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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隻包包的生涯日誌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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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隻手袋,我的質地是帆布,對,就是帆布。主人給我起了一個奧口的名:LV。

一隻包包的生涯日誌散文

其實,名字只不過是一個符號而已。可是,不知道哪個缺德的傢伙給我加了一些討厭的形容詞。例如:品牌文化,頂級奢侈品······

這,讓我萬分厭惡!

這,又是憑什麼?

難道是憑那些暴發戶?難道是憑那些自以爲小資產階級的拜金主義者?抑或是那種無知裝深刻的,呵呵,還是那些愚昧的還不如無知的?

我不知道,我迷惑着!

我,一直被模仿,但是我一直未被超越。

箇中原因,很多人在探討,包括全世界。

這令我更加迷惑!

我不就是一隻包包嘛!值得嗎?

我的朋友GUCCI告訴我:“這很值得,因爲,咱們是貪慕虛榮之人心中的偶像,或者神。”

無意之間,我邂逅了新的主人,我再也不是陳列在那強烈射燈下那華而不實的專櫃上的我啦!

我的主人帶我周遊世界,歐洲,美洲,亞洲,澳洲······

她愛我,把我當她的所有,一切,令我最欣慰的是,她總是讓我一塵不染,讓我始終都有新生的感覺!

可是,有一天,我的主人突然破產了,房子,車子,戒指,盡數消失,唯獨對我還是戀戀不捨。

我對主人說:“把我也賣了吧,畢竟我可不能當飯吃哦。”

主人卻說:“你當然不能當飯吃哦,但是你是我的.精神食糧啊!看着你,我就飽了。”

人類的話真不可信!可以說是虛僞!

主人最後還是拋棄了我,把我扔進了典當行。

我,只得任命,因爲我只是一隻包。

最後,我經歷了一個輪迴,一個永遠在地獄的輪迴。

我的第二任主人是一個高級白領,她之所以買我,是因爲和別人的一個打賭:“我花XX千元買個九點五成新的LV!”

不愛我,請放了我,別把我當A貨使,請你在每次拎起我的時候,洗乾淨你那髒手!

日復一日,我的變色配皮由白轉黃,由黃轉黑,不爲別的,就因爲她那雙髒手,與她總是帶我去炫耀的那種烏煙瘴氣的環境。

我被毀了!

毀的很徹底,無法修復,我問上帝,爲什麼命運對我如此不公?

上帝卻告訴我:“孩子,這不能怪你啊!其實你只是一塊帆布以及一點點破牛皮拼湊成的東西而已,不知道哪個王八蛋把你當番茄一樣炒,把你炒的這麼紅,炒的這麼昂貴,這麼奢華。”

呵呵,上帝,我除了任命,還能做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