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教育範文 > 工作報告 > 關於公益性崗位管理情況的報告大綱

關於公益性崗位管理情況的報告大綱

推薦人: 來源: 閱讀: 1.43W 次

不斷加大公益性崗位開發力度和財政投入,拓寬公益性崗位設置領域。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關於公益性崗位管理情況的報告,歡迎大家閱讀!

關於公益性崗位管理情況的報告

  【關於公益性崗位管理情況的報告1】

爲進一步規範公益性崗位的管理,充分發揮公益性崗位的積極作用,今年5月份,明山區通過走訪各職能部門、相關街道的方式,對轄區公益性崗位管理情況進行了調研,進一步摸清全區公益性崗位管理情況、工作情況和存在的問題,並對公益性崗位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見與建議

一、基本情況

(一)公益性崗位安置對象公益性崗位安置對象隨着國家政策的變化,自2003年開始不斷調整,到2011年至今已達17種類型。2016年明山區主要是6類人員,佔公益性崗位95%以上。即:“4050”人員;連續失業1年以上的失業人員;登記失業的家庭困難高校畢業生;低保戶和低保邊緣戶家庭成員;登記失業人員中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的人員;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單親撫養未成年人者。

(二)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2003-2013年公益性位崗累計安置人員達34469人次,平均每年安置人員3130餘人次。2016年全區公益性位崗安置3140人。其中:公益性崗位2734人,非公益性崗位406人。

(三)公益性崗位的待遇及資金投入凡是在公益性崗位工作的人員都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合同一年一簽,最長三年。但是零就業家庭成員、棚改回遷下崗失業人員、低保戶及低保邊緣戶等特殊困難羣體可以不受三年期限限制。目前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待遇由三塊構成:一是崗位補貼,額度爲本市當前月個人平均最低工資標準的50%(2016年爲450元/月/人);二是社會保險補貼;三是各用人單位發放的獎勵、補貼等。從2003到2016年,全區公益性崗位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兩項資金支出累計達10093萬元,其中:2016年崗位補貼資金支出1380.27萬元,社保補貼資金支出525.81萬元,兩項資金合計1906.08萬元。

(四)公益性崗位管理模式公益性崗位的申報,首先由用人單位提出,經區人社部門審覈同意,用人單位自主進行公開招聘。本着“誰用人,誰管理”的原則,各用人單位和區就業局分別建立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基礎臺賬和人事管理系統,實行動態管理。公益性崗位人員的變更,必須由區人社局報市勞動保障和市財政部門審批 。

二、主要工作

多年來,明山區始終貫徹落實公益性崗位就業政策,認真執行國家、省、市的要求,嚴格人員的認定和資金的發放,加強監管,大力開發公益性崗位,使大批就業困難人員實現了再就業,爲本地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主要體現在一下四個方面:

1. 公益性崗位開發成效明顯。從全區公益性崗位安置的人員看,既解決了困難羣體的就業問題,也緩解了我區的就業壓力;同時,還有效彌補了我區基層單位和部分部門人員不足的問題。公益性崗位人員上崗後,通過各職能部門、用人單位、社區的共同努力,發揮了較好作用,城區市容環境衛生不斷優化,綠化美化管護水平進一步提高,社區兩保工作更加規範有序,村容鎮貌環境得以改善,社會公衆安全感大幅提高。如:各街道辦事處把符合公益性崗位條件的人員召集起來,組建綠化隊、保潔隊,將棄管多年的非物業小區綠化、保潔實行專業化管護,極大地改善了居住區環境,提升了全區城市管理水平。

2. 公益性崗位認定規範有序。公益性崗位開發主體單位上報的開發崗位數據量材料規範統一,區就業局嚴格對開發單位申報公益性崗位人員身份進行審覈,重點控制一人多地享受政策的事情發生,對於審覈不符合條件或享受政策滿三年的人員全部清退。開發主體單位和區就業局分別建立了公益性崗位人員電子檔案。

3. 公益性崗位管理措施具體。明山區每年都深入開發主體單位進行崗位與人員的核查,或不定期利用電話抽檢,重點檢查開發主體單位上報人員和崗位是否屬實,杜絕開發單位弄虛作假,騙取就業專項資金。同時不定期進行實地抽查,重點檢查人員是否上崗,是否存在替崗,以及開發單位是否能實現對在崗人員有效監管等。

4. 公益性崗位資金管理到位。明山區定期覈撥公益性崗位資金,要求各公益性崗位開發主體單位制作工資申領簿發放,並在指定銀行辦理個人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工資銀行卡,方便了社保補貼資金的發放,杜絕主體單位拖延發放社保補貼資金和扣零的現象,有效的保證了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切身利益。同時,區政府每年都組織財政局、審計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成審覈小組,對就業專項資金的使用、結存情況進行審查,並審計立項、撥付、使用、管理、監督等多個環節,預防一切挪用、濫用就業專項資金的情況發生。明山區公益性崗位資金的有效管理得到市政府的充分肯定,2016年11月,在全市資金使用覈查通報會上明山區做了經驗介紹。

三、存在問題

1. 各用人單位之間的公益性崗位待遇不均衡。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工資其中一部分從由人社部門從崗位補貼就業資金中支出,現每人每月450元標準,僅憑這一點補貼解決其工資是遠遠不夠的,需要各用人單位發放獎勵、補貼等途徑來彌補,而部分用人單位由於經費緊缺,彌補的資金的不同,產生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工資待遇不同。

2. 從業隊伍不夠優化。一是由於就業困難羣衆自身年齡偏高、並且缺乏工作技能,導致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素質普遍偏低。二是工作積極性不高。認爲公益性崗位反正是一種社會福利與社會救濟,只是爲了安置他們,幹好幹壞無所謂。三是隊伍不夠穩定。有些從業人員上崗後,部分素質較高、有專特長的從業人員,因爲工資待遇太低,工作不安心,有跳槽現象。

四、意見和建議

明山區公益性崗位管理對象人多、面廣,社會影響大,如何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公益性崗位管理,充分發揮其積極作用,使有限的財力能夠發揮最大的效益至關重要。過調查與分析,我們的意見和建議是要健全管理體制、完善管理機制、加強管理督查、加強宣傳引導,形成強大的工作合力,促進工作的有序開展。

1. 健全管理體制。一是成立公益性崗位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建立由區人社局、財政局、審計局及各用人單位單位的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會議,及時研究解決問題,總結佈置工作。二是制定明山區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規範公益性的崗位管理的相關程序及有關要求。

2. 完善管理機制。一是建立人員進出機制;二是要建立健全培訓機制;三是要建立考覈機制;四是要建立激勵機制。

3. 加強管理督查。一是要堅持費隨事走的原則,按照“誰使用、誰管理”的工作模式來加強管理,做到事權責的明晰;二是監管分離。政府職能部門要對公益崗位人員工作情況進行督查,各開發單位要加強監管,提高工作效能。三是要進行動態管理。區人社局要指導各街道建立就業困難羣衆基本情況電子檔案與臺帳;要指導用人單位建立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履職情況檔案與臺帳,作爲公益性崗位統籌規劃與管理的依據;四是要加強檢查督查。公益性崗位領導小組要建立定期檢查制度,並將檢查結果納入綜合目標管理考覈範疇。

4. 加強宣傳引導。一是要從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提高對開發和管理公益性崗位工作的認識;二是要對從業人員明確公益性崗位是政府開發的就業崗位,是服務社會公衆的'一種勞動崗位,不是一種福利待遇和救濟手段,只有通過勞動付出才能獲取勞動報酬;三是要營造良好的輿論導向,引導居民羣衆進一步瞭解公益性崗位的職能職責,提高居民羣衆對公益性崗位的認同度,奠定良好的羣衆基礎。

開放公益性崗位是一項利國利民的惠民工程,明山區將繼續高度重視,多方舉措,密切配合,促進轄區公益性崗位的管理更加規範有序。

  【關於公益性崗位管理情況的報告2】

爲做好睏難羣體就業援助工作,按照市委辦、市政府辦《關於開發公益性崗位幫助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的通知》(委辦〔〕13號)和《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再就業工作的決定》(府發〔〕151號)的規定,我市累計開發公益性崗位爲10270個(其中災後公益性崗位7613人),主要有城市綠化、環境清潔、治安保衛等。目前,截止年底的現有公益性崗位共有1630個(按政策災後公益性崗位761人年底已全部退出,年1月實有公益性崗位869人)。其中:

1.政府投入相關基礎設施形成的服務性崗位。全市16個鎮(街道)共開發城市綠化、環境清潔、治安保衛、衛生監督、義交員、市場協管等公益性崗位共720個。

2.機關事業單位設置的後勤保障崗位,開發了門衛、保潔、保綠、和學校食宿管理、保衛、設施設備維護等崗位149個。

3.全市16個鎮(街道)勞動監察協理員開發崗位32個。

4.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關於支持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就業和社會保險政策實施意見〉的通知》(辦發〔〕71號)的文件精神,對圍繞抗震救災和災後重建工作開發的公益性崗位安置持《援助優惠證》人員就業,從年5月起,在相應期限給予補貼。災後全市圍繞抗震救災和災後重建工作開發了防疫消毒員、板房治安員、板房小區服務等公益性崗位7613個,幫助了大量的就業困難對象和遇難傷殘學生家長實現再就業,促進了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隨着災後重建工作的開始到結束,根據《中共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地震重災區羣衆就業的意見》(委辦〔〕24號)文件精神,持《援助優惠證》的人員落實就業援助政策在重災區延長到年底,災後持《援助優惠證》在公益性崗位的人員也由、年的7613人減至年的761人並至年底全部退出。

(三)公益性崗位的補貼標準和享受期限。

1.對公益性崗位安置城鎮失業就業困難對象,分別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其中崗位補貼按照市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執行,年崗位補貼標準:爲每人每月780元。社會保險補貼按照先繳後補的原則,依據企業職工當年度現行繳費最低標準,補貼應由單位繳納部分(比例爲20%),給予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四項社會保險補貼,年爲每人每月496.34元,屬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部分由本人負擔。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餘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2.災後安置在公益性崗位的持《援助優惠證》人員,由於絕大部分災區人員屬農業戶口,本人不願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只按政策給予崗位補貼和工傷保險補貼,其中崗位補貼標準爲每人每月550元。

(四)我市公益性崗位安置困難羣體工作流程

1.申報登記。符合條件的“4050”等就業困難對象向所在街道、鎮和社區的就業和勞動保障服務中心(站)提出申請,填寫《就業困難認定表》,附上本人身份證、戶口薄複印件,並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

2.建立臺帳、覈查上報。街道、鎮和社區的就業和勞動保障服務中心(站)的工作人員根據申請人員的家庭狀況、技能情況和就業要求,建立臺帳。覈查合格後,將申請登記情況向市就業服務管理局進行申報。

3.覈定崗位、公開招聘。就業部門對有關公益性崗位進行調查摸底,制定相應的安置計劃。按照“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市就業局、人力資源服務中心每季度舉辦一次專項招聘會。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對象持《就業失業登記證》到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進行審覈登記。後由各用人單位按規定與就業困難對象簽定公益性崗位用工協議,一年一簽,並向市就業服務科提報有關材料,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

4.崗前公示。被安置就業困難對象上崗前,由街道、鎮或社區在戶口所在轄區公示欄進行公示,時間5天,公示無異議的方可上崗。

5.崗前培訓。被安置就業困難對象上崗前,勞動保障機構對其進行一次上崗前的培訓,時間1天,內容包括勞動法律法規、單位規章制度、崗位基本知識等,提高他們的政策水平,增強他們遵紀守法的觀念,培訓合格後上崗。

(五)公益性崗位上崗人員管理模式

主要是採取就業部門集中管理和逐級管理相結合的方法。面對社會進行公開招聘,本着“誰用人,誰管理”的原則,各級勞動保障機構分別建立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基礎臺賬和人事管理系統,實行動態管理。

二、我市公益性崗位安置困難羣體面臨的主要問題

(一)“易進難出”。由於部分困難羣體技能單一、年齡偏大、家庭困難等方面的原因,三年期滿後又未達政策規定的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難以做通退出公益性崗位的工作。

(二)公益性崗位人員待遇偏低。由於現在生活水平較高,各用人單位又給不出工資性補貼,扣除社保個人繳納部分後,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實際收入只能簡單維持基本生活,造成部分工作人員情緒不穩定、工作積極性受挫。

(三)由於多種原因,機關事業單位開發公益性崗位數量較少。

三、建議和對策

(一)對公益性崗位三年期滿,又未達政策規定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對象能否政策性的規定延長享受一定期限。

(二)加強公益崗位上崗人員培訓。一方面要通過培訓提高公益崗位上崗人員從業技能,適應崗位需求。另一方面,要加強工作紀律、工作作風等方面教育,以適應公益崗位要求。

(三)通過崗位補貼和用人單位的績效工資來提高公益性崗位人員待遇。

(四)健全公益崗位開發機制。公益性崗位的開發與管理工作涉及面廣、在公益崗位開發上,地方政府應加大工作力度,建立長效機制,建議加強部門協調,對用人單位不提供公益性崗位的,由政府出臺獎懲措施,以保證公益性崗位開發工作常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