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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代官制分六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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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代官制主要記載在《周禮》中,在青銅器銘文上和《詩經》、《尚書》裏也有零星記載。

周代官制分六官

《周禮》明確提出“設官分職,以爲民極”的設官目的`,其官制系統除了“三公”(太師、太傅、太保)、“三孤”(少師、少傅、少保)等高官外,主要由“六官”組成。

(一)天官冢宰。其職責是“帥其屬而掌邦治,以佐王均邦國”。這些官稱爲“治官”,包括大宰卿一人,小宰中大夫二人,宰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六人,旅下士三十二人(宰是官名,卿、大夫、士是爵秩,前者定其職守,後者定其祿秩,下同),以下還設有許多官職。大宰之職不僅是“六官”之首,而且總攬“六典”(治典、教典、禮典、政典、刑典、事典)之政。

(二)地官司徒。其職責是“帥其屬而掌邦教,以佐王安擾邦國”。這些官稱爲“教官”,“教官之屬”有大司徒卿一人,小司徒中大夫二人,鄉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六人,旅下士三十二人,以下還設有許多官職。大司徒“掌建邦之土地之圖,與其人民之數”。小司徒“掌建邦之教法”。

(三)春官宗伯。其職責是“帥其屬而掌邦禮,以佐王和邦國”。這些官稱爲“禮官”,“禮官之屬”有大宗伯卿一人,小宗伯中大夫二人,肆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六人,旅下士三十二人,以下還設有許多官職。大宗伯“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只)之禮,以佐王建保邦國”,小宗伯“掌建國之神位”。

(四)夏官司馬。其職責是“帥其屬而掌邦政,以佐王平邦國”。這些官稱爲“政官”,“政官之屬”有大司馬卿一人,小司馬中大夫二人,軍司馬下大夫四人,輿司馬上士八人,行司馬中士十六人,旅下士三十二人,以下還設有許多官職。

(五)秋官司寇。其職責是“帥其屬而掌邦禁,以佐王刑邦國”,這些官稱爲“刑官”,“刑官之屬”有大司寇卿一人,小司寇中大夫二人,士師下大夫四人,鄉士上士八人,中士十六人,旅下三十二人,以下還設有許多官職。大司寇“掌建邦之三典(即重、中、輕三類刑法),以佐王刑邦國,詰四方”。

(六)冬官司空。其職責爲“掌邦士”,最高長官爲大司空。因《周禮》亡佚“司空”篇,其他官職不詳。

“六官”屬中央官,周代的地方官有閭胥(二十五家爲閭)、旅師(百家爲旅)、黨正(五百家爲黨)、州長(二千五百家爲州)、鄉大夫(一萬二千五百家爲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