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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八年級作文(通用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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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身處學校還是步入社會,大家都不可避免地會接觸到作文吧,作文是從內部言語向外部言語的過渡,即從經過壓縮的簡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語言,向開展的、具有規範語法結構的、能爲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語言形式的轉化。相信寫作文是一個讓許多人都頭痛的問題,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八年級作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八年級作文(通用28篇)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八年級作文 篇1

我的家裏擺放着很多很多的書,有的是小說、有的是繪本,還有的是睡前故事、古詩詞、百科全書、十萬個爲什麼……

在一個很不顯眼的位置上,放着一本書,名字叫《長襪子皮皮》。我對這本書很有興趣,因爲這本書的主人公應該叫皮皮,可是爲什麼是長襪子皮皮呢?那她的襪子有多長呢?那就要走進這本書裏去尋找答案了。

這本書的封面上,有一個長着紅色頭髮的小女孩,她叫皮皮。她的頭髮是扎的兩個刷刷,就像兩團熊熊燃燒的大火。最有趣的是,她的一隻腳上穿着長到膝蓋上的黃色的長襪子,可另一隻就是到腳脖的紅襪子,還穿了一雙特大號皮鞋,就像兩條黑色的小船。皮皮最與衆不同的地方就是,她的一隻手可以舉起一匹強壯的駿馬,這證明她的力氣很大。

看完封面,我忍不住自己的好奇心,打開了這書。目錄上寫着,皮皮搬進維拉。維洛古拉,皮皮撿破爛並和別人打架……看到這些有趣的目錄,就忍不住想看。

故事講的是維拉。維濟古拉里住着一個小女孩叫皮皮,鄰居杜來和阿妮卡成爲了皮皮的好朋友,她們相邀去了黑人島。經歷了無數次旅行,最後她們來到了一個孤島上,並在那裏生活。她們不僅去航海,還去了好多其他的地方,經歷了許多有趣的事。

我印象最深的是皮皮勸告基姆和伯克、皮皮對基姆伯克的不耐煩。有一天國王說:“只有小孩留在島上,其餘的人都跟我去打獵。”大家說:“好啊!”於是國王他們就走了,皮皮說:“我們去山洞裏玩抓石子吧!”大家說好啊,好啊!然後大家就爬進了山洞。

這時,強盜伯克和吉姆偷偷來到霍屯督島來偷珍珠,他們故意對皮皮說好話,想把珍珠騙到手裏,可皮皮就是不給他們珍珠。於是伯克和吉姆想:我們兩個大人怎麼騙不過那些小孩,看來我們得大顯身手了。可皮皮力大無窮,他們當然鬥不過皮皮。只見皮皮一手抓着基姆,另一隻手抓着伯克,一下兩個人就飛上了天空。過了一會兒,然後重重摔到了岩石峭壁上,痛苦的呻吟了好久,才爬起來一瘸一拐的逃跑了,從此他們就再也沒出現過這片海域。

這是一本非常有趣的書,以後我還要看1遍、2遍、3遍、無數遍。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八年級作文 篇2

高爾基曾經說過:“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由此可見,書籍對人類是多麼的重要。在我閱讀過的所有書目中,我最喜歡《城南舊事》了。這本書分《城南舊事》和《北平故思》兩部分,主要講述了作者林海音在舊北京城城南的童年往事。

這本書是母親應老師要求購買的。那時我正處在低年級向高年級過渡時期,老師沒有要求我們一定要看,我自然也無暇顧及,隨手把這本書塞進了書櫃。

老師換了一任又一任,這本書也在書櫃裏“住”了一年又一年,直到遇見現在的張老師。張老師十分重視閱讀教學。從上個學期開始,她就會佈置讀書任務,每天要求我們閱讀打卡,並寫出從中收穫及感受。時不時,張老師還會在語文課堂上拿出時間引領大家閱讀。

在張老師的“逼迫”式閱讀下,我開始又翻起了《城南舊事》。沒想到,沒看幾頁內容就把我吸引住了。我覺得林海音的文筆就像是一支魔杖,把我帶入了一個全所未有的世界。故事講得那麼貼近實際,沒有一點刻意捏造的痕跡。閱讀時,我會隨時準備一本小本子,摘錄着書中精彩的部分。

有一次,張老師要求我們寫一篇關於童年的作文,這是語文書第二單元的作文主題。爲了讓大家領會作文意圖,張老師特意拿出一節課來講要求。我決定把幼年時期表哥帶我去“偷”紅薯的經歷寫下來。可正當我拿出作文本準備寫時,我卻愣住了。由於時間長河的沖刷,我對於這件事情記憶不清晰,無從下筆。我的眼神遊離着,心中不斷喊:“怎麼辦?怎麼辦?明天交不上作業怎麼辦啊?”

不知不覺,我的思緒飄遠了,沒辦法集中精力想“偷”紅薯的經歷。就這樣,渾渾噩噩過了幾個小時,直到我偶然把頭一轉,看到了被弟弟玩弄着的閱讀記錄本。“啊哈!有主意啦!”我得意地喊起來,然後像餓狼撲食一般,把閱讀記錄本從弟弟手中搶過,嘴上唸唸有詞,翻到記錄着有關《城南舊事》的內容。我決定運用《城南舊事》的寫作方法來寫我的回憶。我豁然開朗,我的記憶好像出去遛達了一圈又遛了回來似的,一點一點回到我的記憶之海。

皇天不負有心人。我絞盡腦汁地回憶和《城南舊事》中的好詞好句融爲一體,形成了一篇生動具體的好作文。張老師不僅對這篇作文進行了全班點評與鼓勵,還給了我一個大大的優。

從此以後,我經常和《城南舊事》“泡”在一起。《城南舊事》逐漸走進了我的內心,陪我渡過了童年最美好的時光。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八年級作文 篇3

“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每個人都有自己喜歡的書籍,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歡的便是四大名著之一的《西遊記》。

《西遊記》因爲其內容生動形象,蘊含的真理髮人深思,所以多次被拍成電視劇電影等。魯迅先生稱之爲神魔小說。由此可見,這部名著的影響力和文學價值

《西遊記》作者是吳承恩,文章前七回主要是寫美猴王出世及大鬧天宮的情節,雖然只是短短七回,卻引得無數人內心洶涌澎湃。孫悟空雖有萬般變化,神通廣大,卻因桀驁不馴被如來壓在五行山下,也正是如此才爲下文寫西天取經埋下了伏筆。

故事的精彩由此開始。孫悟空在五指山下苦苦等了五百年纔等來唐僧,因菩薩指引被唐僧所救,但後來卻因爲和唐僧的種種爭吵、不合,被唐僧驅逐而去。之後受觀音所助,用金箍降住了那猴頭。隨後在19回和22回時依次收服了經觀音點化的二徒弟——豬悟能和三徒弟——沙悟淨。正因收服了豬八戒後,豬八戒心存不滿,總是挑撥孫悟空與唐僧的關係,纔有了之後《真假美猴王》《三打白骨精》等膾炙人口的故事。

三兄弟一路保護唐僧西天取經,途中降妖除魔,不畏艱難困苦,歷經九九八十一難,最後終於取得真經修成正果。

這篇小說給我的收穫很多,無論是大鬧天宮讓我感受到的慷慨激昂,還是真假美猴王感受到的憤憤不平,又或者是取經迴歸是感受到的百感交集……都被我深深銘刻在心中。其實在我第一次看到這本書時,我並不喜歡看。但是在朋友的大力推薦下我便深深的愛上了它。

這部文學鉅著不僅詞句優美,其中也包含了許多的真理。在書中,吳承恩寫到:“心生,種種魔生;心滅,種種魔滅。”他告訴我們“一切的躁動都是因爲內心的波動,只有內心平靜,才能沒有煩惱。”不僅如此,還有“山高自有客行路,水深自有渡船人。”告訴我們無論任何的艱難險阻,只要你能夠堅持,就一定會有辦法。在看過西遊記後,不僅僅是要明白其中的故事,還要理解其中蘊含的深意並且付諸在日常生活之中。這樣才能夠讓你成爲更好的自己。

希望我分享的這本《西遊記》,它能帶你領略人生百味,感悟生命真諦!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八年級作文 篇4

莎士比亞說:“書籍是全世界的營養品。”

我雖然看過很多書,但我最喜歡的還是《淘氣包馬小跳》,《淘氣包馬小跳》系列講的是廢話大王毛超、貪吃鬼唐飛、快步力大的張達和淘氣包馬小跳四個調皮蛋在一起發生的所有的事他們懷有一顆好奇、善良一羣調皮可愛的小學生在課堂內外發生的故事,書裏的故事幽默生動、十分逗人。比如說:被同學們稱爲河馬大叔的張達吧!因爲他嘴長得大,舌頭也大,所以說話含糊不清,把“馬小跳”喊成“馬到”,“是不是”說成“氣不氣”,鬧了不少笑話。

再說廢話大王毛超,你不得不佩服他的口才,有一次,媽媽生氣不理他的時候,他竟然對着一盆花說:“給你點陽光,你就燦爛;給你點水你就氾濫。”氣得媽媽朝他乾瞪眼。

馬小跳更逗,他之所以這麼調皮好玩,還因爲有一個和他一樣好玩的爸爸。他爸爸十分同情他的作業多,多得和爸爸玩的時間都沒有,於是忍不住幫兒子做,可糟糕的是還寫了個錯別字,把“真”字少寫了一橫,結果被老師查出來罰他老爸抄100遍認真的“真”字,你說逗不逗?書中有有很多人物如:淘氣包馬小跳,漂亮女孩夏林果,同桌冤家路曼曼,笨女孩安琪兒,瘋丫頭杜真子,小大人丁文濤……每次讀到他們的故事都感到快樂無比,對生活充滿自信,有時還把自己當成故事中的一員,寫的栩栩如生我真是太喜歡這本書了!後面還有許多有趣的故事,如果想知道就快看書吧!書能告訴你天涯海角每個地方發生的事。

《淘氣包馬小跳》真是一本好書,它讓我認識了一個調皮但善良的小男孩,馬小跳成了我在書中找到的最好的朋友,給我的課外生活帶來很多的歡樂,讓我從此更加喜歡讀書,並從書中找到更多的朋友,學到更多知識吧!高爾基說:“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這句話說得真沒錯。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八年級作文 篇5

冰心奶奶歌頌的是“母愛?童心?自然”,一生信奉'愛的哲學',而愛,大多源於母愛,母愛能包容一切,能溫暖人心,哪怕是最兇悍最惡毒的人,在孩子面前也會流露出母愛。所以,我喜歡看《我可以抱你嗎,寶貝》。

這本書主要講一位四十幾歲的女性在孤兒院裏領養了一位斜視、兔脣的名叫點點的小姑娘,這位媽媽很喜歡她,並帶她做了矯正手術,媽媽更加喜歡她了。直到後來,媽媽懷上了弟弟————保保,可是他有自閉症。這位媽媽不惜一切代價,把所有的方法試過了,並一直守護在保保身邊,把愛的精力全放在保保身上,保保爸爸受不了,他和媽媽離婚了。可是媽媽依然不離不棄,尋求方法。點點雖然有點嫉妒保保,可是點點也是愛保保的。最後在媽媽的堅持和姐姐點點的關懷下,保保終於說出了最激動人心的語言————媽媽!

“每一段媽媽和孩子的愛,都是神賜的幸福。”在書中的那位母親是那麼的有耐心和“固執”的愛有病的兒子和養女,我之所以會喜歡這本書是因爲,這本書裏所包含的愛把我這個書外人深深俘虜了,讓我深深地知道,每位母親內心最深處的愛都是一股強大而固執的愛。平時對孩子要求苛刻,可是當孩子有危險時,母性會使母親奮不顧身地去保護孩子,守護在孩子身邊。

“媽媽”這兩個字是世界上最美麗的名字,如果要我找一個溫暖又安全的地方躲避風雨,沒有比她那裏更完美的地方了。但是,我們卻常常忘記有這樣一個好地方,而我們卻常常抱怨爲什麼上帝沒有給我一個完美的媽媽,而書中的點點從不抱怨,哪怕媽媽最最疼愛的不是自己,她都認爲自己的媽媽是天底下最好的媽媽。這種樂觀、愛媽媽的情感,使我更加欣賞這位孤兒院長大的小姑娘,這也是我喜歡這本書的原因之一。

這本書讓我學會愛和珍惜被愛,愛是世界上最美好的東西。我們無法選擇自己的父母,但父母會盡自己最大的努力來我們!而我們享受愛的方式,就是努力學會愛別人。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八年級作文 篇6

昨天,媽媽送給我一本繪本《陰天有時下肉丸》,一看到這本書的名字,我就忍不住流口水了!

今天正好是陰天,中午放學回家吃的是肉餃子,我一邊吃,一邊想着:裏面的肉丸,是不是就是從天上來的呢?帶着強烈的好奇心,我和媽媽一起讀了這本幽默的繪本。書的封面非常有意思:天空飄來一朵雲,突然,一個圓圓的肉丸從雲朵裏掉出來了,一位老爺爺撐了一把傘,手拿一個白盤,肉丸正好落在白盤子上,又輕輕地彈出來,老爺爺好像急得大喊:“快,快,快,到我的嘴裏啊!”哈哈哈,是不是非常有趣呢?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老爺爺,早晨給家人煎薄餅的時候,講了一個遙遠的故事:有一個名叫“吧唧吧唧”的小鎮,每天一到三餐的時候,天空就會飄下不同顏色和口味的食物,鎮上的人們愉快地享受着美食。但不幸的是,隨着天上飄來的食物越來越多,天氣變得非常糟糕,原本的美食變成了小鎮災難的源頭,大街小巷掛滿了意大利麪,巨大的麪包蓋住了學校清潔工無法打掃,人們也無法再正常生活了。於是,居民們用巨大的麪包做成了帆船,不捨地遠離了吧唧吧唧小鎮,去了另外一個海邊城市,開始了新的生活!

讀完了故事,媽媽問我:“你願意生活在吧唧吧唧小鎮嗎?”我搖搖頭,說:“我不想生活在這個小鎮!做什麼事情都要適可而止,否則就會變得非常糟糕,比如我喜歡暖暖的太陽,但是如果每天都是火辣辣的太陽照射大地,那麼莊稼和土壤就會幹旱,我們就沒有糧食吃!可是如果每天都下雨,我們這裏就會發洪水,房屋被衝倒,人們會無家可歸,甚至丟失生命!唉,我可不喜歡這樣!”

可是我仍然喜歡這個繪本,因爲我覺得,閱讀可以讓小朋友天馬行空地去想象。例如我會把繪本故事改爲《晴天有時下牙刷》,有電動牙刷,卡通牙刷,它們保護我們的牙齒,不長蛀牙。還可以改爲《雨天有時下雨傘》,或者《雪天有時下棉鞋》多有意思呀!

也許,明天早晨我走在上學路上的時候,就會擡頭看看天空,等待着天上飄下來什麼有趣的東西呢!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八年級作文 篇7

古人講:“布衣暖,菜根香,還是讀書滋味長。”閱讀是每個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對人類心靈的淨化和捍衛。

我曾拜讀過沈石溪的動物小說集,也曾迷戀過曹文軒的《青銅葵花》《草房子》等文學作品。但我最喜歡的是高士其爺爺寫的《細菌世界歷險記》。閱讀這本書,猶如享受美酒加釀,回味無窮。在這書中,我們可以穿梭時空,遨遊天下,領略別具一格的風景。

作者把自己當作是惡毒的細菌,爲自己辯白。又承認自己的罪過,使我詳細瞭解細菌的習性。小小的菌兒神祕地告訴我,它是世界上最小最輕的一種生物。它小得讓我們的眼睛看得見灰塵紛飛,卻看不見它們夾在裏面漂游。好幾十萬個它掛在蒼蠅的腳下,輕的連蒼蠅也不覺得重。因爲菌兒的身體比蒼蠅的眼睛還小1000倍,比最小的灰塵還輕100倍。小小的菌兒自豪地告訴我,雖然它們和蘑菇同樣是菌類,但是它們卻不像蘑菇一樣被人類稱爲山珍,隨時都有變成盤中餐的危險。小小的菌兒又偷偷告訴我,人類的肚腸是它的天堂。在那兒沒有乾焦凍餓的恐慌,那兒有吃不盡的糧食。它們心狠手辣,無惡不作,趁人不備,溜入人的體內,使人類患上可怕的肺炎,疾病,癌症等。

人類時時刻刻都受到細菌的威脅,有無數人在它的魔爪下喪生。高士其爺爺在二十三歲時也遭到了它的突然襲擊,導致全身癱瘓。但他並不屈服,他坐在輪椅上堅持爲傳播科學知識而奮鬥着,成爲世界上著名的科學家。科學沒有國界,世界上還有許許多多的像高士其爺爺一樣的科學家在忘我的工作。他們告訴我們,病菌雖然可怕,但是隨着科學事業的發展,人們漸漸地病菌的真面目,找到了它們的魔窟,及時地用消毒手段消滅他們。

《細菌世界歷險記》讓我在妙趣橫生的語言中進行了一次科學之旅,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穫,感到了細菌世界的風采,更對科學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八年級作文 篇8

“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是出自大文豪高爾基之口的。自小我。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狼王夢》。這本書講 了這樣一個曲折的故事:在一個雨夜,母狼紫嵐艱難地誕下了一窩狼崽,並決定要培養出新一代的狼王。但是命運彷彿給它開了許多玩笑:黑仔死於金雕爪下,藍魂兒慘死捕獸夾,雙毛被羣狼咬死。在命運的嘲弄下,它無可奈何。最後爲了包護狼孫而與金雕同歸於盡。

在作者的筆下,狼不僅是聰明狡猾的象徵,更擁有了七情六慾。狼不再是紙上的字了,更變得生動、形象、豐滿了起來,母狼紫嵐的母愛,在作者的筆下一覽無遺。它爲了孩子寧願犧牲自己。它更是聰明,並且野心勃勃;爲了實現丈夫的遺願,它要把孩子培養成頂天立地的狼王。爲了成功,它不擇手段:使用離間計,調虎離山,趁虛而入,令別人防不勝防。同時,我也從它的身上看出了它不屈不撓的精神:失敗了不要緊,只要還有機會,就可以捲土重來,重新戰鬥。正所謂;“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只要還有一絲希望的火苗,就能成爲翻盤的賭注。儘管紫嵐可以說是鬥爭中的失敗者,但是它的堅持到底,奮戰到底的決心是值得我們去學習,去借鑑的。

然而最令我感到感動的是紫嵐與金雕同歸於盡的一段。紫嵐是一匹經驗豐富的老狼,心中還燃着熊熊的復仇之火。而金雕也是老謀深算,聰明才智絕不在紫嵐之下。儘管金雕能駕馭天空,但紫嵐爲了它的狼孫們的最後一絲力量,還是成功地與金雕同歸於盡了:“金雕直起的翅膀,就像是爲紫嵐豎起了一塊金色的墓碑。”這句話令我的心中產生了一陣一陣的悸動:是啊,這就是對紫嵐一生的最好評價。彷彿紫嵐在金光中猶存。這句話也成爲點睛之筆,縈繞在我的心頭。我,爲紫嵐對狼孫們那分深深的愛所動容。

紫嵐的母愛,何曾不體現在我們人身上呢?

《狼王夢》塑造出的一個個生動的形象,是我喜歡着本書的重要原因。

同學們,讓我們一起走進書的世界,一起讀好書、看好書、交流我們各自最喜歡的書。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八年級作文 篇9

我愛讀書,因爲它給我帶來了視野上的寬闊、身心上的愉悅及精神上的財富。在這麼多的課外書中,《夏洛的網》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這本書講的是蜘蛛夏洛與小豬威爾伯的友誼故事。爲了拯救小豬,夏洛想了很多的辦法,最後用自己的絲織出了被人類視爲奇蹟的網絡文字,並改變了威爾伯的命運,使它不再爲未來擔心,從此過上了無憂無慮的生活。而夏洛,爲了守住諾言,用盡全力,甚至犧牲了自己的生命。

我從書中感受到了一種力量,那是鼓勵的力量,那是愛的力量。夏洛對威爾伯的愛就像爸爸對我的愛,記得有次幼兒園放學了,我在門口等待爸爸來接我,寒風呼嘯着從我的臉上刮過,我凍得瑟瑟發抖,希望爸爸快點到來,左等右等,可就是不見爸爸的身影。好冷啊!先去那裏躲一躲,正當我轉過身,想去那個地方躲一躲時。忽然,我覺得一隻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接着,一件毛衣披在了我的身上,我轉頭一看,原來是爸爸,爸爸給我仔細地扣上釦子,這件毛衣披在我身上,帶給了我無盡的溫暖,正當我沉默時,爸爸一把抱起我,一步一步地朝家裏走去,我心裏暖暖地。

要是我在生活上遇到困難和危險怎麼辦?我又能幹些什麼?是傻傻地發呆,聽天由命,還是樹立堅強的信心,一步一個腳印往上爬。我要學習夏洛這種不怕困難、樂觀向上的精神。無論何時、無論何地,碰到任何困難,都要有信心、有恆心、有決心去克服。

通過這本書,我學到了不少知識,也讓我明白了很多的道理。我懂得了什麼是友誼和生命,懂得了什麼是持之以恆和言而有信,更懂得了要想解決辦法,只有多讀書、多動腦,才能解決問題。

這是一本蘊含着生命、愛和友誼的書,它教會了我如何去珍惜友誼,如何去關愛別人,如何讓有限的生命發揮出最大的價值。讓我們一起去體會《夏洛的網》這本書吧!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八年級作文 篇10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楊蘇磊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如果這個世界沒有書,那就會變得灰暗無比。

在衆多書中,還是《假如給我三天光明》令我百看不厭。這本書講述了海倫凱勒的坎坷故事,只要你翻開這本書,一定會爲海倫女士感到憐惜。這本書出自馬克。吐溫的筆下。在海倫年幼的時候就擁有不同尋常的本領,她在出生以後幾個月,就學會了站立,在一兩歲就發出“茶、茶、茶”的聲音,在她雙目失明雙耳失聰的時候,但還有一個“水”字令她記憶猶新,想想這些一定會讓你感嘆萬千。在一個萬物復甦的好日子裏,年幼的海倫女士突然高燒不退。家裏人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團團轉。最後醫生診斷後宣佈沒救了,她感到萬分沮喪,一個灰暗漫長的夜晚終於過了,一個風和日麗、鳥語花香的早晨緩緩來到我們身邊,海倫女士的高燒竟然奇蹟般的復原了,這件不知來龍去脈的離奇事件,讓海倫家人欣喜若狂,可這已經奪走了海倫的雙目、雙耳。

在這以後的日子,海倫凱勒只能坎坎坷坷過完這一生,大家想想雙目失明,雙耳失聰,整天的生活能有趣嗎?能過好嗎?這對一個人來說是非常沉痛的打擊。最後海倫女士只有一個願望,那就是能擁有三天光明,第一天,海倫女士不知道什麼是靈魂之窗,所以第一個目標是看人,從容貌看出他們善良、淳樸,看出他們的友誼,使自己的生活值得一過;第二天,她想看看祖國的美好景色,人類的飛速進步的奇觀,看那變化萬端的萬古千年;而這第三天,也是最後一天,她想做一天正常人,去正常人經常奔波的地方,所以城市的各個角落,成了海倫女士的目標。海倫女士只想擁有三天光明,而我們呢?每天都成長在陽光下,她的身體雖然不自由,但她活得那麼堅強。純粹是身殘志堅。而我們呢?每天衣來伸手,飯來張口,虛度每一寸光陰,不覺得慚愧嗎?

我們只要花到海倫女士十分之一的時間,你就能成爲棟樑之才,大家千萬不要虛度時光,做一些有意義的事,讓自己的生活更加絢麗多彩。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八年級作文 篇11

我最喜愛的一本書就是《安徒生童話》,書裏的故事有的讓人啼笑皆非,有的讓人傷心不已,有的讓人感悟許多。

我覺得《安徒生童話》裏面最搞笑的故事是《皇帝的新裝》。

《皇帝的新裝》裏面我最不喜歡的人物就是那兩個騙子了,他們爲了賺些錢,就把自己包裝成世上最有名的設計師去欺騙皇帝。他們到一個房間,拿出工具,假裝在手忙腳亂地做着皇帝的新衣,太氣人了。我最喜歡的人物是裏面誠實的士兵。在那兩個騙子剛來的時候,士兵就有一種受騙的感覺,然後就悄悄地盯着那兩個騙子。但金無足赤人無完人,同樣他也有缺點。當他發現那兩個騙子手中根本就沒有衣服時,但是爲了不讓別人覺得他愚蠢,他卻違背自己的良心告訴皇帝這件衣服很好看。看到這裏,我不禁皺起了眉頭,都是這兩個騙子害的,那位士兵纔會騙皇帝。所以我不喜歡那兩個騙子,喜歡那個士兵。同時,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不要輕易上別人的當,受別人的騙。

《安徒生童話》裏面我覺得讓人傷心難過的一個故事就是《賣火柴的小女孩》,賣火柴的小女孩是個既懂事又讓人心疼的孩子。她家裏十分貧困,所以在聖誕節前夜,她還要到街上去賣火柴,爲家裏賺錢。但大家都不買她的火柴,最後她被凍死在午夜街角。我深深同情小女孩那不幸的遭遇,和她相比,我們真是太幸福了。

《安徒生童話》裏面還有一個故事讓我印象深刻,這個故事的名字叫做《醜小鴨》,我喜歡裏面的主人公——醜小鴨,因爲它很可憐,不斷地被大家嘲笑,使她只能等到深夜纔去找吃的。而它的哥哥、姐姐們,不斷地嘲笑醜小鴨,甚至咬了它,把醜小鴨轟出家門,醜小鴨只能風餐露宿,天底下怎會有這樣冷酷的哥哥、姐姐呢?

其實《安徒生童話》裏還有很多很多故事,都值得我們去拜讀,有空,大家也可以買這本書去看哦!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八年級作文 篇12

灰色天空,滿地黃葉,秋風捲起一縷思緒,帶來一抹冬的氣息。清晨的熹微之中,伴着蕭條的寒意,我便想起了魯迅先生,或許是與他的文筆有關。記憶深處中的先生總是孤寂的,悲嘆着的,他以那辛辣的筆觸批評這世間種種,感嘆着人生百味,有時他又會記起溫暖,想起久遠前的記憶。亦如《朝花夕拾》一書,恰如這秋天,即便有蕭條之景,卻也蓋不住夕暉中黃葉滿地的溫情,化作春泥更護花。

先生的散文細數的話確實不少,而散文集中我卻仍偏愛《朝花夕拾》。在先生的一生中,她始終是那個喜歡用一些嘲諷的筆調去書寫人生不公的鬥士。他執筆揮灑的總是那顆爲國爲民的熱忱之心。當偶見《朝花夕拾》後我才發現先生也有着與常人一樣的心緒會懷念,會珍重的將舊事念起。

《朝花夕拾》其言不多,十篇文章撐起了先生的童年和一些過往。先生以他一貫的筆調描述他的書屋,百草園,他的老師,長媽媽,還有那故去的父親。初讀時,只覺得先生在緬懷過去,再讀時發現了這原來先生所懷念的故土人情,社戲,划船,迎神賽會,那些在如今社會煙消雲散的東西,彷彿又隨先生的描繪浮現於眼前。不論是繁瑣的禮節還是封建的觀念亦或是先生的處境都已不是我可以體會得出的,先生藉着自己的過去寫出那代人的悲涼,無奈,在人世中浮沉又漂泊不定的痛苦心情,《朝花夕拾》或許遠沒我想象的簡單。

我念起先生的《朝花夕拾》時,總有那樣一種嚮往,嚮往着去先生的故鄉看看。但我不會去,臆想是一種停留在腦海裏的美好,我不願美好消散。因爲你永遠不可能找到那一個如書中描寫一樣的場景,即便去了我也不會有與先生一樣的感觸,所以我寧願不去先生的故鄉,只停留在書中美好的認知裏。

秋風瑟瑟,品味先生的《朝花夕拾》倒也感觸良多,在不同的時代裏,會有不同的念想,晨微的花朵卻在夕暉中拾起,先生亦如廣袤的秋天,我願拾起灰色天空下的一片枯葉,承載我沉甸甸記憶。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八年級作文 篇13

在西方,有這樣一本書。他曾被18世紀最出名的思想家盧梭這樣評價:“每一位成長中的青少年都值得一讀”那麼這本書到到底怎麼樣呢?

這本書名爲《魯濱孫漂流記》的書故事情節並不複雜,相反還有些簡單。本書主人公――魯濱孫出生在一個商人家庭,他的父母自幼便勸告他要過着安定的生活,幸福而平淡的過一生。但天生熱愛冒險的魯濱孫並沒有聽信父母的話,反而偷偷搭乘遠航的商船去冒險。

一路上,魯濱孫遇到無數的威脅與困難,他甚至被海盜綁架,在僥倖逃脫後,他那酷愛冒險的心並沒有停止,反而更加強烈了。但不幸的是,在一次航行中,他乘坐的船被海浪拍翻了,船上只有他一個倖存者。他一個人在島上頑強生存了28年,積極自救。最終重返文明社會。

在孤身一人流落荒島時,魯濱孫並未一蹶不振。他搜尋工具物資來幫助自己生存。沒有房子,他自己造;沒有食物它便打獵和種田;遇到野人危機時,他積極尋求方法,企圖自救。魯濱孫用自己勤勞的雙手和頑強的意志在渺無人煙的荒島上創建了一個精神上和物質上的雙重王國。

在看完這本書後,我不禁陷入了沉思。魯濱孫毫無疑問是偉大的,他是一位孤獨而又頑強的冒險者。他無懼困難與挑戰,敢於一個人面對一切艱難工作。但我自己呢?我不得不承認自己的無能,自從我們出生後便走上了一條平坦而又舒適的大路,我們從出生到長大,一直生活在父母與社會的呵護下。沒有遭受過真正風雨的考驗。我們無疑是幸福的,但同樣我們也是不幸的。因爲我們沒有真正品嚐過生活中的苦澀與挫折。

魯濱孫還教給我們要學會滿足,我們常常因爲缺少什麼東西而不滿足,是因爲我們對已經得到的東西失去感激之情。只有體驗過更惡劣的環境,纔會越發珍惜自己所擁有的一切。正如拿破崙所言:最困難的時候也就是離成功不遠的時候我們應該學習魯濱孫那種頑強的精神與感恩的品質,相信明天更加美好,只有這樣才能迎來更加光輝的未來。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八年級作文 篇14

五年級的寒假,我從春秋書店買回了一本《重返狼羣》,這是一個感人的故事,一個人和一隻狼的母子緣。

去草原的作者就回了,面臨死亡的小狼被小狼認做了媽媽,作者帶小狼回到了城市,不過三個月,混凝土的森林已容不下這隻來自荒野的狼,作者幾經考慮,毅然帶小狼去到草原,在朋友的狗場中,安了生,而當小狼逐漸長成大狼時,作者更是不顧一切,隨着小狼走進荒野,過上了野人的生活,經歷多次生命危險之後,狼找到了家人,作者卻再也捨不得這相伴兩年的狼子,但是作者依舊把小狼放了回去……

這本書我早已讀過許多遍,可當我再一次去細細品讀,作者與小狼的感情,解放小狼天性,努力讓小狼擁有和野狼一樣能力的時候,眼淚依然像第一次讀一樣,源源不斷的滾落,作者不顧生命危險獒口救小狼,小狼在作者重病時,在那個糧食極度缺少的時間裏,把自己唯一的野兔存糧給了作者,那時的小狼也有四五天沒吃肉了,那感人的描述多次讓我心中也泛出朵朵感動的浪花,這樣難能可貴的感情,又有誰能不爲所動?作者生病的時候,小狼再也不與別的同伴玩耍,整日趴在窗口,不論風吹雨打,就算有一次一天都是狂風暴雨也是依舊,像他這樣做的原因,卻只爲每天可以在作者吃藥時見她一面,狼一直是對敵人,對自己更狠,多少人說狼的無情,卻不知他們把所有最真摯的感情,給予了愛自己的親人。

作者更是爲了小狼在藏獒口中把小狼解救出來,藏獒那巨大的爪子,鋒利的牙齒劃破了作者的手臂,那可怕的渾身是武器的藏獒有多少人害怕着,作者也曾是其中一員,可爲了狼,卻什麼也不顧了。這樣深深的母子情,這樣令人感動的人狼緣,這樣飽含感情的書,有誰能不喜歡呢?

我一向是粗心的人,但這本書,卻是完好無損,如同剛買回來一樣。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八年級作文 篇15

自長大以來,我讀過許多書,但我最喜歡的一本還是當《紅樓夢》莫屬。它是由曹雪芹編寫的四大名著之一。

我認爲,一本書,久傳於世,盛而不衰,且在我國文學上佔有一席之地,這無疑肯定了《紅樓夢》這本書。這本書講了一個大家族由盛到衰的演變歷程,但最令我着迷的,卻不是這點。而是賈寶玉與林黛玉的愛情。賈寶玉和林黛玉兩人情投意合,最後卻礙於種種原因沒有在一起,以悲劇的方式收尾。

當時的.封建社會,有這樣一句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家中的長輩並不支持賈寶玉娶體弱多病的林黛玉,而更傾向於條件更好的薛寶釵。賈母雖對賈寶玉的婚姻有絕對的話語權,但她對林黛玉的喜愛只是對外孫女的喜愛,而不是對待孫媳婦的喜愛。於是他們的愛情就如埋在巨石下的嫩芽,見不得光。

賈府是要靠男子維持富貴的,所以賈寶玉一定會進京趕考,入仕爲官,而這都需要她的妻子來操勞大大小小的事務。而林黛玉在後面連自己都照顧不好,更何談去操勞整個賈府了。而薛寶釵卻不一樣,她非常健康,也有精力去打理。

林黛玉是性情中人,直來直去,敢愛敢恨,敢作敢當,透着一股人人平等的信念。而薛寶釵就像那個時代的大家閨秀的典型,她爲人圓滑,更懂人情世故,她似乎更適合當那個時代封建大家族的媳婦。

種種原因,導致二人相愛不能相守。這邊鑼鼓喧天,熱鬧非凡,另一邊卻是肝腸寸斷,苟延殘喘。可憐的是,林黛玉到死也以爲是賈寶玉負了她。賈寶玉在成親的時候,一直以爲將與他廝守一生的是他最愛的黛玉,不敢在拜堂的時候掀蓋頭,怕黛玉會生氣,眼裏滿滿的期待,卻都在掀起蓋頭的一剎那支離破碎。如果他早些掀開蓋頭,結局會不會不一樣?答案是,世上沒有如果。

林黛玉和賈寶玉是我最喜歡的書《紅樓夢》的主線人物,亦是我心中的意難平。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八年級作文 篇16

“過五關,斬六將,我怎麼會不知道這個英雄人物呢?那是威風凜凜的關羽。”我看着老師的練習,脫口而出。哎!談到關羽,便令人想起《三國演義》,那可是我最愛看的書了。

記得我剛買這本書是爲了免受媽媽的訓誡——不看書,只愛看電視。沒意思地把它買了。好幾個月了,一個字,一段文也沒看過,可以說是糟蹋了它。我只把它當作顯示我愛看書的工具。

不過那一天,我終於懂得珍惜它,愛護它。

當時的我,因好朋友的逝去而感到低落,也沒意思去讀書,總是分心於悲痛中。我躲在屋裏哭,爲了不哭,我從旁邊的書中拿出了這一本《三國演義》,認真地看。晶瑩的淚珠乾涸了,只有安靜,只有孤零零的我在看書,萌動着我枯乾的心靈。

我忘卻了任何事,一心看書,慢慢地,對裏面的精彩的故事開始感興趣,一天不看,總覺得渾身不舒服,沉迷書中的故事甚至超出晚睡時間。人物的生動描寫,故事的內容我最爲關注,威武的張飛,仁義的劉備,堅毅的關羽,我無不熟悉。特別是關羽那威風形象——身長九尺,胸飄鬍鬚長有二尺,面如棗紅,脣若塗脂,丹鳳眼,臥蠶眉。更甚者,面對割肉,面不改色;面對死亡,視死如歸,令我萬分感慨。而每次打開《三國演義》,我總是先看篇章,特別留意我佩服的關羽。自然,我便對《三國演義》產生濃厚的興趣。

每一天,我都要仔細地看三章故事,不然,吃不安,睡不着,自然也對《三國演義》有了感情,直到我把這本書看完,才放下心來回到過往快樂的生活。但,我依然對《三國演義》念念不捨,便給自己做了些關於《三國演義》的問題,自己作答,使我對這本書有了更深認識。隨後,我還買了其它的名著,認真去看。漸漸地,我愛上了看書。

《三國演義》,是你把我從沉鬱中救出來,是你讓我感到了看書的快樂。我喜歡你,你讓我從此走進廣闊的書籍世界。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八年級作文 篇17

高爾基說過:“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我最喜歡的讀的其中一本書是——《三國演義》,它是四大名著之一,書裏講了二百多個人物,他們有劉備、關羽、張飛、曹操、諸藹亮等。此書內容主要講了魏、蜀、吳三國之間發生的鬥爭。

從開始的“桃園三結義”這個故事,讓我對劉備產生了敬佩之情,劉備對兄弟善良的情意深深地打動了我。同時劉備爲了成就一番事業不怕苦不怕累,就以“三顧茅廬”來舉例:劉備爲了一統天下,只因缺少足智多謀的人才,這時,元直臨走前將諸葛亮推薦給了劉備,經三次拜訪才請到大名鼎鼎的諸葛亮出山來輔佐自己。劉備堅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去學習。有一次上體育課,老師讓我們測試四百米長跑,要求我們在一分三十秒內跑完,輪到我了,哨子一響,四個同學開始飛奔起來,一圈兩圈………我雙腳發軟,呼吸急促喘不過氣來,實在是跑不動了,眼看着只有一百米了,必須得把這短短的一百米跑完,這時我想起了劉備的堅持不懈,一鼓作氣,衝了上去,啊,終於在規定時間跑完了。

人無完人,劉備有個缺點就是不夠沉着冷靜,當關羽和張飛二位兄弟遇害後,他十分惱怒,不聽軍師諸葛亮的勸告,點起所有兵將討伐吳國,被陸遜之計所害,損失慘重!如果當時他能冷靜一點也就不會造成後來失利的局勢了。

還記得不久前數學老師讓我們帶一枚色子去學校,色子家裏有,不用擔心。當時媽媽在檢查作業,我在一旁玩色子。突然,媽媽看到一個錯誤,讓我來訂正,錯誤訂正後好收拾文具時卻發現色子不見了,一下我變成了熱鍋裏的螞蟻——團團轉……突然,我想到了劉備不冷靜的下場,使我立馬冷靜了下來,開始仔細回憶細節慢慢找,還真的在書桌下的角落裏找到了色子。

《三國演義》這本書給我最大的啓示就是對朋友要真誠相待,對學習和生活要不怕吃苦不怕受累,遇到事情了要沉着冷靜!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八年級作文 篇18

書,一直是我最好的朋友,它不但豐富了我的知識,而且開闊了我的眼界。我讀過許多的書,最喜歡的要數羅貫中寫的三國演義。

這本書主要寫了漢末晉初之間魏、蜀、吳三國之間的明爭暗鬥,章章妙語連珠,節節精彩無比。

書中猛將如雲,謀臣似雨,大將成百上千,我最敬佩的是張飛。他武藝高強,手執丈八蛇矛,取敵方首領之首級如探囊取物一般,而且機智勇敢,長板橋上,曹操率幾十萬兵力,攻打劉備,他自告奮勇,替下趙子龍後,身邊只有一百不到的士兵的,於是讓他們每匹馬上綁上竹竿,跑來跑去,煙霧陣陣,謹慎小心的曹操誤以爲有埋伏,不敢前進,又三聲吼,將曹操身邊夏侯傑嚇得肝膽破裂落馬而死,趕跑曹操。

張飛武藝絕倫,蜀國丞相諸葛亮的智慧更令我讚不絕口。

諸葛亮一生七伐北方的魏國,最著名的一戰要數火燒葫蘆谷了。他調兵譴將,派王平、張苞在主營兩旁樹木叢中埋伏,自己統率大軍,在葫蘆谷中埋放樹木、炸藥等各種易燃物品,又將葫蘆谷圍了個水泄不通,萬事俱備,就派人去魏營挑戰,等他們全部出來之後,引他們往葫蘆谷去,司馬懿自知有計,急令停止,王平、張苞從後面殺來,魏軍沒防備,只好往前逃進葫蘆谷,諸葛亮馬上行動,點起火來,霎時火光沖天,濃煙滾滾,趁他們像無頭蒼蠅亂撞時,又設下絆馬繩,一連將魏軍打得潰不成軍,炸死的、燒死的、砍死的無數,軍士們又舉着火把衝進去,遇着魏國士兵就殺,只有司馬懿與幾位高級將官左突右衝,可什麼也看不清楚,又怕傷了自己人,忽然,天降大雨,澆滅了火種,被司馬懿幾人奮力衝殺,突出重圍跑了。雖然沒殺死主將,但這一仗也在三國曆史上寫下了光輝的一頁。我更是對諸葛亮這位軍事奇才敬佩的五體投地。

我希望沒看過《三國演義》的同學多看看這本好書。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八年級作文 篇19

《西遊記》是我國四大名著之一,取材於唐太宗貞觀年間,僧人玄奘去竺(古代印度)取經的事蹟,由明代文學家吳承恩集合民間傳說、話本、戲曲等資料,經過艱苦的創造改寫而成,是我國古代最有代表性的神話小說,具有驚人的藝術成就。

魯迅曾評價西遊記:神魔皆有人情,精魅亦通世故。小說以天馬行空的綺麗想象向人們展示了唐僧師徒四人在茫茫西行的取經之路上遭遇的種種艱難險阻,並將這些艱難萬險幻化爲險象環生的九九八十一難。

師徒們還沒有取經時都是大名鼎鼎的妖神,首先說師傅唐三藏,在天庭是頂天立地的金蟬子。孫悟空是石頭縫裏蹦出來的一隻妖猴,出來後當了花果山的大王。豬八戒是天蓬元帥,因爲調戲嫦娥,被逐下凡間爲豬妖。沙悟淨本是沙河的妖怪,當唐僧取經時,成爲了第四名取經人。最後一個白龍馬,是海里的一條龍,化身爲馬。每一個人物都非常鮮明。

我最喜歡的一個片段就是孫悟空闖入龍宮獲取金箍棒。猴兒們整日操演武藝,日子過得好不逍遙。一日空想,大王怎能沒有兵器?猴孫們說龍宮裏的寶貝很多,要什麼有什麼,孫悟空便跑去龍宮向龍王要兵器。龍王拿出一杆三千六百斤重的九肢叉來。孫悟空試試說不夠重太輕了。龍王又臺出一柄七千二百斤重的畫杆萬戟。孫悟空又試了試說還是太輕了。孫悟空看到龍宮外有一根柱子,龍王大叫,那是定海神針,不能拿,一向不服輸的孫悟空,過去直接把它撥起,變成針放進耳朵就獲得了金箍棒,從此,用它護送唐僧去西天取經。

這一路上,他們求取芭蕉扇,翻過火焰山、三打白骨精……歷經了千難萬險,戰勝了一個又一個妖魔鬼怪的阻撓,終於取到了真經成了仙。這本書通過這些故事,體現出孫悟空不達到目的不罷休的追求精神。在歷經時間錘鍊的《西遊記》中,竟深深蘊含着新世紀人們最渴望的自由精神……我更明白爲什麼它能夠傳承至今了。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八年級作文 篇20

我喜歡的書有很多,但給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我最喜歡的書卻只有那一本,那就是《親子晚安故事》。我爲什麼喜歡它呢?那是因爲它裏面的故事不僅有教育我們小孩子的,而且還有教導我們家長的。

我把這本書中自認爲最有教育意義的一個故事講給大家聽聽吧:

以前,有一對母子,這對母子有一個很大的缺點:看見什麼偷什麼。一天,兒子才學校回來,高興地對媽媽說:“媽媽,你看,我今天又偷了一本書,還有一個漂亮的文具盒呢。”媽媽聽了不僅 沒有訓斥兒子,反而還誇獎兒子:“以後再偷些更值錢的東西!你看,今天媽媽也給咱家“新買”了一件物品,噓……是我趁別人不注意偷回來的。多麼漂亮的包包啊!以後媽媽每天揹着它去逛街。”

後來兒子越偷越大,起初是偷鉛筆盒,慢慢地,偷起了錢。在

某商場偷錢時被商場的保安抓了個現行,被移送到當地的法庭。法庭上,兒子對母親說:“媽媽,你過來,我有話想對你說。”媽媽心想:兒子肯定是想把他身上偷的值錢的東西交給我。媽媽趕緊奔走到兒子身邊,俯下身子,把耳朵緊貼到兒子嘴邊,心裏美滋滋的。

令人驚歎的事情發生了。兒子一句話也沒說,猛的上前狠狠的咬住了母親的耳朵,頓時,媽媽的耳朵鮮血直流,如同流水從山上流下,血漸漸地染紅了地板,所有在場的人呆住了,而兒子說的話更讓所有人驚歎不已:“媽媽,小時候我偷東西時,你爲什麼不加以制止呢,如果你對我嚴加管教,我也不至於淪落到現在這地步啊!我恨你,媽媽!”

我還記得那句諺語:從小偷針,長大偷金。這不正是上述故事的真實寫照嗎?故事教育我們“不以惡小而爲之,不以善小而不爲”。

讀了這個故事,你是不是也被震驚了?《親子晚安故事》這本書中還有許許多多這樣的好故事,讓我學習到學生課本上學不到的經驗和教訓,所有我特別喜歡這本書。

怎麼樣,這本書是不是特好看,想看就趕緊來我這借讀吧!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八年級作文 篇21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兔子坡》,是紐伯瑞兒童金獎的作品,作者叫羅伯特·羅素。

這本書的由來,是我在上二年級時候的一個星期天,爸爸、媽媽帶我和弟弟一起逛鴻泰購物商場,選購家裏日常生活用品。逛到了書櫃旁,我突然發現了《兔子坡》感到十分的好奇,叫到:爸爸你看兔子坡!有意思。於是,就從書櫃上幫我取下來。爸爸取下書,看了看說道:“堾業!你瞧金獎的標誌,這本書不錯,爸爸給你買下,回家去好好讀讀。”我聽了很高興,於是爸爸就幫我買了下來。

我回家後,仔細的讀了讀,才知道這本書講的是一個童話故事。故事說的是在一個山坡上住着許多許多的小動物,它們過着很艱苦的生活。山坡雖大,但盡是光禿禿的石頭,只有一塊大不太大的田地,卻也排不上用場,因爲那片地,是一座房子院落,可那房子已經三年沒有人住了,一直荒廢……

有一天,一個好消息來了,大家聽說一個新居民要搬到房子裏來住,動物們的心情一下了激動起來。不過它們還十分的擔心,不知道新居民是不是莊稼人?於是,它們議論紛紛……

讓我最深刻的地方,是小喬吉自己獨自去找阿那達斯叔叔的一段情節,一條兇狠的獵狗發現了他,窮追不捨,小喬吉拼命地往前跑,絲毫沒有怯懦。小喬吉被獵狗追趕到山頂時的時候,山頂上沒了去路,眼看獵狗就要撲過來,小喬吉二話不說,不顧一切,奮勇、堅強的跳下去……

這本書有很多精彩的地方,也有很多令人感慨的場面,不過讓我敬佩的是那些小動物們生活環境雖然惡劣,但他們卻不畏生活艱苦,雖有猛獸侵犯,但他們從不怯懦,依然勇敢、堅強、的拼搏,他們有積極向上的生活態度;他們有大膽嘗試的勇敢精神;他們有不畏強權的堅強意志。

這本書還讓我懂得了一個道理,那就是不管是做什麼時,都要大膽、勇敢、堅強的去嘗試,只有這樣,纔會成功。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八年級作文 篇22

友誼,我認爲它可以帶你駛過洶涌澎湃的大海,也可以幫助你劈山填海,它是一種僅次於親情的感情。《夏洛的網》正是向我體現了友誼的偉大。

雖然書中很多細節一筆略過,但是仍然可以感受到夏洛對威爾伯的愛,那種包含了不捨,卻遠勝於不捨的愛。那些愛透露在:夏洛爲威爾伯織得每一個文字上,透露在夏洛鼓勵威爾伯活下去的每一句話上,透露在夏洛默默地爲了她最好的朋友付出的一點一滴。在夏洛生命的盡頭,她依舊爲她最好的朋友也是唯一的一個朋友編織了最後一個詞:謙卑。

或許在夏洛心中,威爾伯就是一個極其完美的人。夏洛很開心威爾伯可以做她的朋友。而夏洛的身影在威爾伯眼裏也日漸偉大,她並不是那麼殘忍,那麼冷血,那麼冷酷無情,她已經成爲威爾伯世界裏的一部分,既特殊有重要的一部分,就好似樹葉與葉脈,沒有葉脈,樹葉就無法吸收陽光和養分,無法生存。威爾伯不在意名利、權力、金錢、榮譽,他只在意夏洛與生命,是夏洛給予了他生活的希望,在夏洛承諾說:“我救你。”的時候,心裏一定是波瀾萬千的。在夏洛的最後,生命的盡頭,沒有任何一個誰陪在她身邊。但是我相信,夏洛一定是懷着希望死去的,因爲她做完了她要做的事。而夏洛也知道,她的壽命,蜘蛛的壽命,是那麼短暫,彷彿一片枯黃的落葉輕輕飄落在寂靜的湖面上,浮出一陣陣淡淡的漣漪。她也許只是威爾伯的一部分,可是,威爾伯卻是她的全部。

我羨慕威爾伯,因爲他有一個肯爲他付出的夏洛,我喜歡夏洛,因爲她無私的付出、堅定的信念感動了我,就像夏洛對威爾伯說的那樣:“你要活下去,威爾伯!”《夏洛的網》講述了夏洛的全部,友誼的偉大,永恆的精神。書中那些感人的片段使我喜歡它,我相信,夏洛是永恆的,而她也從未後悔過,那個承諾:“我救你。”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八年級作文 篇23

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想必大家都喜愛這句諺語。我就很喜愛讀書,所以每次寫作文的時候我的材料都十分多。這次聯通公司的叔叔阿姨給我校捐了很多書,我迫不及待的尋找着、讀着。在這些書裏我最喜愛的一本書是《故事中的大道理》。

《故事中的大道理》這本書讓我受益匪淺,一個小故事竟能說出一個大道理。《故事中的大道理》十分的好看,在這本書裏,有我最喜愛的一個小故事名叫:熊爸爸買鞋。

熊爸爸買鞋講的是:在一個春天,小熊要過生日,熊爸爸給他買了一雙藍色的運動鞋、一雙白色的涼鞋、一雙紅色的靴子。

有一天,爸爸帶小熊到遊樂場去玩。小熊找到了那雙藍色的運動鞋,可是它穿來穿去,怎樣也穿不進去,小熊看着躺在地上的運動鞋,悲哀極了。

夏天到了,熊爸爸帶小熊去郊遊,小熊找出了那雙涼鞋,可他還是穿不進去。熊爸爸說:“夏天赤腳也挺舒服的。”到了半路,小熊的腳疼了起來。於是熊爸爸背小熊到了家。

冬天來了,外婆要過生日,小熊又找出了小靴子,可是他穿不進去。熊爸爸這才明白,原先鞋子不能早買。

爲什麼熊爸爸給小熊買鞋都不適宜呢?原先,熊爸爸買鞋思考不周全,沒有想過鞋合不適宜,需要穿在腳上才明白合不適宜,還有他忘了小熊的腳是會長大的。故事告訴我們做事之前要有充分的準備,不要盲目行動。

故事是這個世界上最讓我們喜愛的乃至着迷的東西之一。故事有着曲折生動的情節、栩栩如生的人物、風趣幽默的語言、耐人尋味的寓言。

在我們成長過程中,好故事一向陪伴着我們,他們揭示的道理深深印刻在我們的腦海裏,無法磨滅,讓我們受益終身,與父母關懷、老師的教導一樣,是我們人生道路上不可缺少的心靈雞湯。

就是在小小的故事當中,我們領悟了一個又一個寶貴的生活哲理,我們就這樣長大了……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八年級作文 篇24

冰心奶奶曾寫過一句話:讀書好,多讀書,讀好書。我每天閱讀各種各樣的書籍,暢遊在書的海洋裏,讀書讓我心情愉悅。

其中,有一本書讓我印象深刻。這本書是《青銅葵花》,書的作者是著名的兒童文學作家曹文軒。每當我讀曹文軒的作品時,總讓我感受頗深。這本《青銅葵花》也不例外。

主人公青銅和葵花,一個是啞巴,嚮往正常人的生活。一個是孤兒,渴望得到家的溫暖。他們各有各的不幸。這本書主要講述了這兩個人生活在一個家庭裏,青銅是哥哥,葵花是妹妹。他們一起經歷了蟲災、水災、貧困等生活給他們帶來的折磨,在風雨中頑強生活的故事。

葵花是孤兒,從小就很懂事,來到這個家後,她刻苦讀書照顧家人。她爲了給家裏省下燒油的錢,跑去同學家寫作業;貧困的家庭條件連照一張照片都算一筆大支出,她努力抑制住心中的渴望;奶奶生病了,她瞞着家人自己坐船去江南撿銀杏掙錢,希望能給奶奶治病。她是一個多麼懂事又讓人憐愛的小姑娘啊!

青銅也是“窮人家的孩子早當家”。在大雪紛飛、天寒地凍的嚴冬,他守在鎮上賣蘆花鞋,爲了給家裏添一份收入,把自己穿的蘆花鞋也賣出去,最後光着腳踏着雪回去;他處處讓着葵花,家裏只能供一個人上學,他耍小把戲把機會給了妹妹;他不讓葵花受欺負,每天趕牛接葵花上下學;葵花失蹤的那些天,他提燈整夜整夜的守在她失蹤的橋上。

苦難雖然折磨人,但是也能使人成長,青銅和葵花在相處的過程,心靈也受到了洗滌,讀者們也一樣。

青銅葵花在如此艱苦的環境中成長,我也受到了感觸,我覺得,我可以幫家裏分擔力所能及的家務,可以孝敬長輩,在爸爸下班後給他倒一杯水,在媽媽休息時爲他捶背……我想類似的行動有很多。

每當我讀這本書時,總是一次次被震撼、被感動!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八年級作文 篇25

在你眼中,書會給你的人生帶來怎樣的驚喜?是如那甜美的香茗,讓你回味無窮;還是如那神聖的階梯,引領你攀登上至高無上的寶座?在我看來,他們像一盞盞光芒四射的指路明燈,照亮了我前進的路。但我還是最愛我的那本厚厚的《三國演義》。

在我讀二年級的時候,老師剛講完草船借箭這一篇課文。我就對三國的歷史很感興趣。剛回到家就迫不及待的和媽媽去新華書店,在一個角落發現了它我雙手緊緊的把書抱在懷裏,歡呼雀躍。可是當我開始閱讀時,就沒有這麼容易了。雖然這本書是“彩圖注音”的。但對那時候的我來說。簡直就像一塊硬骨頭—啃不動啊。沒過幾天我就讓他去休長假了。

直到我讀四年級的時候,我在偶然之間又發現了它。又開始慢慢的咀嚼,這次的感受果然不同了。我才發現《三國演義》是這麼有趣的一本書。我一口氣讀了一大半,書中的人物形象深深地刻進了我腦海中。性情寬厚的劉備,頗具雄材的曹操,善計謀爾通兵法的諸葛亮。他們每天都在閃現在我的腦海中。我時而想做劉玄德得那樣受人愛戴的君主,是想做孔明那樣神機妙算,具備文韜武略的奇材,是想做關雲長那種馳聘沙場而有情有義的將軍。一個個英雄人物,在我幼小的心靈裏埋下了理想的種子。

後來由於學業負擔重。我很少有空去品讀這本書。嗯,只要有時間我也會抓緊時間的去讀。

以此,我以英雄爲榜樣,努力學習,發奮拼搏,上課認真學習,課後拼命讀書。首見奇效的是我的作文。作文分數幾乎是直線上升。我的作文還在學校得過獎。但僅有這點成績還不夠,白尺竿頭還需更進一步。爭取更大的成績,因爲我離三國英雄的標準還差得很遠。要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它不僅讓我瞭解古老悠遠的三國曆史,還讓我重新理理,感悟到三國之症,不是爲私利而戰,而是爲了統一全國的大業,讓老百姓早日脫離戰爭的苦難。

好書不厭百回讀《三國演義》不愧爲一部經典著作。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八年級作文 篇26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莎士比亞說:“書籍是全世界的營養品。”我雖然看過很多書,但我最喜歡的還是《淘氣包馬小跳》,《淘氣包馬小跳》系列講的是廢話大王毛超、貪吃鬼唐飛、快步力大的張達和淘氣包馬小跳四個調皮蛋在一起發生的所有的事。

他們懷有一顆好奇、善良一羣調皮可愛的小學生在課堂內外發生的故事,書裏的故事幽默生動、十分逗人。比如說:被同學們稱爲河馬大叔的張達吧!因爲他嘴長得大,舌頭也大,所以說話含糊不清,把“馬小跳”喊成“馬到”,“是不是”說成“氣不氣”,鬧了不少笑話。再說廢話大王毛超,你不得不佩服他的口才,有一次,媽媽生氣不理他的時候,他竟然對着一盆花說:“給你點陽光,你就燦爛;給你點水你就氾濫。”氣得媽媽朝他乾瞪眼。馬小跳更逗,他之所以這麼調皮好玩,還因爲有一個和他一樣好玩的爸爸。他爸爸十分同情他的作業多,多得和爸爸玩的時間都沒有,於是忍不住幫兒子做,可糟糕的是還寫了個錯別字,把“真”字少寫了一橫,結果被老師查出來罰他老爸抄100遍認真的“真”字,你說逗不逗?書中有有很多人物如:淘氣包馬小跳,漂亮女孩夏林果,同桌冤家路曼曼,笨女孩安琪兒,瘋丫頭杜真子,小大人丁文濤……每次讀到他們的故事都感到快樂無比,對生活充滿自信,有時還把自己當成故事中的一員,寫的栩栩如生我真是太喜歡這本書了!後面還有許多有趣的故事,如果想知道就快看書吧!書能告訴你天涯海角每個地方發生的事。《淘氣包馬小跳》真是一本好書,它讓我認識了一個調皮但善良的小男孩,馬小跳成了我在書中找到的最好的朋友,給我的課外生活帶來很多的歡樂,讓我從此更加喜歡讀書,並從書中找到更多的朋友,學到更多知識吧!

高爾基說:“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這句話說得真沒錯!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八年級作文 篇27

高爾基曾經說過“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我覺得他說的對極了,書可以讓人得到豐富的知識;可以讓人更有修養,讓人受益匪淺。

我非常喜歡牧玲寫的一本書——《叢林守護神》,它是《艱難的歸程》姊妹篇,是我在看完《艱難的歸程》後擔心牧犬“阿蓬”的命運,纏着媽媽給我買的。該書主要講了退休牧工老金帶着牧犬阿蓬回到了城裏的家,兒子、媳婦並不孝順他,也不喜歡阿蓬,而且阿蓬不適應城裏的環境還鬧出了許多笑話,別人都嫌棄它。後來,因爲阿蓬捉住小偷,大家對它的態度發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轉彎。老金的兒子想發財,於是就把阿蓬偷偷賣掉了,好在老金幾經努力把阿蓬找了回來。一次,老金鄰居家發生火災,阿蓬奮不顧身衝進火海救出了鄰居家的嬰兒,又救出了鄰居家的女人,被火灼傷的阿蓬最後救出了鄰居家的小狗娃,連命都快沒有了,卻因爲把小狗娃的脖子上咬了一個印,男主人不願意了,對阿蓬一陣拳腳相加。阿蓬對城市、對城裏人的信任被徹底地摧毀了。

於是,老金帶着阿蓬離開了城市,回到了山林。老金成了護林員,阿蓬成了“護林犬”。在神奇的山林裏,它結識了護林犬黑皮,豐富的山林生活給它帶來了前所未有的快樂。在一場與瘋豺的戰鬥中,阿蓬髮現自己的兒女被垂死的母豺偷換,圍繞是否收留義子,阿蓬和黑皮幾近反目,後經老金調停,阿蓬充當了紅豺的“義父”和“教練”,使幼豺健康成長。幼豺迴歸山林時,竟“恩將仇報”咬傷義母,阿蓬又經受了新一輪的考驗。讀完這本書,我感慨萬分:城市從來不是牧犬的歸宿,牧犬是屬於山林的,被牧犬養大的紅豺最終離開了人類的庇護,迴歸了自然。不管是它們,還是我們,最終還是要踏上回鄉之路......

同學們,讓我們好好讀書,叢書中汲取更多的知識、更多的營養吧!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八年級作文 篇28

夏活蒂·勃朗特寫的《簡·愛》是我最喜愛的一本書,書中的主人公簡·愛有着一顆堅強高尚的心靈,她那頑強的精神常常地打動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幾乎一口氣讀完了這本世界名著。這部作品,語言文字的優美流暢,那何須我多說。而女主人公那份坎坷曲折的經歷和她追求平等真摯感情的執着精神深深地感動了我,我真的很喜愛她。

簡·愛自幼父母雙亡,寄人籬下,飽受欺凌。之後,她進了孤兒院,一個朋友也沒有,院長很壞,她讓簡·愛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簡·愛。簡·愛受盡了磨難。之後簡愛和一位名叫海倫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幾年後海倫就身患絕症去世了,簡·愛很悲哀,她又沒有朋友了。

就這樣,簡·愛在孤獨中漸漸長大了。她貧窮、矮小,貌不驚人,但她憑着一顆堅強高尚的心靈,自尊自立,當上了一名家庭教師。這個家的主人脾氣很溫和,他待簡·受很好,他們很快就相愛了。然而,就在他們真心相愛的時候,簡·愛發現主人還有妻子,簡·愛不願淪爲情婦,她悲哀地離開了。之後,男主人因爲發瘋的妻子放火燒了莊園,女主人在火災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絕望孤獨的時候,簡·愛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邊,經過了種種艱難,他們最後獲得了最真誠、最珍貴的感情。

“不經歷風雨,怎能見彩虹?”這是簡·愛的真實寫照。她經歷了風風雨雨,最終獲得了最真誠的感情。這本書的開頭和結尾有着鮮明的比較,還突出了中心,那就是隻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總會有好結果。從一個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簡·愛唯一不變的是善良、堅強和自信。她以一個心靈高潔,維護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廣大讀者喜愛,這也是這本書一百年來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簡·愛一樣的人很多,他們歷盡了磨難,以善良的心贏得了別人的信任,從而也結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誠,需要付出,願天下善良的人們終有好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