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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是哪個朝代的詩人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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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應該都學過許多關於王安石的詩歌吧,那麼你們知道王安石是哪個朝代的詩人嗎?下面是小編蒐集整理的王安石是哪個朝代的詩人,希望對你有幫助。

王安石是哪個朝代的詩人介紹

  王安石是哪個朝代的詩人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號半山,諡文,世人又稱王荊公,漢族江右民系。北宋撫州臨川縣城鹽埠嶺(今撫州市臨川區鄧家巷)人,封荊國公,中國歷史上傑出的政治家、思想家、學者、詩人、文學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北宋丞相、新黨領袖。宋仁宗嘉佑三年(1058年)上萬言書,提出變法主張,要求改變“積貧積弱”的局面,推行富國強兵的政策,抑制官僚地主的兼併。宋神宗熙寧二年(1070年)任宰相,實行變法,支持五取西河等州,改善對西夏作戰的形勢。保守派反對,新法遭阻礙,熙寧七年辭退。傳世文集有《王臨川集》、《臨川集拾遺》等。其詞雖不多,但亦擅長,且有名作《桂枝香》等。而王荊公最得世人哄傳之詩句莫過於〈泊船瓜洲〉中的“春風又綠江南岸,明月何時照我還。”

  王安石的.性格特點

王安石是一個固執己見的人,他的拗脾氣可是出了名的,從好的一面講這是一個人的原則,不論外界因素怎麼樣都不改變立場,但是從另一個層面講王安石不聽人勸,一味的堅持錯誤的原則也不止悔改,從而釀成了大錯。王安石是一個不聽人勸的人,而且在他的世界中容不得反對的聲音。變法推行後,許多反對者站出來彈劾新法,彈劾王安石,上書新法不利民。王安石知道後,就向神宗拿了一份反對者名單,按照這份名單王安石做了一個舉措就是黨同伐異,不同意變法的人都被流放出了京城,擁護新法的人在王安石的舉薦下得到了重用(不論此人人品如何,能力如何,只要同意都能平步青雲)。

當百姓上書抱怨新法時,王安石則信誓旦旦的告訴神宗:民言不足畏,意思就是老百姓的話可以不用聽,他們講的都是廢話。變法變法就是以民為本,民的需求都可以不考慮了,王安石就是在自己認定的事情下,不允許別人對其做法的半點懷疑與反對。

  王安石的歷史評價

  宋史評價

論曰:朱熹嘗論安石「以文章節行高一世,而尤以道德經濟為己任。被遇神宗,致位宰相,世方仰其有為,庶幾復見二帝三王之盛。而安石乃汲汲以財利兵革為先務,引用兇邪,排擯忠直,躁迫強戾,使天下之人,囂然喪其樂生之心。卒之羣奸嗣虐,流毒四海,至於崇寧、宣和之際,而禍亂極矣」。此天下之公言也。昔神宗欲命相,問韓琦曰:「安石何如?」對曰:「安石為翰林學士則有餘,處輔弼之地則不可。」神宗不聽,遂相安石。嗚呼!此雖宋氏之不幸,亦安石之不幸也。

  北宋評價

元佑元年(1086年),王安石去世, 司馬光曾説:“介甫文章節義過人處甚多,……方今……不幸謝世,反覆之徒必詆譭百端,……朝廷宜加厚禮,以振浮薄之風。”。司馬光對王安石的道德文章進行了肯定,而對作為政治家的王安石,進行了全盤否定。北宋時期,其反對派就以修史的方法進行批評,朱熹多次批評王安石及其後學:“學術不正”,“壞了讀書人”,但是朱熹對王安石個人是給予了相當肯定的

  南宋至晚清

王安石本以「天命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不足法」,鋭行變法,但因性格、運氣、舊黨及富豪反對和用人不當,導致變法失敗,其人亦被舊黨標上「變亂祖宗法度,禍國殃民」,所促成的黨爭更加速了北宋亡國。宋高宗為開脱父兄的歷史罪責,以靖康元年以來士大夫們的議論,把“國事失圖”由蔡京上溯至王安石。紹興四年五月宋高宗詔命重修《神宗實錄》以否定王安石變法為基調,這一定讞對於後世產生了深遠影響。王安石作為北宋亡國元兇的論調,經宋國史至元人修《宋史》所承襲,成為封建時代官方定論。

南宋以後,王安石變法總體上是被否定的,但對王安石的部分新法措施則有不同程度的肯定看法。在諸新法措施中,尤以科舉改革、免役法、保甲法、保馬法得到較多的肯定。

持肯定者在南宋有陸九淵,元朝有吳澄、虞集,明朝有陳汝錡、章袞,入清後有顏元、李紱、蔡上翔、楊希閔、龔自珍、陸心源等。王夫之認為王安石的“三不足”之説是“禍天下而得罪於名教”。如蔡上翔以為“荊公之時,國家全盛,熙河之捷,擴地數千裏,開國百年以來所未有者。南渡以後,元佑諸賢之子孫,及蘇程之門人故吏,發憤於黨*之禍,以攻蔡京為未足,乃以敗亂之由,推原於荊公,皆妄説也。其實徽欽之禍,由於蔡京。蔡京之用,由於温公。而龜山之用,又由於蔡京,波瀾相推,全與荊公無涉。”

他們給王安石以高度評價的原因主要有兩點:其一,他們大都是江西臨川人,對王安石的褒揚,實際上是中國古代尊重和敬仰“鄉賢”優良傳統的一種表現;其二,顏元、龔自珍肯定王安石及其變法,與他們和王安石有着相近的思想理路分不開。

南宋至晚清最具代表性的批判意見有三點:一是認為王安石變亂祖宗法度,“禍國殃民”,最終導致北宋亡國。這個觀點定於南宋初期的《神宗實錄》,後經宋國史至元朝人修《宋史》所承襲,成為元明清時期的官方定論,不僅為史家所認同,而且被社會普遍接受。二是對荊公新學進行了嚴厲抨擊。荊公新學是王安石變法的指導思想和理論基礎,自宋理宗取締王安石配享孔廟後,荊公新學所遭受的抨擊之嚴厲,要遠甚於對新法措施的否定。南宋理學家對荊公新學的批判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斥荊公新學為異端邪説“於學不正”、“雜糅佛道”或“學本出於形名度數”,二是把新學作為變亂祖宗法度而致北宋亡國的理論依據,予以無情打擊。由於理學在元明清被定為一尊的統治思想,“是當時思想的主流”,荊公新學作為異端邪説遂成不易之論。三是把王安石的諸項新法稱為聚斂之術“聚斂害民”。把王安石的理財思想視作興利之道“剝民興利”,是北宋熙寧、元佑時反變法派批評新法的主要觀點,自南宋至晚清仍是絕大多數史家和思想家評議王安石新法的基本觀點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