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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衙門種菜忙的民間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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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時衙門種菜的規模,可以說要多大有多大。英宗皇帝甚至爲這事兒大發雷霆。本來麼,衙門是什麼地方?是國家權威的代表,神聖不可侵犯,怎麼能自輕自賤地混跡於農田!

北宋衙門種菜忙的民間故事

英宗明確要求:“今後諸處官員廨宇不得種植蔬菜出賣。”隨後,英宗又搞了個政策緩衝,在嚴令上留了一個後門,即在禁止種植、出賣之後,又補了一句“只許供家食用”。也就是說,不讓賣,只讓吃。據說是考慮到幹部們的情緒和生活實際。

從這道禁令不難揣測出兩點信息,第一,衙門種菜在全國遍地開花,十分普遍;第二,衙門種菜的主要目的是公開出售。

爲什麼呢?讓我們用一組數據來說話。

大致在1096年前後,一斗米的價格在60錢左右浮動,一般來說豐年50多錢,災年則會漲到90多錢。然而到了20年後的1116年,在河北滄州,米價每鬥達到了120文。糧食之外,再看絹的價格,20年前每匹1300文,此後達到了2200文左右,價格翻了將近一倍。毋庸置疑,令人心慌的通貨膨脹就在限前。

於是,衙門周圍的空閒土地便被充分利用起來了。要說種菜成績,比較突出的要數深州通判胡汲。

公元1097年,胡汲到深州做官,在他的動員帶領F,竟然開墾出1600多畦的菜園子,史載“廨有菜圃千六百餘畦”,每年賣菜可以實現營收200餘萬錢,如果摺合成白花花的大米,足有16000餘鬥。再換一種計算法,當時一頭活豬市價大概1400錢,胡大人開墾的這塊菜園子一年就能長出1400來頭肥壯的肉豬。

實惠帶來幹勁。在活生生的例子面前,滾一身泥巴、種一塊綠地成了集體愛好。每年春耕,地方大小官員不必穿着汗衫兒到田間地頭給老百姓示範——鋤鏟耙鎬,衙門裏一應懼全。斷案子、批公文的間歇就可以澆澆田,鬆鬆土,既鍛鍊了身體,又充實了腰包。在宋朝,“書中自有顏如玉”也許只是一種美好的說法,“地裏有萊貴似金”才絕對是美好的生活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