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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高一作文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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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大家總免不了要接觸或使用作文吧,作文要求篇章結構完整,一定要避免無結尾作文的出現。那麼,怎麼去寫作文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我的高一作文4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我的高一作文四篇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我最喜歡的詩人之一便是李白。爲什麼喜歡他?我有很多原因,也許是因爲他不屑科舉,漫遊求仕;也或許是因爲他極具浪漫主義風格的詩;但更多的或許是因爲他那份“安能摧眉折腰事權貴,使我不得開心顏”的氣魄。

李白,字太白,號青蓮居士,有“詩仙”之稱,賀知章對對李白的評價是“此謫仙人也!”李白生活的時代是唐王朝最爲繁華的時期。少時的他接受儒家教育博覽諸子百家,喜歡劍術,擅長作詩。懷有偉大的政治理想。他不屑科舉,漫遊求仕,他相信,終有一天自己的才華會被人發現,得到重用。

終於憑着出衆的才華的名士吳筠舉薦。得到任用,李白名動一時,唐玄宗器重有加。雖然此時的李白得到了任用,然此時的唐玄宗已不再勵精圖治。雖然任命他爲翰林,但卻只是爲了爲其歌功頌德。李白胸懷大志,骨氣凌人,他畏權貴。這樣的李白無疑成了奸臣排斥,殘害的對象。終於因小人讒言,李白失去了玄宗的信任。這時的李白終於感覺到政治理想的破滅,又擔心自己再次遭遇不測,於是他終於上書朝廷。唐玄宗以“非廊廟器”恩准了李白的離開。李白離開了這個可以使他實現抱負的地方。

在這後來發生了許多事,他不斷的穿梭在各個地方,生活困窘,心緒憤懣。但是,此時的他仍舊相信,只要有才華就會有被任用的那一日。安史之亂爆發,李白被以平亂爲名,爭奪天下的永王李璘請出參加幕府。可是,好景不長。不久之後永王被肅宗消滅,李白也因此下獄潯陽。後來出獄後被流放到夜郎,行至巫山,遇赫放還。上元二年,聽說李光弼率軍征討史朝義,李白便當塗北上,請嬰殺敵,可是卻因病返回。次年,病死。

這些幾乎就是李白的一生。也許生於盛唐是他的幸運,然而他始終沒有遇見明君。空有滿腔抱負,卻報國無門。他一生自信,只要有才華,就總有一日會被重用。可是一直到他死的那一刻仍舊沒有得到重用。

李白的一生何嘗不是失意呢?然而他內心的苦悶卻無人知曉,他只能借用詩歌來抨擊當時的黑暗政治。我同情李白,同情他的滿腔抱負。我喜歡這位一生坎坷卻始終不得志的詩人。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青春散落了一地,如同妖豔的玫瑰,你明知它帶刺,卻甘願爲它留下一抹嫣紅,而後染紅了你的世界

——題記

有時候,我在想,如果過去的事情能再重來一遍就好了。只是,任何事情前加上如果兩個字,就等同於癡人說夢話,現實永遠會殘酷地扼殺了你的如果。

我認識她,在很久以前,說不清有多久了,彷彿過了一個世紀般久遠。我和她的第一次見面很是不可思議。那天下午,我氣喘吁吁地跑到街尾的奶茶店裏,邊喘氣邊說:“帥哥,來杯珍珠奶茶。”

“哦。”她應了聲。

過了幾分鐘,她把奶茶送到我的面前,嘴角揚起了微笑,淡淡的說:“給,還有,我是女的。”我頓時語塞,這,這事能怪我嗎?她留着一頭露耳的男生頭,穿着過於中性化,而且,最重要的一點,她剛剛是背對着我的。“這,這不好意思哦。呵呵。”我傻傻的笑了笑,用來掩飾我內心的尷尬。她聳了聳肩,說:“沒事,我叫晴,你呢?交個朋友吧。”

“哦,我叫玲,很高興認識你。”我微笑着說。就這樣,我們認識了。晴,她長的其實很漂亮,但她打扮得太像男生了,有時我都會把她當成男生。就是因爲這一點,才發生了那件事。有一天,我們兩個去公園玩。走進公園裏,一羣坐在石凳上的小混混的對話就傳到我們的耳邊。“你們看,她們多噁心。唉,同性戀,真可怕。”其中一個小混混說。“對啊,好惡心,我要吐了,她們的手還牽着。”又有一個混混附和地說。我聽不下去了,我受不了他們的冷嘲熱諷,我跑到他們那裏,生氣的說:“喂,混蛋,你有病,你纔是同性戀呢。”“小妹,別生氣嘛。我可是不歧視同性戀的。但是,我拜託你們別出來外面,這樣可是會嚇到別人的。”那個人說完之後,周圍的小混混都在笑。望着他們的嘴臉,我被氣暈了,我說:“牽手又怎樣,我還有更厲害的呢。”我把晴拉到我面前,在她驚慌失措的時候,我吻了她的臉頰。那羣小混混大叫了幾聲,就識趣地走了。之後,晴蹲在地上,她的眼淚一滴一滴的流下。我把她拉起來,抱着她說:“晴,別哭,我不喜歡看你哭。”“玲,對不起,對不……”晴一邊哭一邊說。

之後,晴就再也沒有留男生頭了,她留起了長髮,再也沒有穿過以前那些中性的衣服,反而換成了漂亮的長裙子。即使這樣,她仍然是晴,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們仍像以前一樣黏在一起,一起聽歌,一起買衣服。但是,越美好的東西越容易消失,而我們卻不能做任何事情來挽留它,於是,它散了,它溜了,它離我們而去了。

依舊忘不了那天,你對我說你要走了。我聽後,心裏頓時慌了,我哭着對你說可以不走嗎。你沒說話,你只是一直無奈的搖頭,最後,我倆都抱着一起哭了。

最後,你走了,你還是走了,在那個飄着雪的冬日裏,你離我而遠去了。

有很多時候,我都在回憶那段日子。青春就在那時從我的.腳下飄過,遠去了。然而,在最後,我懂了,我回不到以前,就如同我永遠都觸不到行雲流水般的青春。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提起故鄉的路,一時間筆下競融進了這麼多的情!

總喜歡我一個人,在每個季節時黃昏,爬上家鄉最高的那座山。用“一覽衆山小”的感覺,去品味鄉路的清純,去感受鄉路的神韻……

最喜歡鄉路的那種原始,那種純天然。每當開春之際,曾沉浸在美夢中的事物,都睜開了朦朧的雙眼,開始了新的生命,你看!小草的綠,百花的豔,農民的忙!這一切無不生機勃勃。唯獨鄉路卻還沉睡在土地媽媽的懷抱中,睡得那麼沉,儘管我很想問問鄉路:到春天了,爲什麼還睡得這麼香沉,但我不忍心去“喊醒”它,於是問風,風回答說鄉路不擔心無人去梳理她的容顏。風會吹走它臉上的落葉塵埃,讓它的睡姿有一種淨的舒適。小草又對我說,鄉路不會擔心有大卡,從它身上壓過去,而驚醒它的美夢,即使每個早晨都會有人們的腳步聲,小鳥的啼叫聲,那也是靜靜的,清清的成了鄉路的催眠曲。使它又在剎那間感到了靜的恬然。哦!我的鄉路,平常裏只看到你小路彎彎,卻沒想到你競躲過現代都市的繁華雜鬧,避開了世間的功名利祿,勾心鬥角。一個在這兒睡起了覺,真是好雅興。

鄉路放縱的一種長,無條件的陶冶了我的心。真的是無法說清故鄉到底有多少條路,它們有多長。記得魯迅先生曾經說過:地下本來就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或許魯迅先生早就領略了。路在生命中無時不在,無處不在,故而它成了世界文學中的永恆想象,那麼鄉路爲何這麼長,長的無邊無際。我始終也猜不透這其中的韻味,眼前浮現出的全是許多伸向遠處的彎彎的小路……

我在無形中感到有一條“鄉路”勾引了年輕人的心,使他們不再漫步於羊腸小路,通過這條路到外去打工,求學,走出大山,感受世界。之所以它便成爲故鄉精神文化的象徵。每當父親凝視求學兒女離去的背影,每當農婦在路口期盼丈夫歸來的瞬間……無不加長了鄉路的長度,只是我感覺到這條鄉路的寬度,它至今還是那麼的狹窄……

此時我沒有在故鄉的小徑中散步,卻徘徊在這通往世界的“鄉路”上……

哎!我故鄉的路啊!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我看見了一個人很像你,多麼希望不記得你,可是那麼清晰的人我又怎麼會模糊掉

他說我們曾經見過面?

我聽着煙花易冷,音樂重複的節奏充斥憂傷,暗笑是我記性太差,畢竟不是你。

我看着《IT狂人》無法理解那英國幽默,心裏悻悻的像看默片一樣。我想如果你在身邊,絕對就不是這樣。

在我的記憶裏,你是個很出色的朋友,並且在我的記憶中生根不肯離去,清唱着我點的歌。

許多人揹着行囊艱難的跋涉,我用了那麼多的時間都只是越走越慢。“顧城在一生在尋找什麼?”“他找到光明瞭嗎?”“他一定沒有在黑夜中找到自己存在的理由。”越獄(第二季)裏那個尋找荷蘭的精神病者從高塔上落了下去看見了什麼?

我只不過是在尋找你而已。

窗簾外微薄的日光真的就能照亮心裏的世界嗎?真正的靈魂總是在黑夜纔開始甦醒。時間是這樣狡猾,又有東西在假裝光陰。

水沒有退路時,也會形成瀑布,情感也一樣。

來到五中那天,洶涌的人羣望上去像堵在門前的一堆……這裏是箇舊街區,殘存着被所謂的新時代遺棄。許多的人堆積在這裏,在市井中生活着年年月月,彷彿時間從來沒有改變他們什麼。終於暗暗的街區腐蝕掉墜入此地的光線。

我很清楚不喜歡這裏的原因,是這裏沒有我最想見到的人。你是一個那麼謹慎的人,又怎麼會丟失重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