏偏喜歡中央電視臺的法制節目——《今日說法》。我幾乎每天都會收看這個節目,近乎到了癡迷的程度,每天中午,節目一開始,我便一手捧着飯碗,一邊目不轉睛地盯着屏幕,生怕會錯過每一個精彩的鏡頭。時光飛逝,轉眼間法律已經陪伴我度過了幾個春夏秋冬,現在的我已經是一個六年級學生了,但是收看《今日說法》依舊是我每天的家常便飯,它已經成爲了我每天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糧。觀看《今日說法》,不但可以瞭解這些年來祖國法制的變遷,而且可以增加許多法律知識,有許多法制故事令我記憶猶新,其中有兩個故事最讓我記憶深刻:一個女孩,父母離異後,與父親和繼母生活在一起,繼母一直虐待她,最後將女孩的胳膊打殘了,繼母因此而被判刑。這個法律事件引起我的深思,雖然這是一件小事,但女孩也是受法律保護的,就因爲繼母不懂法,不知道打孩子也是違法的行爲,才導致了事件的發生。這件事告訴我們:不學法就很容易觸犯法律;我還在《今日說法》看到過這樣悲慘的一幕:廣西田東縣一位司機駕駛大貨車行至國道323線,將橫穿馬路的一名6歲男童碾壓致死,一名僅6歲的兒童就這樣被奪去了寶貴的生命。這起交通事故只因男童違反交通規則,橫穿馬路。“不可翻躍防護設施”是交通規則中明確規定的,可是,人們總是這樣想:沒事,我心裏有譜,絕對不會發生事故,再說了,這樣不就可以少走幾步路了麼。他們就是因爲這種僥倖心理,而送了性命,幾步路難道還不如人生最寶貴的東西——生命麼?這種走捷徑丟性命的事故數不勝數,這難道還喚不醒人們遵守交通法規的心嗎?

隨着我國法制建設步伐的加快,各種法律如《未成年人保護法》、《婦女兒童保護法》、《勞動法》等相繼出臺,然而我覺得我們更應該思考的是:在我們的成長道路上如何與法同行?有人可能會說:你多慮了,我們還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殺人不放火,法律就約束不到我們。我說:不!法律離我們很近。那些輕視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沒有真正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義不僅應得到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加以實現。”法律,就是實現正義、體現公平、正確規範人的行爲的社會準則。作爲小學生,我們常常講要遵紀守法,可見遵紀是基礎。我們千萬不要忽視遵紀的作用。我們現在只有從一名合格的小學生做起,將來當我們走出校園,融入社會這個大集體後,才能真正成爲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作爲21世紀的青少年,我們更要堅定崇尚科學、追求真知的信念;樹立遠大理想,確立人生的奮鬥目標,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勤學苦練,認真學習科學文化知識,用黨的方針路線指引自己,用優秀思想文化影響自己,激勵自己;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努力提高自己知法、用法、守法和護法的水平,讓法律一直隨着我們成長。

我衷心希望所有的青少年能擁有自己美好的藍天!

  【2016我身邊的法律故事徵文2】

什麼是法?奶奶告訴我,“法”是一種與鹿和牛類似的神獸。在古代,人們將它作爲斷案的工具,每當辦案時出現多個嫌疑人的時候,人們通常把它放出來,它如果用犄角頂誰,誰就是罪犯。爸爸告訴我,法象徵着公正、正直,是一種規範、規則、常規、模範和秩序。究竟什麼是法?我一直懵懵懂懂。但是,法就在我們身邊。

在我的記憶中,還清楚地記得這樣一件事:一次我回老家,正趕上秋收。小叔家種了一大片苞米。苞米熟了,金燦燦的。常有村民掰下來烤着吃,小叔也不在意。但後來苞米丟的多了,小叔開始留意起來。一天早上,小叔剛到地裏就發現有人偷苞米,小偷逃跑了,留下了一輛三馬子和半車苞米。鄉里鄉親的,小叔也沒有深究。那個三馬子,由於無人認領,至今還在小叔家的院子裏。小叔說,現在農村偷豬的、偷羊的挺多,鄰村剛逮住一夥兒,都被公安局關起來了。哦,我明白了,法是以懲罰、刑罰爲後盾的。

我問爸爸,爲什麼會有人偷東西?爸爸說,一些年輕人不好好學習,又好吃懶做,就想來錢快的道兒,拿別人的東西,又不讓人家知道,就是偷。偷,就觸犯了法。我說,班裏經常有人拿別人的東西,熟人之間應該叫借吧。同學只是臨時用一下,比如橡皮呀、轉筆刀呀。爸爸嚴肅地說,這樣做不對,借是經過別人允許的,即使再熟,也不能隨意拿別人的東西。一次,我的一支筆不見了,偶然發現同學的筆盒裏有一支一樣的筆,仔細一看,就是我的!於是寫了一張紙條—“不要忘記還我的東西呦!謝謝!”。下午,我發現自己的筆盒裏又出現了那支筆,附着一張紙條—“對不起,我沒有和你說,原諒我”。我相信我的同學,也願意和他們分享。有了小毛病及時改正,就很好啊。如果小毛病不改正,習慣成自然,長大了就會開着三馬子去偷苞米,甚至比這更厲害,那不成壞蛋了?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可能有些學生認爲“只是違反一下學校紀律而已,沒問題的,我不會違法的。”請你快點打消這個念頭吧。因爲現在一次小小的放鬆就很可能鑄成一次大錯。“勿以善小而不爲,勿以惡小而爲之”,不就告訴我們不要以爲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爲這件壞事太小而去做。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學看來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隨地吐痰,亂闖紅燈,還有攜帶管制刀具,到了學校拿出來炫耀,實際上這樣做已經是違法了。因此,大家要學習法律,增強是非判斷能力,自覺守法,養成良好的行爲習慣,從小事做起,從遵守《小學生日常行爲規範》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