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教科研先進個人”評比辦法活動方案
爲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通常會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指的是爲某一次行動所制定的計劃類文書。那麼應當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中學“教科研先進個人”評比辦法活動方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爲增強我校教師的教科研意識,提高教師教育科研的積極性,鼓勵教師自覺從事教科研活動,經研究,特制定我校“教科研先進個人”評比辦法。
一、評選條件
1、教學成績優秀。
2、積極撰寫論文,本年度至少有1篇論文發表或獲市二等獎以上。
3、參加基本功(技能)比賽(獲縣二等獎以上)、賽課、論文評比等活動。
4、有課題立項或結題的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在評選時一票否決:
(1)不能根據學校行事曆的安排按時開設公開課;
(2)不能積極參加學校教研活動、集體備課、聽課、評課;
(3)不能按照學校的要求及時上交各類教學計劃、教學總結、試卷分析以及學習心得等材料;
(4)教學成績在年級處於末位的。
二、評分標準
級別 類別 國家級 省級 市級 縣級
說明:
1、課題立項的按立項當年減半計算,各級短期課題減半計算。
2、同一篇論文取最高級別的獎項計分;各個級別的優秀獎與該級別的三等獎計相同分數。
3、教學設計,說課稿比賽獲獎的,列入“獲獎論文”評比並降一個檔次計分。
三、獎勵辦法
每年評選一次,根據積分取前10名,於元旦期間表彰獎勵。
汪柘中學教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