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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爲選拔管理者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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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在選拔管理者的過程中要堅持以下幾個原則:

華爲選拔管理者的原則

第一,管理者要具備踏實的辦事能力、強烈的服務意識與社會責任感,能夠不斷提高自身的駕馭與管理能力。

華爲要求每個管理者都能夠親自動手做具體的事,那些找不到事做又不知如何下手的管理者,就會面臨被精簡的命運,我們會將沒有實踐經驗的幹部調整到科以下的崗位去。在基層沒有做好工作的,沒有敬業精神的,是得不到提拔的,任何虛報數字、作風浮誇的幹部都會被降職、降薪。

在華爲,我們要求中高層管理者要具備自我提高的能力,能夠很快地適應社會、企業的發展要求。同時,管理者必須充分理解企業的核心價值觀,具有自我批判的能力。要關心部下,善於傾聽不同的意見,能夠和持不同意見的人交朋友,分析這些人的問題,給他們幫助。對管理者而言,做員工真誠的朋友很重要,這樣,員工就能和你說知心話,可以彌補管理者在工作中的缺陷。

第二,管理者要具備領導的藝術和良好的工作作風。

在華爲,我們強調批評與自我批評的工作作風,從高層一直傳遞到最基層。在公司內部允許員工對自己的上級,對自己的部下進行批評,否則人人都顧及影響,都做“好人”,企業管理的進步就無從說起。

第三,要站在公司的立場上綜合地選拔,而不能站在小團體、小幫派的立場上選拔管理者。

區別這個人是否具有成爲合格管理者的潛質,主要看這個人的基礎、素質以及能力,不能論資排輩。同時,要允許持不同意見的人存在。華爲實行的是幹部對事負責制,而不是對人負責制。對人負責制會滋生一些不良風氣,會出現使很多人說假話、封官許願、坦護問題、以人劃線等一系列的毛病。華爲對管理者有幾條紀律:管理者只能以個人名義表達自己的意見,不允許使用聯合簽名的方式。管理者個人對問題的看法,只能用電子郵件的方式發給專用郵箱反映,而不允許未經批准擅自把電子郵件發上公告欄。當公司認爲意見可以公開時,纔可以公開發表。不管是正面意見還是負面意見,未經批准,在華爲都是錯誤的。

第四,管理者必須具有培養超越自己的接班人的意識,具有承受變革的素質,這是企業源源不斷髮展的動力。

企業變革的阻力一般都來自管理層,管理者要以正確的心態面對變革。變革從利益分配的舊平衡逐步走向新的利益分配平衡,這種平衡的循環過程,促使企業核心競爭力提升與效益增長。在這個過程中,管理者的利益可能會受到一些損害,大方丈可能會變成小方丈,原來的廟可能會被拆除,這時,管理者要從企業發展的角度出發,用正確的心態對待。就像華爲,正處在一個組織變革的時期,許多高中級幹部的職務都會相對發生變動。公司會聽取管理層的傾訴,但也要求服從,否則變革無法進行。等變革進入正常秩序,公司纔有可能按照幹部的意願及工作崗位的需要,接受他們的調整願望。

第五,企業對候選的管理者要進行深入的瞭解與溝通。

華爲就要求管理者的個人履歷加強透明度,他也可以選擇放棄對公司的透明度,這樣,公司也會放棄選擇他做幹部的權利。對管理者個人狀況的瞭解有助於解決管理層的腐化問題。

華爲還有一個選拔管理者的原則:凡是沒有基層管理經驗,沒有當過工人的,沒有當過基層祕書和普通業務員的,一律不能提拔爲管理層,哪怕是博士也不行。學歷再高,如果沒有實踐經歷,也不可能成爲一個合格的管理者。