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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講普通話黑板報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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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漢民族共同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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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共同語是民族內部共同用來交際的語言,是識別一個獨立民族的主要標誌之一。

漢民族共同語最晚在上古的夏商周時期就產生了。當時的民族共同語叫“雅言”,主要流行於黃河流域,我國第一部詩歌總集《詩經》的語言就是雅言。漢代的民族共同語叫“通語”。唐宋時期,人們寫文章、作詩詞非常注意使用“正音”(國家頒佈的讀音)。明清時期的漢民族共同語叫“官話”。民國時期漢民族共同語叫“國語”。新中國成立後的漢民族共同語叫“普通話”。

普通話以北京語音爲標準音,以北方話爲基礎方言,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爲語法規範。它作爲我們漢民族共同語的地位是歷史形成的。一方面,作爲北方方言代表的北京話,數百年來作爲官府的通用語言傳播到了全國各地,而發展成爲“官話";另一方面,“白話文運動”以後,作家們自覺地用普通話寫作,涌現出一大批作爲普通話書面語規範的典範作品。“國語運動”又在口語方面增強了北京話的代表性,促使北京語音成爲全民族共同語的標準音。北方方言區自身特殊的政治、經濟、文化地位和人口優勢等客觀條件奠定了普通話作爲漢民族共同語的地位。

  普通話的定義

普通話,是現代漢民族的共同語、現代漢語的標準語,以及我國各民族通用的語言,同時也是我國的官方語言,以及《憲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國家推廣的語言。

在1955年的全國文字改革會議和現代漢語規範問題學術會議上確定了普通話的定義:以北京語音爲標準音,以北方話爲基礎方言,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爲語法規範的現代漢民族共同語。這個定義實質上從語音、詞彙、語法三個方面提出了普通話的標準。

普通話的語音標準——“以北京語音爲標準音”,指的是以北京話的語音系統爲標準,並不是把北京話的一切讀法全部照搬,也就是說普通話並不等於北京話。北京話有許多土音,比如:老北京人把連詞“和(hé)”說成“hàn”,把“蝴蝶(húdié)”說成“húdiěr”,把“告訴(ɡàosu)” 說成“ɡàosonɡ”,這些土音,使其他方言區的人難以理解。另外,北京話裏還有異讀音現象,例如“侵略”一詞,有人說“qǐn lüè”、也有人說成 “qīn lüè”;“附近”一詞,有人說“fùjìn”,也有人說成“fǔjìn”,這也給普通話的推廣帶來許多麻煩。從1956年開始,國家對北京土話的字音進行了多次審訂,制定了普通話的標準讀音。因此,普通話的語音標準,當前應該以1985年公佈的《普通話異讀詞審音表》以及1996年版的《現代漢語詞典》爲規範。

普通話的詞彙標準——“以北方話爲基礎方言”,指的是以廣大北方話地區普遍通行的詞語爲準,同時也適當從其他方言吸取所需要的詞語。北方話詞語中也有許多北方各地獨具地方色彩的土語,例如北京人把“傍晚”說成“晚半晌”,把“斥責”說成“呲兒”,把“吝嗇”說成“摳門兒”;北方不少地區將“玉米”稱爲“棒子”,將“肥皂”稱爲“胰子”,將“饅頭”稱爲“饃饃”。因此,不能把所有北方話的詞彙都作爲普通話的詞彙,要有一定的選擇。有些非北方話地區的方言詞由於具有特殊的意義和表達力,而北方話裏又沒有相應的同義詞,所以也被吸收到普通話詞彙中來。例如“搞”、“垃圾”、“尷尬”、“噱頭”等詞已經經常在書面語中出現,早已加入了普通話詞彙行列。可以說普通話所選擇的詞彙,一般都是流行較廣而且早就用於書面的詞語。近年來,國家語委正在組織人力編寫《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將對普通話詞彙進一步作出規範。

普通話的語法標準——“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爲語法規範”,包括四個方面意思:“典範”就是排除不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作爲語法規範;“白話文”就是排除文言文;“現代白話文”就是排除五四以前的早期白話文;“著作就是指普通話的書面形式,它建立在口語基礎上,但又不等於一般的口語,而是經過加工、提煉的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