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經常誤解,將“不以爲然”與“漫不經心”、“粗心大意”列爲一組,視爲同義詞。
“不以爲然”的`“然”,意爲“正確”。“不以爲然”正確的解釋應該是:不認爲正確,表示不同意。並不是“不當一回事”、“粗心大意”、“漫不經心”的意思,其實這是不對的。
《漢語大詞典》對“不以爲然”的解釋是:“不認爲是正確的。多用於表示不同意。”
《漢語小詞典》(商務印書館)對“不以爲然”的解釋是:“然:對,不錯。不認爲是對的。表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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