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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我的高一作文合集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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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平淡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嘗試過寫作文吧,藉助作文人們可以實現文化交流的目的。那麼一般作文是怎麼寫的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我的高一作文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實用的我的高一作文合集十篇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從小到大,我是在愛的滋潤中成長的。童年的我無憂無慮、自由自在。如今,我長大了,步入中學,成爲了一個朝氣蓬勃的少年。這十二年來,一直伴隨我、引領我的,便是媽媽的目光。

每天早上,媽媽六點鐘就要起來爲我做早飯。一個雞蛋,是固定不變的。可是我並不喜歡吃,總是與媽媽鬥智鬥勇,想將雞蛋藏起來。這天早晨,我正想故伎重演,媽媽意味深長地看了我一眼。她的眼睛充滿了魔力,彷彿是會說話的。她好像在對我說,快吃了雞蛋,纔有勁、纔有營養。我被看得心驚肉跳,生怕被媽媽發現了自己的"小九九".此後,我一不想吃雞蛋,就會想起媽媽的目光,彷彿在提醒我,快吃吧。就會想起媽媽早起忙碌的身影,立刻吃下雞蛋。因爲這不僅僅是一個雞蛋,更是媽媽的目光與愛給予我的正能量,是這道目光,帶我成長。

一天,我回到家,一會兒坐在沙發上吃零食,一會兒在書房看書,吃飽喝好後還去衛生間"神遊"了半天。就是不願意在房間裏乖乖地寫作業。媽媽看到我不但不抓緊時間,還在屋裏磨蹭時間"虛度光陰",走過來生氣地看着我。彷彿在厲叱我:怎麼還不去寫作業!你想寫到幾點啊?我一看到媽媽又啓動了"目光模式",立刻灰溜溜地寫作業去了。我可不想被家法伺候,享受一下"女子單打".媽媽的目光有督促、有提醒,也有警告。它告訴了我什麼時候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這是我的指路明燈與風向標。

媽媽雖不及三遷的孟母的智慧,亦不及"慈母手中線,遊子身上衣"中孟郊之母的細膩,但她也有愛我的獨一無二的魅力——她的目光。在母愛的滋潤下,在媽媽的目光的引領下,我相信——在成長這條"不歸路"上,我一定可以越走越遠,越走越精彩。加油!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叮鈴鈴……”上課鈴聲響起,早讀已經過去。老師邁着輕快的步伐來到講臺上了。

“上課!”老師喊道。同學們緩緩站起,然後有氣無力地道:“老師好!”問候語同時也在門口響起,原來是同桌。只見他直挺挺地站在那裏,揹着一個看起來空癟癟的書包,頭髮亂得像個鳥巢,英俊的臉上有着一雙炯炯的眼睛。

當同桌走進教室,來到最後一排,找到自己的座位,放下書包,在書桌上取出一本課本,打開來,然後迅速進入“釣魚”狀態。我靜靜地坐在一旁,不敢去打擾他,生怕他發起火來。

就這樣,一堂課過去了。同桌已不再犯困,但卻被老師叫進了辦公室。臨近上課時,同桌被放出來了,沮喪着臉對我說:“又要寫檢討,沒點新花樣。”

很快,幾百字的檢討被同桌“秒殺”了。在枯燥無味的課堂上,同桌再也忍不住了,開始哼唱起歌曲來。聲音雖然很小,但不得不說很好聽。

放學了,同桌早已收拾好書包,當老師宣佈下課時,同桌馬上抱起籃球,然後在我肩膀上重重一拍,說:“看我籃球場上大發揮!” 我和幾個同學來到籃球場,看着同桌在場上邁着矯健的步伐,把籃球往對方球框裏不停地投,大長己方士氣時,我真爲我有個籃球高手的同桌而感到自豪。

但同桌也有個令我討厭的地方。每次他都會習慣地從我的書桌上拿作業去抄,但抄完後卻不把它放回原位,而是直接扔在我桌子上。每次和他提起這事,他會訕訕地笑道:“下次不會了。”

記得有一次元旦晚會,同桌辛辛苦苦地練了一星期的歌,準備在元旦晚會上大放異彩。結果元旦晚會上,同桌果真如願地大放異彩,贏得了臺下所有師生的掌聲。

這就是我的同桌,一位陽剛、帥氣、勇敢的男生,一個我熟悉的人。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人們潛意識中,打掃、整理是女孩子做的事情,而在我們班恰恰相反。各種班務大多都是由男生來完成的,並且效率十分的高。男生每天到校最早,到校就開始忙活了,直到課間,人家課間十分鐘都是結着伴兒的玩兒,而我們班的男生卻是結着伴兒的擦黑板,整理教室,每節課下了都會看到男生們在講臺上勞作的身影,首先是擦黑板,不用說,那黑板擦的呀,都快比鏡子亮了。擦完黑板,還有一系列後續工作,列如整理講臺。把每一塊抹布疊成豆腐塊是他們的標準,把每一寸角落收拾的沒有一絲灰塵是他們的終旨。正是他們的這種認真,細緻的品質,才得以讓每位老師進班上課都有一種說不上的愉悅感。

說實話,有時候我也會覺得自愧不如,身爲一個女生,盡然做不到男生那樣細緻。但這不正體現出我班男生的優越嗎?

高一:溫垚禕

在如今這個天天都在不斷變化的時代,人人都需要一些好的品質,才得以在社會中擁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好品質是與生俱來的,也是在自己不斷積累中獲得的。正如我們班的男生,他們身上就有些令人欣賞的品質。

除此之外,風度,是我班男生從不缺少的。每次大課間我們都會成羣結隊的去室外踢毽子或打羽毛球,每當女生要玩兒時,無論什麼時刻,男生都會主動的把器材讓給女生。有時女生擦玻璃,男生也會幫忙洗抹布。還有好多舉不勝舉的例子。契訶夫的一句話說得好:對一切事情都喜歡做到準確、嚴格、正規,這些都不愧是高尚心靈所應有的品質。這不就是在說我班的男生嗎?

一個人身上必須得擁有些優秀的品質,即使自身沒有,也要去學習,並且最終擁有它。就像我們班的男生身上具有的獨特的優秀品質,的確值得我們每個人學習。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大家一起去海洋公園啦。老師詢問大家懂不懂魚的種類,大家紛紛表示鯊魚、鯨魚等等,原來老師告訴大家,未來大家一起要去海洋公園遊玩了,青陽同學去另一間屋裏拿相片,卻因爲屋子太暗而不敢去。這時小善去看看青陽,爲什麼這麼久還沒回來。小善拿回來了魚類照片。耶魯看到了也很開心。

老師提醒大家,不要亂跑,因爲人數太多,如果不跟緊會丟掉的。當老師告訴大家要寫觀後感的時候,大家一直不樂意。但是也沒有影響心情,大家一起來到了海底。可是青陽很難過,因爲他怕黑。大家都在震驚於魚類的可愛時,他卻很害怕。

小精靈想去和鯊魚老大做朋友,但是沒有追上,有點難過。隧道突然變的越來越暗,因爲海底有很多自身會發光的生物,關上燈之後可以更加方便的看到海底的美景。突然,大家發現青陽暈倒了。

原來青陽真的很怕黑。回憶起小時候,他和哥哥玩捉迷藏的`時候被鎖在了櫃子裏,從此以後對於黑暗就有了很大的恐懼。他一邊哭一邊大喊哥哥,這給他的童年造成了很大的陰影。青陽被帶到了遊客休息室,裏面的光線突然間就沒了,青陽被灰色入侵了。

我的高一作文 篇5

古人云:“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可見書是多麼的重要與珍貴。天下的好書趣書數不勝數,但我唯獨鍾愛美國著名作家萊曼弗·萊克·鮑姆的《綠野仙蹤》

本書主要寫了一個叫多蘿茜的美國小姑娘,他本來和自己的叔叔、嬸嬸住在堪薩斯州大草原上。在一次龍捲風中他與她的小狗被捲入了奇怪的奧芝國,並在這個地方遇到了他的好朋友“沒有腦的稻草人”“沒有膽的獅子”和“沒有心的鐵皮人”。他們一行人一起去尋找仙人,並在途中遇到了許多稀奇古怪的人和事。最後稻草人成了翡翠城的首領,獅子成爲了一個古老森林的森林之王,鐵皮人成了溫基人的領導者,而多蘿茜與他的小狗回到了堪薩斯州的大草原上,與他的叔叔、嬸嬸一起生活。

本書的精彩之處不僅在於它的格式情節跌宕起伏、生動有趣,使讀者聯想不斷;還在於本書之中個性鮮明、有趣可愛的主人翁們。作者不僅巧妙地賦予了主人翁們人類所常有的性格缺點,並且又賦予了他們人類所追求的美好品質,是的他們特別惹人喜愛。精彩的故事內容加上有趣的故事情節使得《綠野仙蹤》這本書深深地吸引了我。

我喜歡《綠野仙蹤》裏面的稻草人、鐵樵夫和膽小獅。她們各有個的缺點,但他們各有各的優點。本書因他們的加入而變得更加精彩。

稻草人希望自己能有個聰明的大腦。因爲他總嫌棄自己不夠聰明,在平常總犯糊塗。我以爲他其實挺聰明的。比如在那次與西巫女搏鬥時,他沉着冷靜,急中生智地想出了用自己的手臂幫助同伴趕走了烏鴉,爲他們打敗西巫女增添了一份勝算。這就是他聰明的體現。

鐵樵夫全身刀槍不入,而他卻希望自己能有一顆心,成爲個“正常人”。在與同伴一路闖關後,因爲他的善良、純潔、勇敢、有愛心,愛之國國王不僅給了他一顆心,還讓他成爲溫基人的領導者。

膽小獅之所以這麼叫他,名副其實他就是個膽小鬼。每次在遇到困難時,他都會躲在朋友和家人的背後,就連多蘿茜的小狗也害怕。但在一次與西巫女搏鬥時,膽小獅拿出了足夠的勇氣,他的一聲怒吼西跑了西巫女的奴隸。

他們一行人過五關,斬六將,最終找到了仙人,各自實現了各自的願望。經過一路的艱難,他們不僅收穫了友誼,還爲名除害,殺死了邪惡的東、西女巫。

故事的主人翁們機智勇敢,團結友愛、都爲着各自的夢想而努力,不屈不撓同惡魔進行鬥爭,他們有恆心、有毅力、執着。教會了我許多做事對人的態度,《綠野仙蹤》的主人翁們得品質精神值得我們學習,所以我纔會這麼喜歡這本書。

我的高一作文 篇6

瞧瞧鏡子裏那個小女孩:一張稚嫩的娃娃臉,柳葉眉,大眼睛水汪汪的,美中不足的是長了一個塌鼻子。玉蘭花似的花瓣脣組成了一張能說會道的嘴。這個小女孩就是我,多姿多彩的我。

我是個與衆不同的女孩兒,我和班上所有同學都不一樣,他們每天都在談論鹿晗、楊穎等明星的事,而我,卻整天沉浸於我的漫畫製作;他們每天一下課就玩得不亦樂乎,而我就端坐在桌上看幾頁散文,用媽媽的話說,我是隻長心不長個兒。我七八歲的個子,卻擁有了十幾歲的心智。

我的愛好很廣泛。下棋、畫畫、唱歌跳舞……但我最愛的業餘愛好你一定想不到,那就是——收藏。我從小就愛收藏各種各樣的小物品,什麼小剪子、小貝殼、彈珠……都能引起我的注意和歡欣。

媽媽說,我兩三歲的時候不論見到誰的手上有一點兒好玩的東西,我都會像一隻瘋狂的野貓,掙脫媽媽,搖搖晃晃地衝上前去,搶奪人家手裏的東西,要是誰不給,我就張牙舞爪,將人家抓的滿臉是血。總之,就是不得東西誓不罷休。

長大了,我的收藏癖不但沒減,反而越加強烈了。走在路上,我總是左顧右盼,看看別人有沒有什麼可愛的小玩意兒,我還總是低着頭走路,因爲我要注意自己腳下有沒有什麼遺漏的寶貝啊,走在回家的路上,是我淘寶的最好時機,周圍沒有多少人,我瞅見一個假的戒指,就一蹦一跳地過去撿起來,放進口袋裏;看見一個閃光的鐵環,我也忙不迭跑過去丟進口嗲;一把老鷹形狀的鑰匙,我更是喜愛得不得了……(原創投稿 )

記得有一次,同學婷婷的脖子上戴着一串可愛的小熊項鍊,我問她在那裏買的,他回答說是撿來的哦,於是,我迫不及待掏衣兜,掏出兩元錢,可憐巴巴地說:“婷婷,郝婷婷,你知道我喜歡收藏,你就把你的項鍊賣給我吧,我給你錢!”我厚臉皮地死纏爛打,終於把項鍊得到手了,別提我有多開心了,就是這樣的愛收藏的我,百寶箱裏全是我的珍藏品,什麼小白兔玩偶、小手鐲、生鏽的機器人啊,統統都是我的心肝寶貝。

除此之外,我還是個勤勞的怪孩子,爲什麼怪呢?聽我細細道來吧。

在學校,老師佈置了作業,大家都唉聲嘆氣,一下課就出去玩,而我呢,就端坐在座位,仔仔細細地將作業做完了才肯出去玩,在我思考題目的時候,扔沙包、跳繩等誘惑都不能吸引我。

這天,老師帶來一份習題,問誰願意做,大家都把頭搖得像撥浪鼓,只有我激動地舉起手,大聲說:“老師,我願意做!”平常做完作業,如果有空閒的時間,我還會請老師給我佈置幾道難題呢!所以,同學們都說,我是個怪人。在家,完成了功課,我也不會立刻跑出去玩,我還拿出書來,仔仔細細地看幾遍,寫上一片讀後感主動教給媽媽批閱。臨近期末,我還自己上網把題目抄下來一遍一遍地做呢!所以,父母說我是個可愛又勤奮的小機靈!

這就是我,一個可愛、自信、愛好收藏又勤奮的我,一個多姿多彩的我,你願意和我交個朋友嗎?

我的高一作文 篇7

20xx年10月,隨着卡車“隆隆”聲的結束,我們家開始了在新家的新生活。

小區裏有幾棵水杉屹立在樓房前,樹頂到達四樓的窗臺。雖然挺拔,但樹幹纖細,看上去就知是那種風一吹,很可能會折腰的樹,根本引起不了我的注意。時光荏苒,白駒過隙,六年時光一閃而過,我也從一個小學生,變身成了中學生。20xx年8月,夏日裏一個普通的午後,我重新關注了那棵樹。

那天,陰雲密佈,狂風呼嘯,天地間一片昏黃。風打着卷兒,硬生生地扯下水杉的葉兒,飛向空中。霎時,一道亮光劃破蒼穹,刺得我眼睜不開。接着,大雨傾盆而下,細細密密如絲的雨線被風凝聚成一種巨大的力量,毫不憐惜地衝刷着大地。待連綿的“嘩嘩”聲愈來愈小,直至停止,屋外已是雨過天晴,陽光依然普照大地。在雨水的洗滌下,水杉變得煥然一新。被金絲勾勒出的輪廓,顯得水杉頎長的身材和高貴的氣質。突然發現那棵水杉已長過了六樓樓頂。原本不盈一握的樹幹,現在已長得粗壯堅實。原本短細的樹枝,現在已向四周展開,可爲樹下人撐開一把綠傘。原本癟灰的樹葉,現在已長得飽滿圓潤,翠綠欲滴。遙想當年,與如今的它相比,實在有太多太多的不同。在這翻天覆地的變化背後,是時間這位魔術師,讓本是一片死灰的它,於如今成長的生機勃勃。

“士別三日,即更刮目相看”,相隔六年,更是“刮心想看”。一瞬間,過去的過去的一切從四面八方涌上心頭,模模糊糊的記憶在此刻變得清晰可見。

那年,我媽媽拉着我從學校走回來,路過了那棵樹。

那年,我一個人放學回家,膽戰心驚地路過了那棵樹。

那年,爸爸教我騎自行車,我不停地摔倒在那棵樹下。

那年……,我……,那棵樹……

那棵樹見證我從幼稚的小學生,蛻變爲成熟的中學生。曾經需要牽着爸爸的手纔可以過馬路的我,如今自己可以拿着月票卡在一輛輛公交車上刷出獨立;曾經討厭不愛學習的小孩,如今明白和同學們在學習上你追我趕……時間讓水杉不同於往日,時間也讓我出色。

若說時間是一條星光大道,我和那棵樹便是同路人,在這條路上走出了炫麗。沒有“化肥”,只有時光,我和那棵樹共成長。

這時,風從水杉樹葉間帶走雨後的清新,拂面而來……

我的高一作文 篇8

青春散落了一地,如同妖豔的玫瑰,你明知它帶刺,卻甘願爲它留下一抹嫣紅,而後染紅了你的世界

——題記

有時候,我在想,如果過去的事情能再重來一遍就好了。只是,任何事情前加上如果兩個字,就等同於癡人說夢話,現實永遠會殘酷地扼殺了你的如果。

我認識她,在很久以前,說不清有多久了,彷彿過了一個世紀般久遠。我和她的第一次見面很是不可思議。那天下午,我氣喘吁吁地跑到街尾的奶茶店裏,邊喘氣邊說:“帥哥,來杯珍珠奶茶。”

“哦。”她應了聲。

過了幾分鐘,她把奶茶送到我的面前,嘴角揚起了微笑,淡淡的說:“給,還有,我是女的。”我頓時語塞,這,這事能怪我嗎?她留着一頭露耳的男生頭,穿着過於中性化,而且,最重要的一點,她剛剛是背對着我的。“這,這不好意思哦。呵呵。”我傻傻的笑了笑,用來掩飾我內心的尷尬。她聳了聳肩,說:“沒事,我叫晴,你呢?交個朋友吧。”

“哦,我叫玲,很高興認識你。”我微笑着說。就這樣,我們認識了。晴,她長的其實很漂亮,但她打扮得太像男生了,有時我都會把她當成男生。就是因爲這一點,才發生了那件事。有一天,我們兩個去公園玩。走進公園裏,一羣坐在石凳上的小混混的對話就傳到我們的耳邊。“你們看,她們多噁心。唉,同性戀,真可怕。”其中一個小混混說。“對啊,好惡心,我要吐了,她們的手還牽着。”又有一個混混附和地說。我聽不下去了,我受不了他們的冷嘲熱諷,我跑到他們那裏,生氣的說:“喂,混蛋,你有病,你纔是同性戀呢。”“小妹,別生氣嘛。我可是不歧視同性戀的。但是,我拜託你們別出來外面,這樣可是會嚇到別人的。”那個人說完之後,周圍的小混混都在笑。望着他們的嘴臉,我被氣暈了,我說:“牽手又怎樣,我還有更厲害的呢。”我把晴拉到我面前,在她驚慌失措的時候,我吻了她的臉頰。那羣小混混大叫了幾聲,就識趣地走了。之後,晴蹲在地上,她的眼淚一滴一滴的流下。我把她拉起來,抱着她說:“晴,別哭,我不喜歡看你哭。”“玲,對不起,對不……”晴一邊哭一邊說。

之後,晴就再也沒有留男生頭了,她留起了長髮,再也沒有穿過以前那些中性的衣服,反而換成了漂亮的長裙子。即使這樣,她仍然是晴,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們仍像以前一樣黏在一起,一起聽歌,一起買衣服。但是,越美好的東西越容易消失,而我們卻不能做任何事情來挽留它,於是,它散了,它溜了,它離我們而去了。

依舊忘不了那天,你對我說你要走了。我聽後,心裏頓時慌了,我哭着對你說可以不走嗎。你沒說話,你只是一直無奈的搖頭,最後,我倆都抱着一起哭了。

最後,你走了,你還是走了,在那個飄着雪的冬日裏,你離我而遠去了。

有很多時候,我都在回憶那段日子。青春就在那時從我的腳下飄過,遠去了。然而,在最後,我懂了,我回不到以前,就如同我永遠都觸不到行雲流水般的青春。

我的高一作文 篇9

夕陽把愛輕輕的撒落在人間,道路兩旁的翠柳在微風中又將愛的光芒反射,全都落在了一幫匆匆行走的學生身上。他們或三五成羣,或五六爲伴,兩條黑色的線從耳朵中流出,嘴裏還不停地哼唱着歌兒,嬉嬉笑笑,好不快活,一派青舂而又朝氣蓬勃的樣子。

而就在其中,散落了一個土裏土氣的小子,默默地走着,似在沉思,又彷彿厭倦,一路無語,朝那個熟悉的上坡路走去。一輛拉泔水的腳蹬三輪車從他們旁邊駛過,立刻引起了轟動,一反剛纔的狀態,或急捂口鼻,或迅速躲閃,或破口大罵,人羣中立刻沸騰起來,而那個男孩依舊默默走着,絲毫不在意他們的反應。

拉泔水的是一個老人,黑色的臉上滿是皺紋而又綴滿汗珠,似乎感覺到自己不受歡迎,便吃力地猛蹬幾腳,想快點越過這小坡,離開這羣人。是因爲老人倔強用盡了力氣,還是上天要開玩笑,車子突然停止了前進,而立刻後退,像開弦的箭一般向坡下竄去,說時遲,那時快,那個小子一個健步衝上去,牢牢地抓住車子,立刻又濺起浪高的泔水,灑了那小子一身的泔水,而車子漸漸地停了下來。

道路兩旁的人羣全凝結了,立刻變得鴉雀無聲,看着那個男孩又漸漸幫老人將車子往上坡推,一步一步……到了坡頂,老人輕輕地微笑,“謝謝,小同學。”滿臉的皺紋都舒展了許多。

“沒關係,爺爺。”輕輕地擦了擦臉上的汗水與泔水,笑着回答。

夕陽的餘輝下,彷彿兩個金色的雕塑,佇立在坡頂,闡述着這個城市又一處獨特的風景。馬路上的車子依舊來來往往,而行走的人羣變得沉穩起來,沒有了兩條黑色的線,沒有了互相之間的打打鬧鬧,也沒有人再去捂口鼻,紛紛朝那兩個雕塑的地方走去。

不需要轟轟烈烈,不需要跌宕起伏,只希望內心的平平淡淡,脫去了掩飾的外衣,拋開了永無止境的豪華追求,只留給自己一顆心,真正的心,去生命中探索,把真誠奉獻出來,快快樂樂。

平凡,但我真心,把愛傳出,把幸福收回。

我的高一作文 篇10

當我還是一粒種子的時候,我便墜入了這黑暗的深淵裏。

那時狂風呼嘯,氣浪灼人,沙石飛騰,岩漿橫溢,霎時天昏地暗,山崩地裂,好像到了世界末日,我伴着風,爬過了一個又一個高高的山嶺,穿過了一個又一個長長的石洞,來到了這兒;我離開對我百般呵護的父母和我朝夕相處的兄弟姐妹,來到了這兒,我經過大風大浪顛沛流離來到了這兒――一個四下空寂,暗無天日的深淵,這兒四面均爲懸崖,險巖峭立,怪石嶙峋,巨石涌動。

多少年過去了,我常思念我的故鄉,那綠草如茵,百花齊開放,一陣晚風拂過,點點滴滴都是香氣。可這幽暗的峽谷裏,卻依然如故:黑呦呦,光禿禿,陰森森,靜悄悄,望着頭頂那一片窄小而又湛藍的天空,我陷入了沉思:我想我要振作起來,衝破峽谷的束縛,去擁抱眼外所有的美好事物。所以我開始努力汲取落下的滴滴雨水,堅持不懈的向外頂,終於我衝出了那層黝黑的土地,我雖自豪,卻也還在不管不顧的向上伸,我想要觸碰到那片天,去過自己想要的生活,活成自己喜歡的樣子。

突然一顆巨石猝不及防地落在我的頭頂,頓時,我的腰折了,望着眼前的這塊巨石,我感到從未有過的心灰意冷,鋪天蓋地的失望迎面襲來,這塊巨石几乎把我所有的夢想都給毀滅;把我所有的努力都給否定;把我所有的堅持都化爲烏有。

從那以後我便日漸消退,隨遇而安了,直到那束陽光直射下來……

突然的,我感到眼前有一束光,我笑了笑,又轉身埋頭過去,陽光已經不知道背對過我多少次了,陽光賦予世間萬物茁壯的生命,卻從未憐惜過我這峽谷裏的種子一次。

可這次不同,陽光似乎真的聽到了我的呼喚,頭一次照射進谷底,直射我的心房,那陽光真的好暖,她像一股清泉流進我的身體,給我帶來絲絲愜意與陣陣溫暖。

我開始選擇拋棄灰暗,堅持去追逐光明,我開始珍惜每一束來之不易的光芒,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我感到自己正在不斷成長,變得越來越堅強。

直到那天,一個聲音響起,好挺拔純潔的白樺樹啊,這一刻我知道我的努力沒有白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