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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的選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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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禪讓制度:傳說中的堯、舜、禹時期的部落聯盟民主推選首領的制度。夏朝啓時取消。

中國古代的選官制度

2.世襲制度:我國奴隸社會、封建社會爵位世代相傳的制度。由夏啓建立,貫穿中國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始終。

3.軍功爵祿制:戰國商鞅變法時實行,獎勵軍功,按功受爵;貴族無軍功不再受爵。有利於新興地主階級力量的增強,也促進了封建制度的確立。

4.察舉制度:爲適應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封建國家統治的需要,兩漢時期推行新的選官制度,包括察舉、徵召等。察舉即選舉,是一種自下而上的推選人才爲官的.制度,是兩漢選用官吏最主要的途徑之一。西漢時主要是以才能和品德爲推薦標準,東漢初重孝廉;但發展到東漢後期,門第族望成爲選舉的依據,使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發展形成並發展起來。

5.九品中正制度:魏晉南北朝時期實行的選官制度,以門第爲選官標準,它促進了漢魏之際的士族制度的鞏固和發展,隋文帝時期廢除。

6.科舉制度:

科舉是歷代封建王朝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一種制度。由於採用分科取士的辦法,所以叫做科舉。科舉制從隋朝大業元年(605年)開始實行,到清朝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舉行最後一科進士考試爲止,經歷了一千三百多年。

7.“自薦求官”制度:武則天破格用人和發展科舉制度的做法,重用人才,推動了社會經濟繼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