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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樓管理制度 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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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樓管理制度 規章制度

一、出入證件使用規定
1.進出綜合辦公大樓的工作人員必須佩帶工作證。進入辦公大樓時,應自覺接受檢驗。如人證不符,保安人員有權收回證件,查明原因,視情節做出處理。
2.進出綜合辦公大樓辦公區的機動車輛實行分類管理,xxx大樓管理服務中心按照有關規定核發通行證。有關車輛憑車輛通行證出入。
3.配有車輛通行證的車輛不準攜帶閒雜人員進出綜合辦公大樓辦公區。
4.車輛通行證一律放於車輛前擋風玻璃左下方,以便於接受檢查。
5.車輛通行證、人員工作證不得擅自塗改、轉借他人使用,發現塗改、轉借者,一經查實,除收回車輛通行證外,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6.車輛通行證、人員工作證應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及時向xxx大樓管理服務中心掛失,並由單位出具證明信,註明丟失證件號,視情況予以補發。
二、門崗管理規定
1.進出綜合辦公大樓辦公區的車輛憑出入證、臨時出入證、車輛通行證、工作證等有效證件出入;汽車、摩托車進出辦公區要減速行駛,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2.下班以後進出辦公區的車輛實行登記制度。
3.對進入綜合辦公大樓的所有人員一律憑出入證或工作證進出;對外來辦事人員憑有效證件或經辦事單位電話確認,填寫會客單後進出。
4.嚴禁衣冠不整者進入辦公區;嚴禁外來人員進入辦公區推銷產品、收購廢舊物品。
5.進入辦公區的物品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檢疫標準和安全防範要求,並自覺接受門衛登記檢查,否則,門衛值班人員有權阻止。
6.各單位採購物品的車輛進入辦公區除事先徵得門衛同意外,承辦單位必須接進送出,不得夾帶公用物資和危險物品。
三、車輛管理規定
1.車輛進入綜合辦公大樓辦公區,應按規定停放,在辦公大樓辦公的機關、部門車輛按指定位置停放;外來辦事車輛(含自行車、摩托車、電動車)應按規定區域停放。
2.車輛進入辦公區內禁止鳴笛,主動減速行駛。保持好停車場的清潔衛生,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雜物,禁止在場內吸菸、使用明火。
3.進入停車場的司機,按指定的車位停放好車輛後,必須鎖好車門,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走,防止丟失。
4.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車輛進入辦公區;嚴禁載重車輛、出租車及其他無證車輛進入辦公區。
5.進入辦公區的車輛駕駛員必須遵守安全消防規定,自覺做好消防工作。
6.爲確保停車場道路暢通,場內不準堆放物品;嚴禁在車庫入口和通道上停放車輛。
7.安全保衛人員要堅持驗證制度,對進出辦公區的車輛嚴格檢查,驗證後放行。一旦發現問題,值班人員要拒絕車輛進出,並報告值班領導處理。
四、會客規定
1.工作人員應在規定的場所會客,一般不得將客人帶到辦公室。
2.有來訪者,門衛人員必須向被訪人通報,經同意方可准入。
3.來訪者須填寫會客登記單;會客完畢,由被訪人在會客登記單上簽名後退還門衛。
4.應遵守保密規定,不向客人介紹辦公樓情況;未經保衛部門同意;不得帶客人在樓內隨意參觀。
5.非工作時間原則上不得在樓內會客。
五、安全保衛工作管理規定
1.根據區委、區政府關於加強機關辦公大樓安全保衛工作的要求,成立區綜合辦公大樓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綜合辦公大樓區域內的安全保衛和突發性事件的處置工作。xxx大樓管理服務中心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實施。
2.綜合辦公大樓內部門及全體工作人員要牢固樹立安全防範意識,自覺遵守各項管理規定,自覺維護辦公區和辦公大樓的工作秩序,積極支持和主動配合保安人員開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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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嚴格實行憑證出入和來客登記制度。全體工作人員工作時間要自覺佩戴工作證,不佩戴、不出示證件者,保安人員有權詢問和檢查。任何人員不得隨意將親戚、朋友帶入大樓。外來辦事人員憑有效證件,辦理登記手續後方可進入。個訪人員由門衛受訪單位,同意後登記進入;羣訪人員不得進入辦公大樓,由保安人員通知兩辦,兩辦通知區信訪局進行接訪。
4.辦公大樓實行安全責任目標管理,各單位主要領導爲本單位安全第一責任人。各單位要制定安全防範措施,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5.辦公大樓的消防安全和各種設備實行統一管理。各種設備由專業檢修人員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相關單位要予以配合,確保大樓內各種設備安全有效運行。
6.對進出辦公大樓的各種物品實行嚴格檢查制度。保安人員有權對進入大樓內的可疑物品進行檢查。嚴禁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帶入辦公大樓;嚴禁在辦公樓內和辦公區公共場所堆放各種物品。
7.加強安全防範教育。辦公區內所有工作人員應熟悉、瞭解大樓安全通道,消防器材及火警按鈕等具體位置和基本性能。一旦發生險情能迅速報警、撲救、控制。要自覺服從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和引導,快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區域,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9.對辦公區內重要部位實行治安、消防24小時動態監控,並進行實時錄像。同時加強保安人員日夜巡邏、檢查和詢問,確保辦公大樓各機關正常工作秩序。
10.入駐辦公大樓的各單位要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定期對本單位防火、防盜、防洪、防爆、防重特大疫情、防食物中毒等“六防”工作進行檢查。要按照機要、財政、公安等部門有關規定,妥善保管財產、物品和文件;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1.消防安全制度
(1)入駐綜合辦公大樓的各單位要認真組織學習和嚴格執行《消防法》,增強防火意識,掌握消防知識,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2)不準在辦公區私拉亂接電線,不準擅自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熨斗、電熱杯等電熱器具。
(3)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品進入辦公區。如施工需要,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設立相應警示標誌,定人、定點、定措施,嚴格管理。
(4)不準在綜合辦公大樓內的走廊、樓梯、消防電梯等公共部位堆放物品,確保道路暢通。
(5)臨時動用明火(含焊接、切割),必須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嚴禁在樓內焚燒文件、紙張等。
(6)會議室、文印室、倉庫等重點場所,禁止煙火,並有專人管理,定期檢查,及時清理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人員離開時應切斷電源。
(7)各部門要提高防火意識,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嚴防火災事故發生,一旦發現火情,應及時報警並組織撲救,使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8)入駐各部門必須建立消防組織,指定1-2名義務消防員,負責本單位內部消防工作;xxx大樓管理服務中心定期組織消防人員進行培訓學習及消防演習,不斷提高消防技能。
2.消防、安保設施的使用管理
(1)煙感報警器、自動噴淋頭屬敏感裝置,不得煙燻、火烤、碰撞。
(2)送風口、排煙口和防火捲簾門,應保持正常狀態,不得隨意操作。
(3)手動報警按鈕爲火災確認報警裝置,非緊急狀態不得打碎玻璃。
(4)樓道及樓梯口的木質防火門起防煙阻燃作用,平時應處於關閉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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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樓道、車庫配置的滅火器平時不得擅自移位、開封使用。
(6)不得隨意操作消防用水管網的各類閥件;平時不得使用消防水,以保持管網壓力。
(7)不得觸摸監控攝像機、防盜報警器,以保證監控效果。
(8)應急燈須保持正常狀態,不得挪作它用。
七、用電製冷取暖及設備管理規定
1.任何單位和部門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在辦公室亂拉亂接電源線,以防負荷超載,發生安全問題。
2.辦公樓高低壓變電站、機械設備主控室、空調風機操作室、安全及消防監控室等專門設備室由專業人員負責管理,其他非專業人員不得擅自進入設備室;不準隨意觸摸、按動安全消防報警開關和按鈕,否則會引起設備聯動,出現噴淋等現象。
3.所有樓層配電間統一由xxx大樓管理服務中心管理,任何單位和部門不得在配電間辦公和休息,不準作爲倉庫使用,不準放置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以防電力設備線路損壞,引起電線短路,造成火災、設備損壞和其他災害事故。
4.各單位應樹立勤儉節約意識,下班時要自覺將所在辦公室電力開關、中央空調和電腦開關關閉。如發現中央空調設備損壞,應及時通知大樓管理服務中心派人維修。
5.要文明禮貌、有秩序地乘用電梯,嚴禁在電梯內吸菸;嚴禁將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及超長、超重物品帶入電梯;乘坐電梯時要按同方向召喚按鈕,不得同時按上下兩個按鈕。
6.各辦公大樓設置的淨化生態健康開水器,從早上7點至晚上下班前不間斷供應開水。各單位取水時要自覺排隊,避免擁擠;要自覺愛護開水設備,不得擅自關閉進水閥,防止乾燒損壞設備。發現開水設備出現故障,要及時與大樓管理服務中心聯繫,由專業人員進行維修,嚴禁擅自拆卸。
八、監控室管理規定
1.監控室是重要安全保密場所,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規定,不得外泄任何監控信息。
2.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入內參觀或索取監控資料;對確需進入的非本室工作人員,須辦理登記報批手續。
3.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不間斷切換鏡頭,全方位監控;發現異常情況,要跟蹤監控並及時報告大樓管理服務中心。
4.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愛護監控設備,不得拆卸、改裝儀器設備。
5.監控室內禁止吸菸、看書報、聽廣播音樂、下棋、打牌等,禁止用監控設備玩遊戲。
6.認真填寫值班日記,履行交接班手續。
九、用房管理規定
1.綜合辦公大樓所有辦公用房由xxx大樓管理服務中心負責統一管理。
2.因工作需要調整辦公用房,各單位應服從xxx大樓管理服務中心的安排意見。
3.各單位不得私自改變房間結構。如因工作需要改變房間結構,須報請相關領導批准並由xxx大樓管理服務中心組織施工人員具體實施。
4.縣級領導幹部辦公用房由機關事務局大樓管理服務中心負責統一調配使用。縣級領導幹部因工作調動不再佔用辦公用房,由xxx負責檢查驗收並統一收回。
5除因工作需要安排值班人員外,綜合辦公大樓一律不準人員留宿。
十、辦公大樓環境管理規定
1.機關工作人員和外來人員都應自覺愛護花草樹木,不踐踏草坪,不隨地吐痰,不亂扔紙屑、果殼和雜物,不亂倒污水,共同維護良好的工作環境。
2.任何單位和個人在辦公區內均不準亂搭建、亂堆放、亂張貼、亂設標誌牌和導向牌等,須保持走道和公共部位清潔衛生,保持室內乾淨整潔。
3.爲營造喜慶、宣傳等氛圍,凡需在辦公區掛橫幅、插彩旗、放氣球等環境佈置的單位,須事先與xxx大樓管理服務中心聯繫,經同意後方可在指定地點進行佈置,並須符合與辦公區建築格局相協調的要求,力求整潔、有序、美觀、大方,還應做到經常檢查,確保整齊、完好。
4.根據工作需要,在辦公區內開展諮詢、舉辦各類展覽等活動,舉辦單位應事先與xxx大樓管理服務中心聯繫,經許可後定點、定時、有序進行,並需有專人負責管理。
5.布展、佈置結束後,有關單位應立即做好清理工作,保證環境整潔。
6.廢舊資料須在指定的碎紙點處理,嚴禁在辦公樓內及其他公共場所焚燒。
十一、衛生管理規定
1.區域和責任劃分:(1)各單位辦公室、會議室(公用會議室誰使用誰打掃)、機要室、檔案室、庫房等室內衛生由各單位負責保潔,垃圾袋裝後放於指定衛生間指定位置。(2)公共區域內的不鏽鋼護欄、不鏽鋼菸灰盅、窗戶、開水間、雜物間、衛生間、洗手間、電梯、大廳、門廳等由專職保潔人員負責保潔。
2.衛生標準:(1)地面的保潔必須用擠水後的乾淨拖把擦拭,做到地面光亮、潔淨,無煙頭、無紙屑、無污漬、無痰跡等。(2)牆角、天花板無積塵、蜘蛛網。(3)樓梯、通道 、平臺等公共地方無雜物堆放。(4)各辦公室門及門框平時要用幹抹布進行保潔,嚴禁溼布擦抹和亂寫亂貼。(5)衛生間、垃圾間要保證無異味、無蚊蠅、無蜘蛛網和衛生死角。(6)公共垃圾做到日產日清。(7)電梯內外、護欄、菸灰盅做到潔淨、光亮、無污漬、無手印;窗戶玻璃潔淨透明。(8)開水間地面無積水,牆面乾淨。
3.檢查評比:(1)各單位分管辦公室副職爲衛生管理責任人,具體負責本單位規定區域內保潔和衛生管理,公共區域內的衛生由區xxx安排專職保潔人員保潔和管理。(2)每週由區xxx牽頭,組織相關單位對各單位分管區域內的衛生情況進行檢查評比。對衛生保潔好的單位進行通報表揚,衛生保潔差的單位限期整改,連續三次位居後三名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並在xxx網站上曝光。
十二、會議室使用管理規定
1.區綜合辦公大樓大會議室的管理服務,由區xxx大樓管理服務中心負責。
2.各部門使用會議室時,應提前三個工作日與xxx大樓管理服務中心聯繫登記,由大樓管理服務中心統一協調安排。
3.各部門使用會議室時,均需填寫統一印製的“會議室使用申請表”,會議結束後由使用單位有關負責人和大樓管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共同簽字,以確保會議室各種設施的安全完好。
4.各使用單位要自覺愛護會議室各種設施設備,不準在室內牆壁及桌椅、器具上亂寫亂畫。損壞物品者將由使用單位等價賠償。
5.除大樓管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外,其他人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挪動會議室設備。不準將會議室配置的音響、桌椅等專用物品帶出室外。
6.會議室實行統一管理,有償服務,適當收費。具體視會議規格、性質、要求而定。
7.所有公共會議室均爲“無煙室”,禁止在會議室內吸菸。
8.非與會人員不得擅自出入會議室。上級視察、來賓參觀時需報告有關領導,由大樓管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陪同參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