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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史的源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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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二十四史”,是指中國歷史是二十四部紀傳體史書的統稱,起於漢武帝時誕生的《史記》,終於清乾隆時刊行的《明史》,前後相隔一千八百多年。

二十四史的源流

“二十四史”的概念亦是逐步形成的。歷史上,三國時期已有“三史”之稱,原指《史記》、《漢書》和《東觀漢記》。《後漢書》出現後,取代了《東觀漢記》,列爲“三史”之一。“三史”加上《三國志》,稱爲“前四史”。

隨後,歷史上又出現了“十史”,是記載三國、晉、宋、齊、樑、陳、北魏、北齊、北周、隋十個王朝史書的`合稱。後來又出現了“十三史”,包括了《史記》、《漢書》、《後漢書》和“十史”。

到了宋代,在“十三史”的基礎上,加入《南史》、《北史》、《新唐書》、《新五代史》,形成了“十七史”。明代又增以《宋史》、《遼史》、《金史》、《元史》,合稱“二十一史”。

清朝乾隆年間,增以《明史》、《舊唐書》和從《永樂大典》中輯錄出的《舊五代史》,經乾隆皇帝欽定,合稱“欽定二十四史”,並於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至四十九年刊印,是爲“武英殿本”。“二十四史”也由此被稱爲“正史”。

“正史”這個名稱見於《隋書·經籍志》:“世有著述,皆擬班、馬,以爲正史。”當乾隆皇帝欽定“二十四史”以後,“正史”一詞就爲“二十四史”所專有,取得了“正統”史書的地位。

1920年,柯劭忞撰《新元史》脫稿,民國十年(1921年)大總統徐世昌以《新元史》爲“正史”,與“二十四史”合稱“二十五史”,但後人通常多將《清史稿》列爲“二十五史”之一。若將兩書都列入正史,則爲“二十六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