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教育範文 > 文祕知識 > -學年第二學期期中考試的通知

-學年第二學期期中考試的通知

推薦人: 來源: 閱讀: 2.87W 次

又到了備戰期中考試的時候了,以下是由語文迷整理的關於期中考試的通知,供大家參考。

-學年第二學期期中考試的通知

  2016-2017學年第二學期期中考試的通知【1】

2016—2017學年第二學期初二年級期中考試安排在4月17日、4月18日進行,其他年級期中考試在4月19至21日進行!

初二年級期中考試涉及到的考試科目和時長如下:

語文 120分鐘 數學 100分鐘 英語 100分鐘

物理 100分鐘 政治/歷史 120分鐘(各60分鐘)

具體考試安排表教務處通知!

1、考試範圍:

各學科自本學期開學初到期中所學知識。

2、試卷統一名稱:

烏魯木齊市第十中學初二年級2016—2017學年第二學期期中考試

X X(學科)試卷

烏魯木齊市第十中學初二年級2016—2017學年第二學期期中考試

X X(學科)答卷

3、出試卷採用交叉出題方式,初一、初二交叉出試卷,請各年級各學科備課組務必協商好,問清楚上課進度,出好試卷,本次期中考試初二年級的試卷由初一年級各學科備課組出。

4、各科考試難易適度,要讓大部分學生通過期中考試,對所學知識點有更清晰、明瞭的認識,會做題,不能出現題目過難,大面積學生無事可做,出題時,可以適當擴大題量,知識點、題型全而精。各科考試難度在60%以上。

5、本次考試,採用網上閱卷,建議用智學網出卷,如自己出卷務必在智學網上製作答題卡。

6、請出題人員,務必將試卷(問卷)、答卷(答題卡)、答案的電子版在4月12日前發郵箱中。

7、出題人員遵守保密協議,考試結束前,不將試卷、答卷、答案泄露,否則,學校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016-2017學年第二學期期中考試的通知【2】

各學院:

爲了加強教學過程性評價,提高學生平時學習的積極性,本學期各類課程仍進行期中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一、 考試時間

本學期期中考試時間安排在第7、8教學周。

二、 考試課程

1、教務處組織期中考試的課程有:微積分(下)、概率論與數理統計(含工科)、高等數學(下)、高等數學Ⅱ(下)、宏觀經濟學(專業基礎課)、財務管理(專業基礎課)。

2、其它課程由開課學院負責自行組織安排,報教務處備案。

3、法學院、外語學院、藝術學院、新聞學院學生的期中考試由學院負責組織,報教務處備案。

三、 命題

1、教務處組織的期中考試,考試時間安排2小時,請學院組織教師命題出卷,只需一卷。

2、期中考試命題由學院和任課教師依據課程教學進度、課程的教學內容而定,教務處不做統一要求。

四、 工作分工

期中考試的組織實施仍實行考試二級化管理。

1、教務處負責考試安排的制定和發佈,確定課程考試時間、考試地點和監考責任學院的安排以及監考任務的調劑,負責將考試安排通過教務管理系統反饋給學生,並協調考試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確保考試的順利進行。

2、課程歸屬學院須負責課程考試試卷的印刷、管理(4月7日印刷廠到學院收試卷)和每個考場的監考教師安排。

3、課程歸屬學院負責具體課程考試的組織實施。如發放試卷、收回試卷等。具體要求按《南京財經大學本科考試工作規程》等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4、考試過程中的違紀問題,由教務處認定,並按照學校相關規定處理。

五、關於成績比例問題

總評成績的各項構成比例做如下原則性規定:

1、實施期中考試的課程,平時成績佔比20-30%,期中成績佔比20%,期末成績佔比50-60%;

2、未實施期中考試的課程,平時成績佔比30-40%,期末佔比60-70%。

3、同一門課程,總評成績的各項構成比例保持一致。

六、其它事項

請各學院通知跟班重修的學生,按要求參加期中考試。

教務處組織的期中考試時間爲4月15日,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更多相關文章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