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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扶貧領域形式主義問題自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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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貧開發部門不能讓基層和羣衆時遠時近,讓基層羣衆遇到困難和問題時想不起、找不到扶貧開發部門。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歡迎大家閱讀!

鄉扶貧領域形式主義問題自查報告

  【鄉扶貧領域形式主義問題自查報告】

結合我鄉實際,切實加強扶貧資金的管理,提高我鄉扶貧資金管理水平和扶貧成效,增強扶貧資金使用的規範性、安全性、有效性,確保扶貧資金髮揮最大效益。現將我鄉2013年至2016年扶貧資金籌集、管理使用情況彙報如下:

  一、加強扶貧項目資金監督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一)加強領導,精心部署。

一是組織學習,統一認識。組織全體鄉村幹部認真學習、深刻領會、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市、區有關文件、領導講話和有關會議精神。通過學習使全體幹部充分認識到管好用好扶貧資金、確保專款專用是搞好扶貧開發工作的根本措施之一,開展加強監管、建章立制、規範管理是確保扶貧資金專款專用的根本保證,加強扶貧專項資金監管意義重大。

二是組建機構,加強領導。鄉、村兩級分別組建成立了扶貧項目資金監管協調小組,由鄉黨政主要領導爲組長、鄉紀委、鄉行政監察室、鄉財政、鄉民政、鄉村建與國土、鄉會計管理中心等部門負責人爲成員,下設辦公室於鄉紀委行政監察室合署辦公,由鄉紀委副書記負責日常事務;各村相應成立協調小組。協調小組成立以來,採取集中開會、電話溝通、按資金使用渠道分部門研究落實等各種形式開展工作。

三是制定方案,精心部署。由鄉扶貧項目資金監督管理協調小組制定下發了《鄉扶貧資金監督管理專項治理實施方案》,明確開展專項治理的目的意義、任務範圍、方式方法、時間安排及工作要求。召開鄉紀委、鄉行政監察室、鄉財政、鄉民政、鄉村建國土所、鄉會計中心等部門負責人及扶貧資金項目實施村黨支部書記會議,專題佈置專項治理工作,要求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明確責任,加強整改,完善管理。

(二)落實規定,依法規範使用扶貧資金。根據《省財政扶貧資金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扶貧資金使用範圍。

使用範圍五個方面。(1)扶持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羣衆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包括:鄉村道路、基本農田、小型和微型農田水利設施,人畜飲水、戶用沼氣、村級通電、貧困戶住房改造和異地移民扶貧開發等項目建設。(2)扶持貧困地區發展種植業、養殖業和開展科技扶貧。(3)扶持農村貧困人口勞動技能培訓補助。(4)扶持貧困地區發展農村基礎教育、醫療衛生、文化、廣播、電視事業。(5)扶貧貼息貸款的貼息支出。

堅決做到“五不準”。不準把財政扶貧資金用於行政事業機構開支和人員工資;不準用財政扶貧資金髮放各種獎金、津貼和福利補助;不準用財政扶貧資金彌補預算支出缺口;不準用財政扶貧資金購買交通工具及通訊設備;不準用財政扶貧資金外出旅遊和考察。

全面開展自查。對照上述要求,以扶貧資金項目實施村爲單位,根據鄉扶貧資金監督管理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由鄉財政、鄉民政、鄉村建國土分別對我鄉2010年至今實施的扶貧項目資金、以工代賑資金、殘疾人危房改造資金監管情況進行自查自糾。

(三)完善制度,提高扶貧項目資金監管力度。

按照《省財政扶貧資金管理辦法》及廣區紀〔〕36號文件《區鄉鎮紀委參與扶貧資金項目監督管理實施方法(試行)》的總體要求制定了加強扶貧資金監管的制度、措施、辦法,普遍建立了扶貧資金專戶制、扶貧項目和扶持資金公示制、扶貧資金報帳制和定期審計制、重大項目公開招投標制等。

一是扶貧項目逐級申報制度。即村報鄉,鄉報區與扶貧辦、財政局,區統一將項目上報省市扶貧、財政部門。項目一旦確定,不得擅自調整,若確需調整,應報原審批部門重新審批。加強項目管理,做到資金到項目、紀檢監察到項目、管理到項目、責任到項目、覈算到項目、驗收到項目。

二是扶貧項目資金區級財政報帳制度。堅持區財政管資金,扶貧辦管項目,財政扶貧資金均實行區級財政報帳管理。

三是扶貧資金財政專戶管理、封閉運行制度。扶貧項目資金由財政專戶管理、項目實施村報帳資金直接轉入鄉財政專戶,憑鄉紀委行政監察室監督驗收通知書去鄉財政支取到戶資金,自覺接受行政監督。鄉紀委按照財政扶貧資金管理監測的要求,認真做好每個項目、每筆資金、項目的錄入工作。

四是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堅持項目實施全過程的公示。項目實施村對批准項目資金、實施單位、項目驗收等項目實施的重要環節都堅持在政務公開欄中公示。

五是扶貧項目驗收制度。項目完工後,項目責任單位向區扶貧辦提出驗收申請,由區扶貧辦組織包括工程技術人員、鄉黨政領導、鄉紀委扶貧資金項目監管負責人、扶貧項目實施村黨政領導、村項目監督小組組成的驗收小組對項目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小組應通過實地踏看,徵求羣衆意見等方式進行認真檢查,對項目作出是否驗收合格的結論,對項目建設後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作出客觀評價。凡項目建設質量差、不符合項目設計和施工要求的不予驗收。對驗收合格項目按規定填寫《財政扶貧資金項目驗收表》,做好項目檔案工作。

六是扶貧資金監督檢查制度。鄉紀委適時組織檢查組對年度的財政扶貧資金項目管理進行嚴格檢查。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的檢查審計工作。堅持村紀檢小組對項目資金的監督。項目村成立項目監督小組(必須有村紀檢小組組長),在簽訂項目施工合同、項目發票的審覈、項目驗收等重點環節對扶貧項目的實施過程實行監督。

  二、存在問題

一是個別扶貧項目實施不夠及時,有可能造成管理上的漏洞。

二是公益類項目普遍存在重建設、輕管護的現象,主要原因是貧困村無法承擔管護投入。

三是扶貧資金投入不足、資金缺口大、籌措難。

  三、進一步加強扶貧資金監管的主要措施

(一)加強政策研究,爭取更大支持。搞好項目規劃,認真研究國家當前爲防範金融危機,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擴大內需的政策措施;認真研究國家、省對經濟欠發達地區的扶持政策,爭取上級扶持。

(二)落實監管制度,規範扶貧資金使用。全面實行公開公示制度,扶貧項目、資金安排全部實行“陽光操作”,在鄉、村政務公開欄和項目所在地公示。全面實行業主負責制,項目業主必須保證項目建設的質量和資金使用效益。實行扶貧資金專戶管理,區級財政報帳制,減少資金支付環節,堵塞擠佔、挪用、隨意調整項目、擅自留用結餘、混用資金等漏洞。全面實行鄉紀委參與扶貧資金項目監督管理跟蹤督查和定期審計制度,對資金的安排、到位、使用、管理、效益等情況,開展經常性的跟蹤檢查,定期開展專項審計,確保資金安全和扶貧成效。

(三)強化財務管理,堵塞扶貧資金使用過程中的漏洞。加強對扶貧專項資金的收支管理,嚴格審查扶貧項目支出的原始憑證,對用款單位提供的虛假票據,一律拒撥、拒付;對沒有開工、虛假施工和沒有竣工和扶貧項目,不得出具竣工驗收單和提供資金審批手續。加強檢查,督促用款單位專款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