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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桃殺三士的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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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源出處

二桃殺三士的典故

《晏子春秋 ·內篇諫下》:“公孫接、田開疆、古冶子事景公,以勇力搏虎聞。晏子過而趨,三子者不起,晏子入見公曰:‘臣聞明君之蓄勇力之士也,上無君臣之義,下無長率之倫,內不以禁暴,外不可威敵,此危國之器也,不若去之。’公曰:‘三子者,搏之恐不得,刺之恐不中也。’晏子曰: “此皆力攻勍(qing) 敵之人也,無長幼之禮。’因請公使人少饋之二桃,曰:‘三子何不計功而食桃?’公孫接仰天而嘆曰:‘……’援桃而起。田開疆曰:‘……’援桃而起。古冶子曰:‘……’抽劍而起。公孫接,田開疆曰:‘吾勇不子若,功不子逮,取桃不讓,是貧也; 然而不死,無勇也。’皆反其桃,挈領而死。古冶子曰:‘二子死之,冶獨生之,不仁; 恥人以言,而誇其聲,不義; 恨乎所行,不死,無勇。雖然,二子同桃而節,冶專其桃而宜。’亦反其桃,挈領而死。使者復曰:‘已死矣。’公殮之以服,葬之以士禮焉。”

釋義用法

春秋時齊景公手下有三名勇士公孫接,田開疆和古冶子,他們恃功傲慢。晏子建議景公除掉他們,設計讓景公賜給三人二桃,讓他們論功食之。前二人論功後各取一桃,最後古冶子論功最大,但已無桃,前二人愧悔,返桃而自殺。古冶子見二人已死,自己認爲獨生不仁,也自盡了。這樣晏子只用二桃便除掉了三人。後以此典指以計謀除掉他人。

用典形式

【二士桃】 唐·盧象:“閉蔭七賢地,醉餐二士桃。”

【二桃棄】 明 ·陳子龍:“軒冕甘爲五鼎烹,壯士翻爲二桃棄。”

【齊三士】 清·錢謙益:“長吟頗惜齊三士,撫卷誰知魯二生。”

【齊相計】 清·吳偉業:“三士漫成齊相計,五湖好載越姝行。”

【泣二桃】 清·吳兆騫:“謗書何事騰三篋,壯士由來泣二桃。”

【二桃殺士】 清·錢謙益:“千駟不匡君,二桃能殺士。”

【齊相二桃】 唐·李白:“力排南山三壯士,齊相殺之費二桃。”

【二桃殺三士】 三國 ·諸葛亮:“一朝被讒言,二桃殺三士。”

【園桃譏士驕】 明 ·陳子龍:“小山足賢隱,園桃譏士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