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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個迷失塵夏的故事男子隨筆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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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僅只有一週的時間,我便愛上了溫嵐的歌,公車上的耳麥,即便播放再熱鬧的旋律,註定永遠都是一路的孤單,在耳際,在心的角落,循環着默數動人的歌詞,一句,兩句,一直到末尾,盡是黯然到最後的陰冷潮黴。“最後一抹的微笑在轉身之後,我閉上眼哭了,僅存的一點點驕傲,華麗的外表終於丟掉,很彷徨很孤單,是寂寞或悲慘,一個人該怎麼辦,像是刺蝟般防範,僞裝的勇敢。”最後一次聽到這首《刺蝟》的時候,我已然斷掉了與外界所有人再聯繫,我只是允許自己一個人出出進進,早晨七點鐘的公車,晚間再原路返回,在聽到這些歌的時候,我終於爲這樣的生活找到了一種完美的說辭——孤獨原本可以如此純粹而又簡單。

做一個迷失塵夏的故事男子隨筆散文

罈子裏總有幾個熟識些的人,時常會以我爲例去總結成熟男子的定義。她們說,一個溫和沉穩,說話得體,臉上又有些歲月痕跡的`男人,必定就是極品。我對這樣的話向來都嗤之以鼻,我始終都不承認自己是那樣的男人,過去不是,將來更不可能是。我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人?類似這樣的問題,似乎一連繼續了很多年。我想,至少,我不壞。

早晨,我很少是從晨曦中醒來的,星月之約,或許打從年輕的時候就已經延續了很久。凌晨四點半,抑或更早些,起牀,上網,碼字;間隙還喝水,抽菸,水果,牛奶。直到陽光悄悄爬上窗子,而後再將一切隱沒,洗漱,更衣,公車,上班……

白天,我習慣了所有性質的沉默,面對陌生,或是面對熟識,要麼面無表情地擦肩而過,要麼不動聲色的轉身離去。一個人,我只有音樂,還有書籍;一整天,我只是鍾情於同一個調調,美國麥田,抑或藍調。

深夜,我必須強迫自己去做那些常年做着的事情,我不停的敲擊着鍵盤,以此來提醒自己,我所打出的每一個字都必須源自於心底,就算是答應給一些雜誌的稿子,專欄,或是特稿,強迫性的要求,我寧可放棄。我並不是一個懶惰的人,只是一直都不習慣與人交流,哪怕是天天在博客中見面的好朋友,我的沉默,只在自己的世界裏面,別人走不進來,我也跨不出去,僅此而已。

這些年,我曾經嘗試着寫不同的文字,心情的,散亂的,或是嚴肅的,寫着寫着,就會有人把我當成了女子。一個多情女子與文字的對話,或多或少都會和鴛鴦蝴蝶扯上關聯,女子的話題,難免會染些溫軟的色彩。幸好,還有人網開一面的前來開脫,說我是溫潤的男子。事實上,我一直都在刻意的在文字中表露過,我是男子,一個習慣了沉默,甚至習慣了孤獨的男子,一個僅僅以文字療飢的男子。

我是一個會寫很多故事的男子,簡單的,複雜的,男人的,女人的,憂鬱的,慘痛的......只要是能夠觸摸到的感覺,我都能將他們幻爲飄渺之光,一直走到很遠。就像在一些故事中的男子與女子,他們愛的方式可以是很多種,愛的堅守,或是性的釋放,某些特定的吸引力要遠遠大於語言,而文字不過是來回搬挪的棋子,除此之後,僅剩下一些章節的脈絡,再者就是疑問。

一個穿行在文字中的男子,獨自行走着,自始至終都是幸福的,一折一橫的筆調,無論怎樣組合都是孤獨的姿態,就像一直都喜歡黑白的格子牀單被套,就像一直都喜歡純白無雜色的背心內褲。當喜好成了習慣,當習慣成了喜好,縱然永遠無法看到最熱烈的顏色,被困在一間純白的屋子裏,到頭來都是一種酣暢淋漓的快感。

寫故事的人,若是走不出來,就別再刻意地往外逃,我早已經以時光作了底牌,至於愛情和事業的底牌是什麼,故事不到最後,註定沒有人會分得清楚,我就是故事裏的男子,還兼顧着寫故事的角色,一切都以寂寞的名義鋪展開來,我想,我起碼還不是天生的憂鬱。

拿鐵花開的時候,一杯冷涼後又被加熱的咖啡,註定是要被消耗掉的,美國麥田和藍調的聲音,不止一遍的吹散而過,我想,我還是最喜歡溫嵐的歌,那首《刺蝟》,在我將一個故事寫到一半的時候,我終於還是停頓了下來,問自己是一個什麼樣子的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