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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語文《陳請表》教學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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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目標

高二語文《陳請表》教學設計

1、“表”是一種文體,瞭解這種文體的特徵。

2、古人以“忠孝”爲先,卻又往往忠孝不能兩全,注意作者在文中表露的情感。

3、文章寫作的對象是皇帝,所以既要說得天衣無縫又要極盡委婉。

 教學過程

 第一課時

一、題解

《陳情表》是李密向晉武帝司馬炎上的表文。文章敘述了自己幼年的不幸遭遇,家中的孤苦情況和祖母對自己的辛勤撫養,詳盡而委曲地說明了自己屢次辭謝晉朝徵召的原因,表達了對晉朝皇帝的由衰感激之情,又申述了自己的終養祖母以盡孝道的決心。

表,是古代奏章的一種。是臣子上給皇帝的書信。《文心雕龍章表》:“章以謝恩,奏以按劾,表以陳情,議以執異。”《文選》卷三十七題作《陳情事表》。

  二、課文分析

寫文章的目的,在於影響對方(讀者)。或者是宣傳一種主張,或者是表達一種願望,都要使對方接受。而在實現這一目的,就文章的表現手段來說,必須曉之以理動之以情。這篇《陳情表》就是這樣情理兼備的好文章。

李密所陳之情,無非是孝養祖母,這屬於封建道德範疇。我們推舉這篇文章的重點不在此,而是從批判繼承的意義看,覺得這篇文章尚有可取之處,堪稱西晉散文的名篇。

第一, 表現真實的感情。

《古文觀止》選這篇文章評說:“歷敘情事,俱從天真寫出,無一字虛言駕飾。……至性之言,自爾悲惻動人。”李密從小失去父母,是祖母劉氏一人撫養成人的,這種孝親的關係自然不可分離。所以作者首先從這裏寫起。他先寫自己,從小孤弱,虧了劉氏的撫養。而且“少多疾病,九歲不行,零丁孤苦,至於成立。”這裏見出劉氏的辛苦。再寫劉氏,“夙嬰疾病,常在牀蓐。”時候只有密來服侍照應。劉與李密這不可分割的關係說到了,這還不夠,作者還補充特殊的具體情況,這就是他家“既無叔伯,終鮮兄弟”,處在“煢煢孑立,形影相弔”環境裏,祖母的依傍關係是分離不得的。最後用“日薄西山,氣息奄奄,人命危淺,朝不慮夕”形容劉氏晚年垂危的景況,現太應上文,歸結到這自然而然的情勢:“臣無祖母,無以至今日,祖母無臣,無以終餘年。母孫二人,更相爲命。是以區區,不能廢遠。”情感是真實的,而且深切的。所以古人評說:“沛然從肺腑中流出殊不見父鑿痕。”(《冷齋夜話》引李格非語)更有評說:“此段寫盡慈孝,使人讀之慾涕。”(《古文觀止》批註)

第二, 說出有力的道理。

事情一開始,就在李密面前出了一個難題。我們知道,李密原是蜀國的郎官,蜀亡於職,會不會使晉“疑其以名節自矜”?再者,在此陳表之前,已經詔書累下,郡縣逼迫。所以李密寫這篇陳情表,就非得動腦筋把道理陳述清楚不可,把真實情況擺開不可。他在陳述暫不能出仕的理由時,先從“伏惟聖朝以孝治天下,凡在故老,猶蒙矜育”入手,而後折入本意:“況臣孤苦,特爲尤其!”也就更有力量。這篇文章的一怪意思。接着又說明自己“本圖宦達,不矜名節”,“今臣亡國賤俘,至微至耳,過蒙拔擢,寵命優渥,豈敢盤桓,有所希冀”。然後文章又一轉折,空出主意:“但以劉伯日薄西山,卸息奄奄,人命危少,朝不慮夕。臣無祖母,無以至今日,祖母無臣,無以終年餘,母孫二人,更相爲命,是以區區,不能廢遠。……”這樣就使道理更周全,表達了自己矛盾的心情;既消除了對方的懷疑,也使自己的意思因得到襯托而更鮮明。

 三、鑑賞要點

1、 邏輯嚴密

作者李密,因父早亡,母改嫁,自己歸祖母劉氏撫養。曾拜蜀的重臣譙周爲老師,博覽五經,尤精《春秋左傳》。初仕蜀,爲郎。晉泰始初,始被徵召爲太子洗馬,以祖母年老多病,無人奉養,遂上《陳情表》固辭。後劉氏死,方入京任太子洗馬,出爲溫縣令,官至漢中太守。

嚴密的邏輯,真實的理由在曲折推進中得到清楚的表現,而陳述又是那樣委婉,衷曲又是那樣令人同情,文章章法又顯得搖曳多姿。《麗澤文說》曾指出:“文章貴曲折斡旋。”

2、 章法多變

說理之文有直有曲。思路豁達,曲令釋精微,辨析透徹,都得根據說的對象和文章所在表達的內容的需要而定。一篇文章講究頓挫、跌宕、抑揚、迂迴等等。就不單是形式上一種技巧,或只是章法的變化了,它有更恰當、更委婉的說理作用。

  四、作業

完成一課三練。

 第二課時

教學任務:補充文化常識;講解練習。

一、古代官職任免升降的術語

關於任職授官的有:任、授、除、拜、封(用於爵位)、贈(用於追封已故者)徵、闢、薦、舉(多用於布衣作官)、點(用於口語)。

關於提升職務的有:抉或(用於由低級到譏級)、進(用於較高職務追加)、起復(恢復原職務)、超遷。

關於降級免職的:罷、免、解(因非嚴重過失而解除職務)、貶、謫(因過失而降級)、革、褫(撤職查辦)、開缺(奉命或自請解除職務)、致仕(帶職退休)、左遷(降級使用)。

關於調動職務的:移、調、徒、量移(調的比原職稍好)、補(由候補而正式上任)

關於兼職的:領(以本官兼較低職)、攝(暫時兼任比本官高的職務)、權(臨時代職)、行(代行某職而尚無此官銜)、 (代替無本官的職務)、護(原官短期離職,臨叮守護印信)

二、古代官職變動用詞

1、除,任命、授職,一般指免去舊職、授予新職。如文天祥《指南錄後序》“予除右丞相兼樞密使,都督諸路軍馬。”

如果是“左除”,則是降級授職之意。

2、賞,是由皇帝特旨頒佈,賜予官職、官銜或爵位。如《譚嗣同》:“八月初一日,上召見袁世凱,特賞侍郎。”

3、擢,既由選拔而提升。課文《海瑞傳》:“是瑞已擢嘉興通判,坐謫興國州判官。”

超擢則是越級破格提升的意思。如《譚嗣同》:“皇上超擢四品卿銜軍機章京,與楊銳、林旭、劉光第等同參預新政”。

4、遷,改官。用法較複雜,常見的有三種情況。一是升遷,如《海瑞傳》:“遷淳安知縣。”海瑞由原教諭官提升爲知縣。二是改任,相當於轉調原職品級的官職,如《張衡傳》:“拜郎中,再遷爲太史令。”新職太史令與舊職郎中官職級別相同。三是降職,即“左遷”。白居易《琵琶行》:“元和十年,予左遷九江郡司馬。”即指被降爲江州司馬。

5、徙,改任官職,多指一般的調職。《張衡傳》:“所居之官輒積年不徙。”即說張衡所居官職一直未得到改任。

6、謫,官吏降級,相當於貶。白居易《琵琶行》:“我從去年辭帝京,謫居臥病當潯陽城。”

7、拜,授予官職,任命,多指帝王授臣下官職。《廉頗藺相如列傳》:“以相如功大,拜爲上卿。”《張衡傳》:“公車特徵拜爲郎中。”

8、出,指出京受任。《張衡傳》:“永和初,出爲河間相”中的“出”,就是指張衡離京任河間王的相。

9、去,卸職。《張衡傳》:“自去史職,五載復還。”這裏的“去”,就是卸職之意。

10、黜,廢免,革職免官。《屈原列傳》:“屈原既黜,其後秦欲伐齊,齊與楚從親。”

要注意,“黜”與“貶謫”相同,但有區別,貶謫是出自皇帝的詔令,黜有時則是上司對下屬官員的處分,《書博雞者事》中“黜臧使者”的“黜”就是指“臺臣”以對“臧使者”的處分。

11、放,放逐。如《史記·屈原列傳》“舉世混濁而我獨清,衆人皆醉而我獨醒,是以見放”中的“放”就是貶謫放逐的意思。

“放”有時也指京官調任外地,如《譚嗣同》“即放寧夏知府,旋升爲寧夏道”中的“放”就是“委任委派”的意思。

12、陟,升遷,指官吏的提升和進用。如諸葛亮《出師表》:“宮中府中,俱爲一體,陟罰臧否,不宜異同。”“陟”即指提升和進用。

“陟”常和“黜”連用表示人材的進退,降官曰“黜”升官曰“陟”。如韓愈《送李盤谷序》:“理亂不知,黜陟不聞。”

13、奪,罷官免職。如《書博雞者事》“使者遂逮守,脅服奪其官”。

14、罷,革除官職。《書博雞者事》“又投間蔑污使君,使罷”中的罷是指被革去了官職。

15、復,恢復舊職。《書博雞者事》中“爲復守官而黜臧使者”中的“復”指重新任命,恢復舊職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