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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尊嚴》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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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嚴是一個人生存的基本內涵;尊嚴對任何人都是平等的。《尊嚴》,是我們四年級課本中的一篇文章,給我印象最深的是文中的那位年輕人。

讀《尊嚴》有感

文章的作者李雪鋒給我們講了這麼一個真實的故事:在一個寒冷的冬天,南加州沃爾遜小鎮上來了一羣逃難的人。住在小鎮上的人都準備了許多食物,給這些難民吃,款待他們。然而只有一個人例外,他忍受飢寒,拒絕了面前的食物,堅持要付出了勞動後,才接受這些食物。鎮長傑克遜大叔被他的自尊給感動了,傑克遜大叔請他到莊園裏去幹活,那位年輕人不僅成爲了幹活的一把好手,還娶到了他的女兒,最後成爲了億萬富翁,他就是石油大王哈默。

讀完這篇文章,我懂得了:尊嚴是無價的,它比任何東西都寶貴、都重要。人只要有尊嚴,就會堅持努力,就一定會成功,就能創造巨大的財富。

洪戰輝這個名字,現在的我們並不陌生了。他,也是一個極有尊嚴的人。從《中國男孩洪戰輝》碟中、從報紙上、從廣播裏我知道了:他的弟弟失學,父親得了重病,母親離家出走,這給小小年齡的洪戰輝帶來了極大的壓力,但他並沒有倒下,他擔負着一個本不該讓他承受的擔子,默默地承受着一切。當有人向他捐助時,他婉言謝絕了:我有手,我有腳,有頭腦,是個健康的人,我爲什麼要別人的東西,而不去勞動呢?他認爲,如果自己接受了別人的資助,那將是不勞而獲的人。我被他的精神感動了。

是的,人活着,就要活得有尊嚴,人一旦把寶貴的尊嚴扔掉,那麼留下的只是一具毫無進取心的軀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